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言怪语说读书

多年前看过《色戒》和《情人》的电影,却不知道张爱玲和杜拉斯。我坦白,我是个还没脱离低级趣味的女人,冲着梁朝伟那双勾魂的眼和梁家辉那富有弹性的屁屁去的。遗憾!剪辑师太不专业,尽把精华咔嚓掉,差评!好,可以开批斗会了,我认罪!人家是本色出演,我是本来就色。前年特地买了《情人》来读,我发誓,真没看懂!但,从此可以瞎比比了,杜拉斯啊,我认识,不就写那啥的……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读书有用,至少出处不会错,少受些白眼和嘲弄。

说到出处,有必要插播一则打脸花絮。2015年底首次加入文学群,心里狂喜,哎哟,我这无处安放的魅力啊,怎么突然成了“圈里人”,哈!见人谈起《红高粱》,想跟大家熟络,也想刷点存在感,急切切地插嘴:好看好看,张艺谋写得太好了。然后,没有然后了,灰溜溜地自动退群。被人怼得可惨了:你咋不说巩俐写的,莫言都不知道,怎么混进来的,白痴!那天,只想找一棵千年老树,站在树下测量一下阴影面积。哼!看不起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宝宝心里苦啊,看过《红高粱》的电影,我哪里分得清导演和作者,只晓得张艺谋拿了奖。混完大专文凭到2017年之前的27年间,没读过一本文学类书籍。谁的小说拍了电影,谁又拿了诺贝尔文学奖,一无所知。每天的工作是“修长城”,骰子能在我梦里滴溜溜打转。读书?怎么可能!我不要输,要赢。

一不当作家,二不考状元,读书有什么用?重新捧起书本的最初愿望,只因那次被人嘲笑,不愿让自己活成一个笑话,此目的单纯得令人发指。读完《情人》,犹疑着要不要继续读下去。好吧,读莫言。百度一搜,嗅到了《红高粱》浓烈的酒香,那红得刺目的封面将我的一张老脸映得燥热难耐,羞愧难当。良久,终没点开。从哪里跌倒,必然要从那里继续跌倒。这是个死梗,恐怕此生都难以饮下这壶高粱酒以浇胸中块垒了。搜索了莫言的其他书籍,《生死疲劳》的简介吸引了我,第一个章节便让我惊叹。妈呀,这是人写的吗?想问问莫言,手指关节是否改装过?像我每次看折骨舞,会不由地摸一摸自己的老腰,之后发出既叹服又恐惧的叫声:天!这是些什么怪物?演丧尸都不需要特效。同样是人,差别咋那么大?

又受挫!老妖婆的一颗“豆腐心”被粉成渣渣,还让不让人活?岁月才过半,人生的进度条有点挺不住啊!莫言你太欺负人,酿就一壶《红高粱》,自己饮就罢了,你,你……不仅让酒香四处漫散,还一边打酒嗝一边嘟囔:咱们高密东北乡的高粱酒就是有劲道!要命!肚里的酒虫子钻哪,爬呀,在我的身体里轰趴,五脏六腑也在跳Hip-Hop(嘻哈舞),这谁顶得住啊!莫言,算你狠!你喝你的高粱酒,我且再去读你的《生死疲劳》。还考虑读书有用么?被吸引了,自然要读完。

啥子叫魔幻现实主义?不懂!只觉得莫言的魔术玩得挺帅。西门闹被他变成了驴,有趣。看到两驴交欢的戏码,我这般厚脸皮的人,两颊也飞起“胭脂醉”。高密东北乡的驴都这么厉害,不愧是喝高粱酒长大的,了不得!瞧,他们踢腿仰脖,纠缠一处,蹄子浪浪地扬起,山岗上的风呼麦式地打call,热辣辣的情话在风中盘旋翻飞。弄得我心里那个小魔鬼闹腾不已。嘿,读书有用哦,能体验各种花式秀恩爱,长见识。莫言够骚气,喜欢!同样的场景,若到我手里,一准变成“夜店风”,撩眼不骚心,骨头炸不酥。而他写得很高级,每一个字都在浊重地喘息,呼哧呼哧地冒着热气。西门驴像行走的“荷尔蒙”,更是一个追求自由的战士。

历来讨厌“读书是为了净化心灵”之类的口号。但我承认,读书能拓宽视界。毕竟,每个人的思维和认知是有限的,若能去到别人描绘的世界里周游一圈,是很荣幸的事。读莫言,看到了想象力的超常规延展,呼吸到天外之天吹来的一缕异香。熬了一夜读书,西门闹已过两世,褪去牛皮又化身为猪十六。他带着小花逃离猪场那一段,我的指头被烟烫了。莫言,快快从实招来,你究竟是何方妖孽!?你写月亮,我也写月亮,为什么你能把月亮写成月亮,正宗滴,资格滴。而我笔下的月亮却像极了小作坊里散发着霉臭的劣质月饼,地摊货,可随意砍价。好,我服气!

高手就是高手,功力浑厚,能隔空换物。那一出月色戏,老妖婆变成了白皮猪——小花。那一夜,跟随猪十六哥哥逃出来,才不想待在猪场里混吃等死。趴在十六哥哥的背上,心里美飞了!哦,不!我是嫦娥,裙袂飘飘,完美地演绎了“母猪变嫦娥”的传说。哩个啷当啷,河水哗哗响,心儿慌呀慌……很不幸,那个叫莫言的小子让我二更死,决不容我喘气到二更半。虽然小花只活了一个章节,但我喜欢她!喜欢她的坦荡纯挚和义无反顾。在现实生活里,不少人虽厌倦于生活的现状,仍麻木地充当着一部听话的接受各种指令的机器,没有勇气走出来。当理性超越于感性之上,生活很无趣。读书,让我更加相信自己的人生选择完全正确,就是要活出够胆够battle的狠劲!哪怕过一天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值!为小花点赞!读书可以近距离地观望繁杂的世事,体味各色人等的秉性。每一本书会呈现不同的人情世态,每一个人物在俗世里都有对应的本体。这很神奇!

《生死疲劳》让我熬尽了天光。对镜一瞧,脸色不红润了,眼角竟然爬出一条细细的褶纹,还险些长出苏大强同款眼袋。这还了得!莫言能给我报销一瓶LAMER的眼霜吗,不能够哇!后面确实看得疲劳,觉着莫言那小子也写得乏了,都不乐意好好讲故事了。读书苦,糟钱啊,要补充ABCDEFG,要买各种护肤品维稳肌肤的弹润。不过读书能活泛脑子,读完之后得想,贪欲——难道是造成一切疲劳的总根源?生活的或悲或喜究竟源发于何处?脑子笨,想不透。也可以说,我没有读懂,这不需要遮掩。从读书认识到自己的肤浅,也是一种成熟。我只能读到一些表层的东西,比如语言的炫彩和故事的奇幻,无法去探微更深邃的寓意,真的不具备这个能力。写文章也如此,技术不够瞎侃凑。

生活像极了心电图,若一帆风顺,证明你已经挂掉。为不让自己很快地成为一条直线,脑子必须转动起来。读书,不能决定我的人生走向,但能让我的脑子不死机,延缓注销时间。每一年都给自己做个总结,一算,除去赚到了年龄,其余皆空。感觉大脑像一间空旷的屋子,需要装修,需要各种软硬装饰,齐活了,才像模像样。彻悟了,我的脑子还是一套“清水房”。莫言的书让我发见了月色之醉人,我的“清水房”也需一帷“月影纱”,还要添置大理石地砖,透亮见影的那种。这样,天上有,地下也有。这还远远不够,要把“清水房”装修得华美,需不断折腾。当然更钟意“精装房”,一应设备必得齐全,还需时常换新。

接下来读毕飞宇。等等,又要对天长啸了:买噶!我的人生怎么会被控制在这里!毕飞宇,你在书里下了蛊吗?那一晚,看得兴起,干掉一瓶红酒,激动得嗷嗷狂叫:MMD,这是要把我炸到外太空去啊!燃点多,语言爽脆,蹡蹡地蹦出来,戳到我了!像我痴狂迷恋的一个80后——Popping(震感舞)圈里标杆式的人物杨文昊。每次看他跳舞,魂就归他管了。常跟一帮90后00后一起猛刷弹幕:杨文昊,我要睡你!这个撩人兼卡点狂魔,每一个动作都能把我的骨头缝挠得痒酥酥的,又是心动的感觉。没错,我就是那个白痴加花痴本尊。文学和街舞都是艺术,都讲究在某一个节点上砰地一声——爆点,引发无数尖叫。阅读,是生活的一种方式,当然需要激情。白开水或许养颜,但舌头不会醒。人的五官如果长时间不受刺激,必然长成“白板”。

再问,读书有什么用?就是让你学着把控自己的情绪和人生的节奏,舒缓、紧张、激荡、兴奋、忍让、节制……敛放得当,调配自如,你就赢了!如果永远踩错点,抓不住拍子,该燃该爆发的时候装高冷,该高冷的时候又变矮挫,画风就违和了。作家写书都有一个大的架构在那里,好比我们对人生都有一个规划,如何过好每一天就是细节的刻画。如果连这些最简单的东西都看不到,请出门端端走。啥子?没有门?看看,活得连门儿都没了,直接画张“问号脸”,请从《十万个为什么》读起。

《推拿》是我读毕飞宇的第一本书,一如看杨文昊的第一支舞,秒入坑。盲人的世界里没有色彩,但作家让我感知到他们深沉辽阔的情感世界。如阿卡贝拉,没有伴奏,可谁又能阻止那丰富的和声效果,狂涌的戏剧张力和喷薄而出的内含能量!这本书给我最多的思考是黑暗两个字。假如某天我也看不见了,会如何?不同的书给我制造出多种人生的意外和假设,生活空间有了弹性,上下左右,东南西北,抓狂、哀绝、幸福、欣喜,会往哪边飘移,产生了不确定性。正因这些不可确定,才想去探究下一秒会发生什么,生活由此更有意趣和探险性。这,约莫是读书的妙处。

毕飞宇的板寸,是我最爱的男人发型——没有之一!很有气势,很有硬汉风,眼神极其抓人,邪魅又性感。我只能愤愤地望着书页:毕飞宇,请停止散发你的魅力!给烟不给火,纯属调戏我!读《平原》和《玉米》的时候,仿佛看到毕飞宇的指尖在揉搓自己的脑袋,指尖上沾惹的汗味儿化入每一个字里,凝入王家庄潮润的泥土里,漫飘在王家庄的上空。每次读完他的书,身心通泰,心里头敞亮了,颇有舒筋活血之功效。这段话应该很切题了!读书,一不小心给自己找了个“理疗师”,值!刚才去我的“清水房”溜达了一圈,总算找到一个词——辨识度。他的文字有着某种特质,不平庸,非正常。和莫言一样。很平常的汉字,一经他们移形换位,精妙了。放眼望去,满大街的“超市”,但他们绝对是顶级“专卖店”!

又问,读书有什么用?——使精神愉悦,身心的舒适度至少应达到百分之九十。不必给自己附加所谓的使命感,记住三个字——我喜欢!我的字典里没有“必读”两个字。别人喜欢的,我可能没兴趣。我爱读的,别人或会不屑一顾。那又怎样!眼随心走。口味重,钟爱《水浒》和《三国演义》里的黑大汉。看,他们裸露的胸膛,粗壮的臂膀,豪气干云,语气铿锵,让人绮念顿生,拉扯起激荡的弦索。带种!够劲!好想穿越回那个时代,找到武松哥哥,跟哥哥一起策马天涯,共享万世豪情!爽炸!瞧,读书的好处又出来了,令人遐思联翩,美梦连连,可以来一段超时空爱恋。《西游记》里的仙妖魔怪也挺合我心思,没准儿那白骨夫人就是我的前世,只恨那泼猴眼太毒。哇呀呀,气煞老娘也。看看,仅这点粗浅的认知和鄙陋的思想,我的读书之路何其漫长,漫长得想向老天再借五百年!

到今天为止,约莫读了二十几本文学类书籍。作为一个芳华已落的女人,依然稚拙、虚荣、浅薄,有着盲目的性别优越感,骨子里的浪漫幻化为不切实际的臆想,以为年轻时的性感和俏丽仍在,以为还能征服一切。究其原因,读书太少。电影《卡萨布兰卡》里如是说:“你如今的气质里,藏着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和爱过的人。”读书,可以改变思维方式和感受事物的路径,情感的产生和表达情感的方式也会更丰富。想成为一个真正会读书的人,又要让所读之书在身上起某种作用,必得投入更多的热情和精力。当然,文学难以成为我生命的主旋律,但我会继续读书,让读书成为一种闲雅的爱好,而不是能够代表我的符号。

Areyouready?读书,有用还是没用呢?请抢答!不要问元芳,你们怎么看? 

书要读,弹幕也要刷。本宫的弹幕大军何在!快快刷起来! 

如果读书有用,还要警察干嘛? 

喂,前面那个山寨版道明寺,《流星花园》了解下。放学后不要走,班主任请你喝墨水。 

如果读书有用,是不是能提升品味,出门不会撞衫? 

嘿,前面的小姐姐,不撞衫+1 

嗯,同意不撞衫+1+1 

如果读书有用,写文章是不是也能不撞文?嘎嘎嘎 

大概,可能,应该是。 

我有一个大胆但不成熟的想法,如果读遍图书馆,是不是可以开布加迪? 

当然!开飞机都没问题。若谁对此有疑问,“板刀面”走一波,专治各种不服。 

如果读书有用,是否会成为人人仰望的“天花板”? 

前面的大兄dei,我们要成为“天花板”的“最高级”! 

“最高级”是个什么鬼? 

你看,多么蓝的天,走过去,你将融化在那蓝天里。一直走,不要朝两边看,明白吗? 

呃…… 

来吧!70后资深老阿姨陪你们嗨!小伙伴们跳起来,唱起来:我要飞得更高,翅膀卷起风暴,心生呼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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