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有些人,我们可能先入为主的做了判断,当有一天我们开始接触,开始了解,我们会有新的认知,会感叹曾经自己的多么无知。
这两年不怎么看电视剧,真的没时间。一些热播剧,也只是看过一两集,有的甚至只知道剧名和主演。工做太忙,无休止的加班,已经疲惫不堪,没有精力追剧。偶尔的消遣就是看综艺节目,因为不必连着看,不会因剧情断层衔接不上。综艺节目好在想看哪期就看哪期,而且大多数在周末播放,刚刚好忙里偷闲。
最近看了《中国有嘻哈》,让我对嘻哈文化有了新的认识。同时也意识到其实我对hip hop有着深深的误解。
嘻哈(hip hop)是一种源自非洲原始部落的流行文化,一点点演变成为一场全球的青少年文化运动。“嘻哈”早已成了一种流行的时尚,甚至已成为一种固定下来的习惯,穿着宽松但昂贵的衣服,包著名牌头巾或运动帽,典藏版的球鞋,当然还有带数位摄影的手机与耳机,加上一堆亮闪闪的金属饰物,踩着那种有点摇晃的步伐。
曾经我也看到过一些街头嘻哈爱好者。他们带着夸张的链子,穿着各种破洞的牛仔裤和宽大的t恤,带着个鸭舌帽,染着亮眼的发色。那时候总觉得他们流里流气的,跟个流氓痞子似的。看到这样的人,我曾经是鄙视的,觉得他们俗到爆。
我是从2017-07-29期开始看的,吸引我看的原因是制作人公演,进入23强的选手获得权力反转,他们严苛考验明星制作人,他们有选择的权利。国内很多选秀节目,都是选手竞演,导师选人进入战队。《中国嘻哈》这一期是制作人先公演,选手再选通过选票选导师。请注意制作人的公演是参与投票,有排名的,用实力说话。当时觉得有趣就看了,自此一发不可收拾。我竟然开始喜欢他们的饶舌,我开始喜欢他们的另类,他们的个性。
以前我其实是把嘻哈归结为dj一类,而且特别讨厌。好好的歌曲,却震得人乱七八槽的,完全没有欣赏价值,然后总想到夜店那种dj一响,群魔乱舞的场面。所以对嘻哈一直不太感冒。对嘻哈的认知也就停留在饶舌,唱歌吐字不清不楚。
可是看了几期《中国有嘻哈》之后,我才发现以前自己多么可笑。嘻哈的种类很多,可不单单是饶舌。Hip-Hop(嘻哈)实际上不是音乐名词而是文化名词,包括说唱、涂鸦、街舞和DJ打碟四部分。然后HIP-HOP也是街舞的一个舞种!而且说唱也讲究韵律,是否押韵。如果你有看《中国有嘻哈》,你会发现字幕君有多贴心。选手们说唱的曲目,押韵的地方,双押韵,三押韵,四押韵,它都会标明。让我这种嘻哈白痴也看得懂。
其实看了这么多期《中国有嘻哈》,我从没想过写一下嘻哈文化,也没觉得它是一种文化。它就是供我周末娱乐的综艺节目。
让我改变看法的是最新一期节目(2017-08-19期):六强争霸赛,大魔王踢馆。当时和同居的欢欢,邀请崔崔到我们家吃饭。因为玩得很熟了,所以我们比较随意,住得又近,还一起上班,每天该聊的也聊得差不多了。吃得差不多的时候,我们各自看着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而我在看《中国有嘻哈》,她俩瞄了我一眼,异口同声“你咋看这个”。额......我错了吗。
崔崔:“他们的世界我不懂”。
欢欢表示:“我也不懂,而且我不喜欢他们的穿着”。
崔崔:“他们的头发都是那么的个性”。
欢欢:“这让我想到我们那边的男生,一些啃老族,有几个小钱,就开个车这兜兜,那兜兜,喝喝奶茶什么的”。
......
我当时有点尴尬和不满,想马上反驳她们。我想告诉她俩他们怎么怎么好,这个节目怎么样怎么样。可是忽然觉得说不出口,因为曾经我其实也是这么想的,我曾经的想法和她们一样,可是看了这个节目,我改变看法。这群嘻哈选手和我们表面看的不一样。但是她俩没看,她们没法感受,也许她们真的不喜欢嘻哈音乐。
那一刻也释然了,只好她们说“感兴趣就看看呀,这个确实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的”。也是那时候萌生了想写一篇文章,让更多的人了解嘻哈文化,了解这些唱嘻哈的歌者,young man。或许有很多和之前我一样,不是不喜欢嘻哈,只是不了解嘻哈。当然也会有人不喜欢嘻哈,但是没关系,不求你喜欢,只希望不要误解。
看了最新一期魔王踢馆赛,三个团队的pk的选手都打败了魔王顺利晋级。如果你没看过节目你很可能觉得有黑幕,怎么可能三个人都打败了大魔王。这三个大魔王来头不小,有的是最早接触嘻哈的,甚至是中国嘻哈文化的领衔人物。
如果你真的有看过节目,你会觉得他们晋级当之无愧。他们的进步连我这个外行人都能感受到,身心他们的整个身心情感都投入进去了,我在综艺节目上听,都能听出他们的情感和那份感动,如果在现场,效果肯定更棒。不是说大魔王们的实力不行。他们唱歌的技巧肯定是完美成熟的,他们与观众的互动很热,带动了气氛,经验老道。大魔王们唱的是自己曾经的曲目,说实话很好。选手们唱的是自己的创作和自己最想表达的情感,他们更棒。
我一开始其实是担心的,我觉得有经验的大魔王们来了,闯关应该很难吧。可是听完每个选手的表演,我觉得真的很赞,我开始期待另外一个选手的个人秀,反而不是那么在意魔王们的踢馆表演了。如果我能成为投票者,我也会毫不犹豫投给他们。因为他们的嘻哈感动到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