那个裸婚的女同学

王五一打电话来时,我像往常一样,兴高采烈,手舞足蹈的和他絮叨今天发生的有趣事儿。

那个裸婚的女同学

王五一耐心听我讲完后说,我能告诉你,这些事我都知道了吗?

你咋知道的啊?我很诧异。

王五一一脸无奈,您老人家都召告天下了,全世界都知道,我能不知道么?咱以后能不能不要一点小事就发网上。这是病,得治!还有,拜托你,不要动不动就把咱俩的对话发网上。

为啥啊?我问。

王五一说,你没看《泰坦尼克号》,秀恩爱死的快!

我没有秀恩爱啊?我只是记录一些有意思的事,把日子过成段子。我一脸委屈。

王五一说,但在别人看来就是秀恩爱,还有你的矫情!这些都是病,得治!

还不都是因为你,说好的不再让我孤单,现在倒好,把我一个人扔在老家带孩子。如果和你在一起,我哪有时间发这些乱七八糟的微博和微信。是,我有病!你有药么?你倒是给我治治啊?

你咋那么缺爱啊?都孩她妈了,还像以前那么粘我!你得坚强,坚强你懂么?

可是,你不在我身边,我就是觉得好孤单,即使全世界陪着我,还是觉得孤单!

哎呀妈呀!姑娘,你又犯病了!

没错!王五一是我家孩子她爸。我一直觉得,王五一这个名字特二!简直就是二的N次方!我俩刚认识时,我给你起了一个霸气侧漏的昵称“大王”。之所以叫他大王,是因为我俩都姓王,他叫大王,我叫小王。

不过我的闺蜜们特别不喜欢大王这个称呼。闺蜜菲儿说,为毛,每次你叫大王的时候,我总觉得咱们就是一群小妖,整天想着把你送大王当压寨夫人呢?好吧!亲爱的,我想你《西游记》看多了!

其实王五一也不太喜欢“大王”这个昵称。他说,如果有一天,你要写咱俩的故事,一定要叫我“王五一”!

为什么啊?我不解的问。

你不觉得,王五一这个名字很酷么?就像《士兵突击》里面的伍六一,多帅啊!我正好是五一那天出生的,我应该改名叫王五一!

为毛,我觉得王五一这个名,巨二呢!简直就是二的祖师爷!大王这名多霸气啊!好吧!我就勉为其难的成全他的小梦想,让他在我们故事中叫回王五一。

说实话,我打心眼里讨厌“小王”这个称呼。其一,我觉得“小王”等同于路人甲;其次,是因为我实习的时候,一个变态老板就天天叫我“小王”,大家一叫我小王,我就会想起那个死变态。

那时,我和菲儿从遥远的大海南穿越三分之二个中国来到帝都,光荣的成为北漂,并进入同一家公司。

某天晚上,我们老板发信息告诉我,你的裤子上有块血渍。菲儿看到这条信息就暴怒了!我靠!你穿着那么黑的裤子,你裤子上有块血渍,我咋不知道,这个死变态!

在昏暗的地下室,我俩拿着我的裤子找了很久,才在腰带处找到那块血渍。第二天,我和菲儿就双双辞职,死变态居然连工资都没给我们!

王五一听到这段悲惨的故事后,无比同情的对我说“好!那我以后就叫你小王!”

为什么?明知道我讨厌,还戳我的痛处!

王五一一本正经的说“使你恐惧者,必使你强大!”我被这句话震到了。无比崇拜的望着他,哇塞!此人内心好强大啊!

吾日三省吾身的我,深知只有内心无比强大的人才能驱走我的孤独与悲伤,保护我的敏感和脆弱,容忍我的矫情!

于是,很傻很天真的我,因为王五一那句话,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他!

后来才知道,王五一那句话是在网上抄来的。一句话就能骗得一个姑娘死心塌地的跟着他,为他生孩子。好吧!这只能说明,王五一很聪明,而这个姑娘严重缺心眼!

不过王五一坚定不移认为,我是因为他长得帅,才喜欢他的。以至于,多年后的一个午后,他还推心置腹的和我妈说,妈,您是不知道,我家条件不太好,得亏我长得帅点,否则,指定是光棍一条了!

我和我妈惊得下巴都掉下来了,异口同声的说“你长得帅么?”

王五一一脸迷茫的问“不帅么?”

我妈说“反正我觉得没我儿子长得帅!”

我也笑着说“很抱歉!我心目中的男神是韩剧欧巴都教授那种气质型的!”

王五一白了我一眼,小声说“我知道当着咱妈的面,你不好意思!没关系,我懂得!”见过自恋,没见过自恋到如此痴迷的!

我一直在想,如果王五一知道,菲儿也觉得他很丑,他会不会很崩溃呢?

那个裸婚的女同学

第一次带王五一见菲儿是在泉城广场。菲儿从北京回家路过济南来看我,我从火车站接她到泉城广场和王五一见面。

王五一穿着紫色碎花衬衫站在泉标下面,当时我心里凉了一大截,难道他不知道,会穿白衬衫的汉子都是男神么?黑成这样学人家文艺范穿紫色碎花衬衫。汗颜啊!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和菲儿把包包扔给王五一,然后,像高中时候一样,一起手牵手去厕所。

一路上,菲儿不停的和我说,天啊!亲爱的,好黑,好老,好丑啊!我俩就这么有说有笑的走到厕所,一抬头却发现有俩男的在洗手。

我和菲儿顿时懵了,对面的俩男的也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俩。

菲儿小声说,亲爱的,济南这么前卫开放?男女共用洗手间么?我这才猛然发现走错了洗手间。我俩掩面仓皇而逃!

王五一长得到底帅不帅,众说纷纭,有待考证!不过有一点,我猜对了,他真心是一个内心无比强大的人!

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个特别胆小的人。我怕黑、怕水、怕老鼠、恐高,害怕看鬼片,简直就是一个十足胆小鬼,因为害怕受到伤害,迟迟不敢触碰感情!在我众多害怕的东西中,我最怕孤单。

我总觉得莫名的孤单,然后骨子里悲伤逆流成河,久而久之,河水泛滥,差点把我淹死,而王五一就是我抓住的救命稻草,最后把我成功救上岸。

其实我之所以害怕孤单,并非是因为我人缘不好,朋友少。相反,我的朋友很多,我甚至从来没有和朋友吵过架,拌过嘴,大声囔囔都没有!好性情的我,人缘还是不错的!

那我为什么还总感到孤单呢?我想这大抵时因为我比较早熟,看的书太多,于是,把很多微妙的情感!譬如,孤单、悲伤,无限放大化。说白了就是矫情!对!就是王五一天天念叨的矫情,缺爱!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粘着妈妈,每天晚上粘着妈妈一起睡,因为只要一熄灯,我就开始胡思乱想,我的想象力超级丰富,总觉得各路妖魔鬼怪围绕在我床前,吓得我蒙上被子,不敢睁眼!和妈妈一起睡特别安心,睡得踏实!

后来上高中到大学毕业工作,菲儿一直陪着我,我经常粘着和她睡一张床!有菲儿的陪伴,我时常不再觉得孤单!通常我们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就会聊起以前上高中,上大学时候的种种,缅怀一下逝去的青春和梦想!

我想,我孤单爆棚是在大学毕业那年。

离校前的一下午,室友小晴问我:亲爱的,你有没有一种无家可归的感觉?

不会啊?我的家在山东,泰山脚下啊!

去!我的家还在东北松花江上呢!你真的没有那种无家可归的孤单感么?你想我们要毕业了,迟早是要嫁人的,我们再也不能像以前依赖爸爸妈妈,那个从小长大的家,会变成娘家!

如果我们要嫁得那个人,不懂我们,也不知道心疼我们,可不就是无家可归么?所以如果有一天,我要嫁人,一定是因为,我看到那个男人,就仿佛看到了家!

本来就矫情的我,听到小晴这段话,瞬间孤单感爆棚!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小晴之所以如此孤单,是因为有思念的人。

对!就像歌里唱的,一个人不孤单,想一个人,才孤单!

小晴说,女人其实特别容易满足,只要有人陪,上刀山下火海,又算得了什么?就怕身边的男人不懂,懂的人迟迟不出现。

对!只要不再孤单,上刀山下火海,又有何惧?

那个裸婚的女同学

第一次见到王五一冲我没心没肺的咧嘴大笑时,我就想起小晴说的那句暖心窝的话,如果有一天,我要嫁人,一定是因为,我看到那个男人,就仿佛看到了家!

我总是特别粘着王五一,搞得他总笑我,缺爱!其实,我只是害怕孤单而已。不过自从认识王五一以后,我不再觉得孤单,也不再莫名的悲伤,他总是有办法把我逗笑!其实我笑点一直很低的。

王五一总说,我总算是知道什么是笑得花枝乱颤了,拜托!咱们不露出二十四颗小白牙和扁桃体么?

王五一和我一样,都是喜欢唱歌又爱瞎得瑟的人!我俩第一次见面便约在KTV唱了整整一下午。他唱歌的确很好听,不愧是麦霸!而我却表现的差强人意。

后来王五一说,第一次见面,我竟然唱《走在红毯那一天》,他一直在想这姑娘得有多恨嫁啊!

知道我怕黑,晚上爱胡思乱想。认识之初,王五一每天都在电话里给我唱歌,唱的最多的就是《爱的路上只有我和你》。

2012年,中国好声音异常火爆,我和王五一开玩笑,如果我去参加中国好声音,你会陪我去么?必须必啊!王五一拍着胸脯说,我得去给你擦泪,因为你指定选不上!我嘛!倒是还有几分胜算!

其实,我和王五一是性格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我是一个内向、好静、慢性子的宅女,而他是外向、喜欢热闹的急性子。

他总说我,每天慢吞吞,磨蹭蹭,揉碎了他的心。后来他干脆给我起了一个外号“王老磨”!我也毫不示弱的叫他“王老急”,一擦就着,不点,还自燃!

王五一特别喜欢带我去闹市逛街,去公园散步,漫无目的压马路,去KTV唱歌。

我很喜欢听他在KTV唱歌,不过听到那些伤感情歌的时候,我也会感到很难过,总觉得那些歌和回忆,都不是属于我的!

直到有一天我听到他唱任贤齐版的《不再让你孤单》,依稀的看到他指着我说,下面这首《不再让你孤单》送给你。那是一场撮合朋友相亲的聚会上,人太多,很嘈杂,我没戴眼镜,看不清楚,也没听仔细,只是觉得那首歌很好听,歌词很感人,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歌名!

聚会结束后,我和朋友一起往回走,朋友一脸羡慕的对我说“亲爱滴,你家王五一对你真好!深情款款的给你唱歌听,好浪漫啊!刚才那首《不再让你孤单》,把我感动的一塌糊涂,哭的稀里哗啦!”我诧异的问她“是唱给我的么?我咋不知道呢?”

你傻了吧?人家整首歌可是深情款款的望着你唱的,而且开头就说送给你的! 我故作镇定,一首歌算啥啊!真正做到一辈子不让我孤单才算!其实心底早就乐开了花。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单曲循环任贤齐的《不再让你孤单》,傻傻的跟着唱,跟着笑!

不过,王五一很快就食言了。就在那次撮合朋友相亲的聚会后没多久,他就被调回北京总部,把我一个人留在寒冷的济南。


那个裸婚的女同学

和王五一在一起的日子里,济南的冬天就像老舍先生描述的一样,阳光明媚而美好。我甚至感觉不到寒风的凛冽,不再畏惧寒冷的清晨和夜晚。

送他走的那天,天气格外寒冷,他不让我进站陪他候车,非要先送我去坐公交车,刚上车,他的短信就来了“看你孤单瘦弱的身影渐行渐远,我的心就被撕裂一样难受,我保证,以后不再让你孤单!”

我拿着手机,反复得看,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车上的人都诧异看着我,我觉得自己就像在演韩剧,特矫情!

难以想象,我那一个多月是怎么熬过来的,只是依稀的记得,好像不知道在哪突然来了一股冷空气,气温骤降,天气冷了好多。

他刚走后没多久,我就冻感冒了。一病就是一个月。他回来的那天,我依然高烧不退,陪我打针吃药后,他说,你好好睡一觉,盖好被子捂出一身汗就好了。

估计感冒药里都有安眠的功效,我迷迷糊糊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王五一穿着衣服躺在两床被子上,冻得缩成一团。当时我鼻子酸酸的,你为什么不盖被子睡觉啊?

王五一揉了揉眼睛,摸了摸我的头,说“这不怕你蹬被子,好不容易捂出点汗,见了风不就前功尽弃啦!”

当时我把我感动的稀里哗啦,就差以身相许了。于是我暗自下决定,别说随他去北京了,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认了!

后来每次看到《甄嬛传》中,果郡王穿着单薄的衣衫,躺在冰天雪地,让自己的身体冻僵后,抱住甄嬛给她退烧降温,而自己却患上严重的伤风感冒时,脑海中就会情不自禁想起王五一那天的壮举,简直和果郡王有异曲同工之效啊!

本来,这一个多月都在纠结要不要随他去北京的。

毕业之后,我就开始北漂,一开始就为了所谓的梦想!慢慢的我觉得,偌大的城市,总是令人感到迷茫和孤单,看不到未来和希望。

于是我离开了北京。已经二十五岁的我,难道为了爱情还要再次北漂么?

我们之间的感情本来就不被亲朋好友看好,我要随他去北京,更是遭到了家人的强烈反对。但是,我怕极了那种他不在身边的孤单感,固执的追随着他的脚步。

在北京我俩相依为命,竟然也没有之前的迷茫、徘徊和孤单。不过,我们也会有争吵。现在回想一下,我俩争吵的原因好像百分之九十五都是因为吃。

那个裸婚的女同学

以前听刘若英唱《当爱在靠近》,真的想寂寞的时候有个伴,日子再忙也有人一起吃早餐。温暖的歌词划破寒冷的冬天,把我感动的一塌糊涂。是的!我一直觉得爱情其实很简单,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吃早饭就是幸福的!

每每提及刘若英,我都不禁想到陈升,以及那首感人至深的情歌《不再让你孤单》。我时常在想,刘若英是听到陈升边弹边唱《不再让你孤单》时,深深爱上他的么?

对!一定是的!对于一个文艺而忧伤的姑娘来说,陈升那首干净温暖的《不再让你孤单》,是让人丝毫没有抵抗力的。譬如,才华横溢的刘若英,又如,文艺而矫情的我!

我一直渴望能和心爱的人一起吃早餐。

然而,王五一却没有吃早饭的习惯!他一个人单身的时候,一到周末都睡到十二点,早饭午饭一起吃,他觉得一天两顿饭正好,这些年来他已经没有吃早饭的习惯。我是一个典型饿货加吃货。

每天早上叫醒我的不是闹钟,也不是梦想,而是肚子!不吃早饭,对我来说就是一种灾难。

偶尔有几次不吃早饭挤地铁,无一例外,都晕倒在地。有时我严重怀疑自己上辈子肯定是饿死的!

每天早上不到七点,我的肚子就饿得咕噜咕噜叫,事实上,夜里如果到十二点还睡不着,我就开始饿的肛肠寸断。如果不吃点东西,很难熬过漫漫长夜。

每当我喊他起来带我去吃早点时,睡货王五一无比痛苦的说“咱不吃早饭了,行不?”这句话就像晴天霹雳劈的我五脏六腑剧裂,我顿时觉得整个人生都无比灰暗!

我声泪俱下的控诉他“本来人家一天吃四顿饭才完美,三顿饭勉强凑合,你倒好愣是给人家缩成两顿饭。我现在饿的肠子都断了,你居然还让我不吃早饭,简直太残忍了!”

王五一无奈的看着我“我觉得士力架的广告应该找你去代言!根本不用演的,直接真情流露!对了,饿货,快来条士力架吧!”

我不吃士力架,不吃零食!我饿到极致的时候,只有馒头和肉才能救我!

王五一扫了我一眼扁平的身材,我就纳了闷,这些年来,你吃的大馒头都补哪去了?是的!朋友们都羡慕我怎么吃也不胖!可老天爷是很公平的。我虽然没肚子,但也没胸啊!

作为一枚吃货和饿货,我的厨艺还是非常不错的!从八岁我就开始做饭,起初是姥姥告诫我,女孩子一定要会做饭,这样才能照顾好自己和家人。

后来总听别人说,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我想这点我还是很成功的。我的拿手好菜油焖大虾、辣椒炒大肠、红烧带鱼、回锅肉和麻辣香锅等诸多美味佳肴彻底征服了王五一的胃和心!

王五一是一个对吃饭没啥讲究的人,认识我以前,他十一年如一日的只吃回锅肉盖浇饭。他说,自从认识了我,他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美味!然后,他也慢慢的变成一枚吃货,无肉不欢!

不过,对于我大扮贤惠屡屡展示厨艺的行为,我的闺蜜和家人们都非常不赞同!她们说,你俩还没结婚,你就开始扮贤惠,这样会把他宠坏的。女人一定要高贵优雅的女王,不能甘愿做洗衣煮饭的女佣!

但是,我觉得能为心爱的人做美味可口的饭菜,然后看他狼吞虎咽的一扫而光,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更何况,我是非常喜欢研究美味佳肴的。对一个吃货来说,吃饭坚决不能凑合!而且我的贤惠仅限于做饭,我俩分工明确,我做饭,王五一负责洗刷刷。

每每酒足饭饱后,王五一都会心满意足的,直勾勾的盯着我看,看的我浑身不在。“我脸上有米饭粒么?干嘛这样直勾勾的看着我,怪渗人的”!

“姑娘,您如此博学,难道不知道饭饱思淫欲这词么?”王五一满脸坏笑。

“去!思个毛线啊!饭饱洗刷刷,赶紧刷碗去!”

“得嘞!洗刷刷完,再干正事!”

王五一非常喜欢洗刷刷,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因为他洗碗、洗锅、洗衣服和拖地的时候都非常认真,简直就是一丝不苟。

有一次他洗我俩的白衬衫,猫在厕所洗了整整一下午,把我穿了两年,都穿成米色的白衬衫愣是洗的雪白雪白的。

晾完衣服,我就发现王五一的十根手指都又红又肿,还有密密麻麻的红色斑点。

这是咋了?我抓住他的手,万般心疼的手问。

“给某人洗衣服洗的啊?”

“可广告上不说,是不伤手的立白么?”

“可能我搓的时候太用力了,咱就是一实在人,干啥事都认认真真仔仔细细,不像有的人,对人好,只知道动动嘴!”

第二天,王五一的十根手指上都被我都贴上创可贴,特搞笑。

起初他不肯,我安慰他,放心吧!没人知道,你是洗衣服洗的。大家都以为,你最近在学弹古筝。

人家都说,两个人相处久了,吵架是在所难免的。其实很多时候,我和王五一是吵不起来的。

因为,我不会骂人,不会说脏话,更不会大声嚷嚷。如果我很生气,要么不说话憋着生闷气,要么会一脸忧伤的说出一些,我自认为很有道理的话。


那个裸婚的女同学

每每此时,王五一都会哭笑不得的对我说“等等,你刚刚这句话好熟悉,好像一句歌词,又好像某个电视剧的台词!拜托!咱俩吵架呢!能不能认真点,别整的和演琼瑶剧一样行不?我都服了!”

就这样,我俩一路走来跌跌撞撞,结了婚,还有了爱的结晶。

怀孕三个月的时候,我被查出有中耳炎和胆脂瘤。胆脂瘤虽然是良性肿瘤,但是它会侵蚀耳骨,进而侵蚀脑颅骨。

因为我在怀孕中,医生不敢轻易下结论,让我自己做决定。无法断定胆脂瘤是在外耳道还是中耳道,手术打麻药肯定会对孩子有影响。如果生完孩子再做手术,我有可能会失聪,甚至会有生命危险。

那段时间,我仿佛化身为韩剧女主角,每天晚上都难过伤心的睡不着觉。想象着,生完孩子自己会变聋,变傻,变痴呆,然后,生命垂危!虽然我无比纠结,但还是坚定不移的选择保护孩子。

家里人纷纷劝我先做手术,孩子以后再要。王五一也非常认真严肃的告诉我,无论在任何情况,你和孩子非要保一个的话,一定要先保全你,孩子以后还能要,你没了,我可咋办?

你可以再找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多好啊!我开玩笑说。

不许你乱说话!王五一有些生气。

每每谈及死亡的话题,我都会说,你一定要死在我后面,因为一个人孤独终老实在太惨了!

我年纪比你大,又吸烟,压力还那么大,我肯定活的没你长啊!

那我死了,你还在重新找老伴么?我问王五一。

他说,不找了,你的脾气那么好,把我宠得无法无天,除了你,还有谁能容忍我的臭脾气啊!不过如果我死在你前面,你倒是可以再找一个。

为什么啊?

你不是害怕孤单么?

可是如果你在不了,即使全世界陪着我都会觉得孤单!我一脸忧伤的说。

唉呀妈呀!咱俩这是在演韩剧么?要死要活的!太矫情了!你把我带沟里了!

可能老天爷怜悯我,一直积德行善,老实巴交,没做过坏事。谢天谢地,最后确诊是外耳道胆脂瘤,为了孩子,我没有打麻药,虽然疼我的大哭大叫,但老天爷对我已经很仁慈了。

怀孕十月,终于到了孩子呱呱落地的时刻。送我进手术室时,王五一再三叮嘱医生“大夫,要是有啥事,一定要先保大人!”医生莫名其妙的看着他说“小伙子,你电视剧看多了吧!生个孩子,能有啥事啊?”

后来,我妈说,我推进病房的那一刻,王五一的双腿就吓软了,后来让他陪产,瘫在凳子上死活起不来了。嗯!他不陪产也好,省的看到血腥场面,产后抑郁。

那个裸婚的女同学

孩子出生十天后,王五一等到了梦寐以求的创业机会。虽然我很希望他能陪在身边,但是我也深知,机会来之不易,错过了,可能在等十年也再难遇到。为了让孩子和双方父母过得好一点,我选择无条件支持他。

离开北京去珠海的前一天晚上,王五一抱着孩子,对我说“我明天就走了,以后你得坚强一点,做妈妈的人,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动不动就哭哭啼啼了,我不在你身边,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和咱闺女!”

当时我的心里特别难受,一想到,相见不知何日,心里的孤单恐惧感蜂拥而至。但是,当着妈妈的面,我只能强颜欢笑。

王五一看我有说有笑的,还很失落“我明天可是真的要走了,你咋一点也不难过呢?还嬉皮笑脸,莫非,当了妈妈后,变坚强了?”

后来妈妈去睡觉后,我终于憋不住,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止不住的流下来“不是说好不再让我孤单么?又把我一个人扔下!烦死了,我一个人带着孩子咋熬啊?”

王五一不停的安慰我“我是不想让你孤单,但也不想让你跟着我受苦啊!要不?我不去了?陪在你和闺女身边!”

不!我擦干眼泪,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王五一无奈的看着我“你啊!哪哪都好,就是矫情了点!”

说好的不再让我孤单,王五一又食言了!把刚生完孩子十二天的我,扔在举目无亲的北京!他走那天,正是北京最冷的时候!

我一直以为,王五一走后,会度日如年,非常煎熬,毕竟这样年来,我已经习惯他在我身边!

以前的我总是特别害怕孤单,骨子里悲伤逆流成河,当王五一深情的对我唱出“不再让你孤单”时,我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紧紧抓住他,深深的依赖他!

一个人通宵达旦的带孩子很辛苦,但是也很充实,很快乐。

每天陪着孩子一起成长,孩子的一颦一笑,都让我都让我觉得很幸福,很满足。为母则强,我也慢慢的积极、乐观、勇敢、坚强起来。

以前害怕的东西,现在渐渐的不再害怕,只有我足够强大,才能更好的照顾孩子。事实是,每天昼夜颠倒的带孩子那么累,晚上哄完孩子倒头就睡,哪还有时间和精力矫情孤单。

有时我经常在想,这个特殊阶段,其实最孤单的是王五一,我有家人和孩子陪伴,而他要独自一人在外地打拼,还要背负那么多的不理解、质疑甚至指责!夜深人静时,也就只有孩子的照片,我的支持和理解,能给他最大的安慰!

王五一说,不再让我孤单!我想他已经做到了! 因为现在我们的女儿无时不刻的陪在我身边,让我不再孤单!最重要的是,我们的女儿,让我不再害怕孤单!

听别人说,一个人的孤单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有了伴侣后的那份孤单。因为,一个人的孤单,是有憧憬,两个人的孤单,是一种绝望!

亲爱的王五一,谢谢你,这些年来,不再让我孤单!让我们一起走到地老天荒,直至生命的尽头!

锦瑟年华谁与度?有你,即便沧海桑田,也是人生芳菲,岁月安好。

后记:是的!当年那个裸婚的姑娘,终于决定要办一场婚礼了。

不为别的,只为纪念那些一起吃苦的爱情!

但这注定是一场落寞的婚礼,因为亲朋好友都不在我的身边。甚至不会接受任何祝福。

坚守一段不被看好的感情,这一路走来到底有多痛,只有经历的人才会切身体会。

就像那个为了那个心爱的人鱼尾化成双腿的美人鱼,每走一步都是钻心的痛。

那个嫁给爱情的女同学一定会幸福的,对吗?

求祝福,求鼓励!

by——苏小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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