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网上的一份婚前协议书把我惊得不行。
摘取一小段,大家看看。
“约定男方所有婚前个人财产在领取结婚证后都归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由女方管理,以女方户头成立共同账户,女方掌管密码。男方所有资金存入该账户,由女方决定是否动用资金。”
我想大家已经看明白了里面的道道了吧!
有网友说,这可是李鸿章都不怕敢签的《心丑条约》吧。
这是嫁老公吗?明明是想找个多金的奴隶。
有的女同胞看了都表示:不寒而栗,瑟瑟发抖。#何况是男同胞#
结婚不就是要好好经营一个家吗?
你非得把结婚搞成一个“男的你只要喂饱他,陪他睡,给他点只有空间”的段子吗?
而且看这个协议,你是分分钟钟要把男方财产捞个精光的意思呀!
你制定的条款比有些可恶的用人单位还要狠一百倍。用人单位开除一个员工不至于要交一百万罚款。用人单位找的是有期限的员工,你找的可是一辈子的奴隶。也许你可以改名佣人单位。
我在想到底你是多么优秀的女人?才能有如此勇气提出这般的霸王条款。
没有谋面,但是隐隐感觉到你有爆棚的优越感!
你是李世明的公主?还是和珅和大人的亲侄女儿?又或者是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超级无敌美少女战士?
你把男的当傻子,把自己当金子。
如果你真是金子,就算瞎了我的狗眼。
如果你没有公主命,就不要给我显摆你一身的公主病!
就像一个女网友说的:“不要以为有个B就可以做出了不起的样子。”
只管要男方出钱,出人,出房,自己什么都不出。
难道你以为只需要拎B入住,有那么傻的人吗?
你赤裸裸的哄抬B价,没有一点点羞耻感吗?
你自己傻✘,不要以为别人都傻✘,好吗?
有人会说,她列出这些条款都是有一定的原因的。
那是心里是有阴影?
还是患有急重的被害妄想症?
又或者是女尊小说看过了头?
不自信的人才会拿那些条条框框去约束别人。
既然这么不自信,干嘛又要结婚?
怕结婚可以不结,怕出轨可以单身,没人强迫你必须得嫁人。
既然选择要和一个男人长相厮守,就该给对方最起码得尊重和信任吧!而我们看到的却是一条比一条还让人寒心的守则。
谁出轨谁净身出户,我觉得没毛病!
关键是她的协议里面写着“判断男方是否出现亲昵或者出轨都得有女方定”,而且女方却不受任何监督和束缚。
如果哪天女方做错事,男的只有忍气吞声,带绿帽子的份。因为离婚就要自己净身出户,因为家暴也要净身出户,还得割地赔款!
婚姻是建立在互相信任之上,不要因为部分人的情感不和,就影响了自己,以至于不能正常生活。
退一步讲,美满和谐长久的婚姻不是一张纸就能维持得住的。
婚姻是需要互相地理解,是需要耐心地经营,更是需要彼此地信任。
与其说女方是列了一份合理的《婚前协议书》,不如说是给男方开了一单委婉的《退婚通知书》。
PS:上述协议书在法律层面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合约是用来约束双方行为的,既要明确双方的权利,还要明确双方的义务。凭着公平公正的法则,合同中出现任何明显偏袒一方的描述都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