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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一个“十不吃”的故事,可惜,不记得哪本书了。
十个人聚餐,说好每人出一个银元,凑一桌宴席。但有个人只肯出一个角子,说是自己有“十不吃”,譬如:长长的不吃、四脚的不吃、会飞的不吃、长毛的不吃、长脚的不吃,等等。别人也就同意了。结果,等菜一端上来,“十不吃”的老兄抢得最凶。面对其他人的责问,他振振有词地回答:“我长长的蚯蚓不吃、四脚的蜥蜴不吃、会飞的蝙蝠不吃、长毛的老鼠不吃、长脚的鹭鸶不吃……,其他的我样样都吃”!众人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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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到现在,对某些地方的人来说,那都不是事儿。
古人进食,初茹毛饮血。燧人氏取火后,得享熟食。曾听说某地生吃猴脑、“幼鼠三吱”,光想想都毛骨悚然,这难道是“返璞归真”吗?
罹患癌症的复旦高材生--于娟教授生前曾写了一本书《此生未完成》,看完之后,不禁让人扼腕叹息。大好的青春年华,因从小贪吃了太多的奇珍野味而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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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肉、蛇肉,日本人不吃。问其缘由,说是前者忠诚,后者阴险,故而不食。
禽畜头脚、内脏,外国人一般敬而远之,却是国人的最爱。有人偏偏要抬杠,法国鹅肝、德国猪手,难道不是脍炙全球吗?好吧,中国自古其实是农耕文化,西欧曾因气候原因导致粮食不足,靠肉食弥补,而且人家的祖先是强盗出身。
澳大利亚原本没有兔子,好事者带了十来只兔子过来,导致没有天敌的兔子泛滥成灾,澳洲被数亿只野兔折磨了上百年,24小时吃兔子肉,也吃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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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医张仲景有云:“胃气保存,万病无恙”。这意思就是说,能吃,就没事。
曾有个人,病入膏肓,一度心灰意冷。一位高明的医生开了一个奇特的食疗方子:牛排一块、红酒一杯,6小时服用,每日三次,中间散步。
病人居然逐步恢复了。
金庸小说中的名菜“二十四桥明月夜”其用料也极其简单,火腿加豆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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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首辅张居正,曾面对一桌子几十道美食无法下筷(嫌不够鲜美),也就活了六十左右。
日本战国的织田信长,从小喜欢吃鹤肉,也就活了四十九岁。
丰臣秀吉,老来喜欢吃老虎肉,也未能延寿,六十来岁。
德川家康,经常喜欢吃麦饭,活了七十来岁。
常言道:鱼生火,肉生痰,青菜豆腐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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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日食三餐。
一箪食,一瓢饮,已足矣。
想想非洲人民很多还在吃土,叙利亚还在战火纷飞。
万物有灵,敬畏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