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中我读了本《昆虫记》。这是一部描写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被里面各式各样的昆虫迷住了。他们有的凶残,有的温柔;有的坚强,有的软弱。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到放大镜、潮湿、星辰、昆虫气味的存在。
在这本书的生物中,我最喜欢的是萤火虫。在没看这本书的之前,我不知道它吃的是什么,以为是树叶子之类的东西。读完后才知道是蜗牛,而且吃的捕捉方式也很奇葩。萤火虫在啃噬猎物之前,先对它施之麻醉,使之失去知觉。它的猎物通常是很小的蜗牛,个头儿还没樱大,是处于变形状态的蜗牛。萤火虫对蜗牛的藏身之处了如指掌。萤火虫用它两片呈钩状的颚,锋利无比,细若发丝。它慢条斯理地轻轻击打蜗牛的外膜,顶多五六次,猎物就被制服了,但蜗牛并没有被哲死,半死不活的状态下动弹不得。但萤火虫的所谓“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那种吃,而是吮吸如同蛆虫那样,把猎物化为汁液,然后吸入肚里。但通常一个蜗牛萤火虫自己吃不完。所以总有宾客不请自来,两三位,四五位,甚至更多。众宾客来到餐桌前,与食物的真正主人并无纷争,毫不客气地尽情享用,不分彼此。萤火虫们都离开后,蜗牛壳中只剩下浓汤般的液体。
雌性萤火虫的发光器是在腹部的最后三节处,其中前两节的发光器呈宽带状,另外一个组群是最后一个体节的两个斑点。但后来雌性萤火虫就没有翅膀了,不能再飞翔,一直保持着这种幼虫的可怜的卑屈形态,但是,它的那盏明灯却始终㤐亮着。雄性萤火虫则有所不同,它拥有鞘翅和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