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不仅是党中央对公益诉讼检察实践的肯定,更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自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隆德县聚焦主责主业,以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为导向,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力美丽隆德高质量赶超式发展。
一、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共护水畅河清。
立足全县自然环境和生产生活实际,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54件,督促各乡镇对农用残膜面源污染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农业生产残膜2000余吨;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固体废弃物1800余吨;推动“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多部门合力解决河湖治理领域损害公益问题,共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6公里。
二、持续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根据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的决策部署,依托“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守护美好生活”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持续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督。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8件,推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了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三、持续强化“国土国财”领域治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对国家利益特殊救济的作用,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注重刑事、民事一体化办案优势,推动系统整治。办理国有土地出让领域案件2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2件,办理的督促医保局加强管理医保基金、督促规范发放农业补贴资金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现国有财产、国有土地领域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四、持续推进“等外”案件办理,拓展公益诉讼实践样本。
针对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反响强烈的其他热点问题,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四号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窨井盖坍塌、破损公共安全、交通道路安全等方面问题,办理公益诉讼18件,从“小切口”入手持之以恒助力保障民生民利,持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丰富拓展公益诉讼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