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看守所探望了他。
“我杀了人。”
“我知道。”
“我不想杀他的,可是我实在是吓坏了。他想要杀了我!你知道吗?那……”
我一直看着他的眼睛。
他在看守所里住了好几天了,他的头发很乱,脸很脏。可是他的眼睛还是和原来一样亮,只是多了点东西。
他絮絮叨叨说了好久,我大概明白了发生了什么。
在晚上回家时,他撞上了行凶现场。他远远的见到了杀人犯,而对方也发现了他。他当然立马逃回了家里。回到家后,他立刻报了警。
就在做完笔录的第二天,凶手乔装打扮,找上门来。
经过短暂的交谈后,凶手确定了他是目击者。虽然凶手带了刀,可是他练过很多年搏击。于是凶手被他杀了,用凶手的刀。
探监时间很快就结束了。
“你们怎么能确定他杀的那个人就是杀人犯?”我问警察。
“我们在他家里找到了血衣和凶器,另外他的邻居也说他曾在夜晚出门。”
“那,他……”我指了指门。
“哦,过两天他应该就会庭审了。”
“会怎么判?”
“说不好,大概会判作正当防卫吧。”
寒暄了几句后,我离开了警局。
我打电话给律师,律师说他应该不需要坐牢。
“可是,他杀了人。”
“如果是在外面,还有可能被判作防卫过当,可是这是在他家里。按照我国法律……”
我挂了电话,打开烟盒,一根接一个的抽烟。
很完美。
他几乎没有露出任何破绽,可以说是接近完美的犯罪了。
他的计划应该是这样的:
找到两个目标,杀掉一个后约见另一个,用某种我不知道的方式,让他在家里警方安装的监控下掏出刀,然后……
很简单,也不够精巧。但是他应该算是成功了。
我想起看守所了他眼中几乎微不可查的疯狂。这种疯狂我多年以前就见过,那一次他说:“我要策划一次完美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