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举措。在这一伟大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不可或缺,它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聚焦关键环节,找准监督发力点。牢牢把握人、财、物等关键点,明确监督事项,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要把握重点监督对象,紧盯“关键少数”以及基层干部队伍,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漠视群众利益、忽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抓住典型严查快处、公开曝光,推动各级党员干部的作风紧起来、严起来、好起来。强化对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既要坚决查处侵占、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又要对一些腐败易发多发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举一反三、推进改革、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要畅通监督渠道,运用各种形式向群众公开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等事项,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实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接受监督。
监督下沉落地,重心到村到户。乡村振兴,主战场在广大乡村。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要发扬“大脚板”作风,进村入户,深入群众家中,掌握社情民意,摸排问题线索。坚决防止坐在办公室里等线索,电话、微信群遥控,“不见面核实”;坚决防止“只在村头站站”“只进村不入户”“习惯听安排、走经典路线”;坚决防止搞“面上监督”。要见人见事见细节,带着问题下去,把问题捞上来,“蹲点式”走访调研、明察暗访,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善于从老百姓家常闲聊中发现问题线索,听听“家长里短”,推动解决“急难愁盼”。紧盯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一线走访、实地调研、深入田间地头访民情、查问题、出对策,推动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面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深化以案促治,提升监督质效。常态化开展纪法宣讲和警示教育,印发相关通报,围绕典型案例开展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达到剖析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挖掘各地勤廉文化元素、好的家风典型等,将廉政小广场、廉政长廊、廉政文化墙等廉洁文化地标加入到村民健身广场、党员活动中心建设中来,通过展示历史典故、醒言警句、家风家训,把清廉元素融入村民们日日见得到、用得着的村居文化场所当中,让廉洁文化涵养出乡村廉洁风气。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立足乡村振兴新实践,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更加科学、精准、有效的监督,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