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上看了一个关于器官捐献的视频,以一位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身份讲述捐献案例,侧重点在于回天无力后家属们的痛苦抉择。视频下的评论里看到许多人提到可以捐献器官,但要捐献遗体就很难。还有人觉得死后还要给人研究裸体羞死了。
我不知道,是因为中国的习俗是死者为大吗(其他许多国家同样也有这种观念)?传统观念会非常重视“入土为安”,认为死后要留个全尸,否则就是非常悲惨的事情,从许多历史事件中也可以看出,鞭尸往往被看作近乎侮辱之最。
在我看来,死亡后,作为曾经存活过的个体,这个个体本身是已经灭亡的了,人类现有的一切限制、束缚,对于这个已经消亡的个体来说是没有丝毫意义的,更毋论羞耻心之类的了。心神收到牵制的,反而是那些活着的人。
人死如灯灭,只要对活着的(亲)人没有影响,这已黯的躯壳,捐出去。给那些活着的人更多生的希望,岂不是最好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