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喜欢是什么
我会说是乍见之欢
也会说是一朝一夕
但音乐对于薛之谦来说谈喜欢已经不够了
它就像从心动到古稀
没有任何理由的爱
很久以前在“谦之友”公众号上看见这段话的时候,我就被“从心动到古稀”给惊艳到了。
我不算一个很专情的人吧。但至少在追星这件事上,我可以为我少有的执着沾沾自喜一下。
在不算漫长的蹉跎岁月里,我一共喜欢过三个明星。第一个喜欢了八年,第二个喜欢了四年,第三个,也就是晚一点才爱上的老薛,喜欢了近两年。虽然这些数字不算伟大,但我坚信我可以坚持到海枯石烂地老天荒——直到可以说出那句“我喜欢这个明星近三十年了”那种伟大的话。
我这个人挺糟糕的,经常把开头非常漂亮的东西在结尾彻底搞砸,无论是人际关系还是数学考卷。所以我怀疑我把此生的一腔孤勇通通在追星这件事上用尽了。
“你喜欢他们那么多年有什么用!你又不会为他们刷票数,不会举着灯牌在机场等候他们出现,就连他们的专辑都不会去买!”
我曾经的挚友白渝是一个狂热行星饭,她深受韩国妖娆风气的渲染,特喜欢把自己打造得风情万种,骚里骚气。她最初喜欢上那个男团的时候,一天24小时有25小时都蹲在电脑前忙碌:刷油管啦、查动态啦、买应援服啦、团购海报明信片啦……
我向来对韩国毫无兴趣,看着她那副“非你不可,至死方休”的样子,总觉得莫名其妙,啼笑皆非。
果不其然,不到一年,她又改混了动漫圈子。昔日贴满墙壁的韩式美男被无情地撕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花花绿绿的日漫面孔。更令我惊讶的是,当我问起她曾经热爱的韩国男团时,她的神情冷漠不屑得如同当初听见我喜欢一个明星八年那样。
再后来我和白渝因为性格不合彻底疏远,我和她好了五年,最终我也没能守住这个所谓的挚友。
只是从那以后,我单曲循环《演员》的时候,总有一种超然物外的优越感。
《演员》是我和老薛的初遇。一开始,我对它并没有什么感觉,朋友推荐以后象征性点了一次就没再听过。直到某个月黑风高夜,情场失意,内心压抑的我手抖点到了它——或许是某种缘分吧,在听到“越演到重场戏越哭不出了”的那一刹那,我突然泪如泉涌。从那此后把“谦友”这顶帽子牢牢扣在头顶。所以俗气点说,《演员》算是我的初心吧。
每每当我感到前路迷茫、人生无望的时候,这首歌便成了我的救赎。有时候真的不想走下去了,一想起当初听这首歌的时候哭得多么惨烈,就会突然发愤图强,想用当初哭泣的力气坚持下去。
“追星和单恋有什么区别吗?”
如果偏偏要找出区别的话,我想,我会把追星比喻成灼灼烈日,把单恋比喻成漫漫繁星。两者都有发光美妙的时刻,偏偏追星的情感来得更汹涌,更加光明正大。
“但是太阳也会有落下的一天啊。”
所以既然逃不过黑夜,就任凭它来临吧。黑夜逝去后,我依然会为太阳而伫立。
《背过手》算是我追老薛的旅途中的黑夜吧。那时候我的精神状态不怎么对路,新歌上架后我立马跑去下载了,可怕的是我竟完全听不出那是老薛的曲风。那首歌掺入了古风和女声,和往昔深沉冷静的歌曲几乎呈两个极端。
那一天我真的迷茫了。我从珠江头走到珠江尾,一路单曲循环,无奈还是听不出老薛的味道。
就连那个让谦友闻声色变的黑色九月来临,我都没有这样怀疑过自己的初衷。
白渝昔日质疑也重新在我脑边缠绕。到底为什么喜欢?有什么用?“要不就算了吧。都变了。就别喜欢了吧。”那时候我的脑海里曾经掠过这么一个念头,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后来那段很丧的时期过去,我又恢复正常了,再去听《背过手》。开播的第0.1秒就感受到了那种熟悉和舒适。我几乎是喜极而泣了,老薛哪有变啊。
那段黑夜至今让我记忆犹新,因为差一点点,我就被夜空中转瞬即逝的流星所吸引,放弃我温暖得令人惊艳的太阳了。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那些张口诗云子曰,闭口之乎者也的人最喜欢说这句话了。可他们却很少提到后半句精髓——“初心易得,始终难守。”
追星这事儿吧,细水长流才是最美好的。就像爱情一样,初恋无疑都是火辣辣的,但真正开花结果的时候,多数却都是柔情似水,涓涓细流的。
以“不忘初心”为目标,把“老薛”定为始终吧。尽最大可能,爱他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