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职业伦理道德想开去

今天看了徐凯文博士的心理咨询师的伦理课程,我很欣赏这样一种人性化的伦理规则。在收听的过程中,不禁拍案叫绝,不得不说经过深思熟虑的东西有别致的美好。

想起我曾经供职过的一家公司,是一家英国公司。这家公司采购一些商品回到英国去卖,因为他们本身商品定位是便宜大碗,廉价的超市。所以对产品质量是不看重的。我不幸地呢,就在质量控制部门。我们是在港口有一间办公室,负责抽查检验供应商送货进来的商品质量,决定是否收获。这家公司有一个非常奇葩的规定,就是我们不允许与供应商接触。虽然本身这个规定就有着非常不信任的含义在里面,刚开始的时候我却并不在意,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嘛,我单纯地想,我反正就是按照我的职业道德收货,不会勒索供应商,也不会放水。所以他们见不见我,我无所谓。但是实际操作起来远不是那么回事儿。我们的办公室属于公共区域,即使我们在门上贴出了告示,很客气地表示按照公司的规定,我们不方便与您取得联系,请放心我们会按照公司统一的收货标准来查货,如有问题请和英国总部联系,我们接受监督和投诉。但是,仍然不能抵挡供应商的“热情”。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和行业中的个别的这种灰色地带,供应商已经习惯了和检验人员搞好关系,他们的这种搞好关系,其实不一定是贿赂,未必要求你一定要对他们的货放松要求,有的反而恰恰相反。只是出于一种担心,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他的工作风格是怎样的,我可不可以信任他,其实,正常情况下,只需要一次面谈就可以打消对方疑虑的事儿,反而长期以来都得不到很好的沟通。有时候互相的了解和信任,实在是顺利工作的必要条件。

而一旦出现问题,比如供应商闯入了我们的办公室,我们就要负责解释。这真的是TMD鸡肋,需要骂人的地方。

经历了这样一份工作之后,我会非常留意类似的工作。凡是各种隐晦的或明显的对员工存在不信任,或有文化差异的公司,或与我个人的价值观存在冲突的公司和工作,我是绝对不会接的。此前我一直以我深厚的面试技巧为荣,这家公司之后,我常常会采取自我暴露,我会暴露处我的个性的不尽人意之处,供你了解和选择。我还是坚持认为,大家在彼此了解,互相信任的基础上选择,无论从风险控制,还是时间成本来考虑都是更高效有利双方的了。 

偶尔想到这些,其实我们大多数人,至少我认识的朋友中,都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就我个人而言,我对自己的要求远远高于公司对我的要求。背离我价值观的事情我不会做的。不信任我的公司对我来说是敌意的,虽然这种不信任不是针对我一个员工,但是我不会为这样的公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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