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事件可以先于另一个事件,而这件事并不是导致另一件事的原因。有些人认为,当一个事件发生在另一个事件之前,它必定是另一个事件的起因。大多数迷信都源自于这个观念。例如,打破镜子,与黑猫相遇,或在梯子下行走,都是不幸的。你不需要迷信来犯这个错误。你可能会相信,你的教授今天做了一个没有提前通知的测试是因为学生在前天不专心了,而他可能在学期开始时就已经计划好了。或者你可能认为股市下跌是因为新董事长上任,而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股市下跌。
相信之前的事件必然会导致后续事件的问题这样的想法忽略了巧合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是“相关性不能证明因果关系”的原则基础。为了建立一个因果关系,还是有必要排除巧合性,或者至少能有一个具有说服力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