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解决
受督者对督导的反馈
除了督导者可以给予受督者反馈外,于督导过程或个案研讨会的最后阶段,也可运用SFS的精神与要素,来邀请受督者对于整个督导给予一些反馈。而得到受督者反馈的其中一个方法就是评量问句。这了评量可用于每次督导后进行,或是在固定的督导回顾中偶尔使用。这些反馈,能够提供一些宝贵的指引来告诉我们,受督者需要的是什么。
结语
任何督导模式的核心要素反映了督导者的一个任务:“引导”受都者更为胜任、更有能力,并且能不断地提升专业技能。SFS相信要落实这个督导者任务的最佳方式,即是通过建构解决之道的对话来达成。SFS督导历程是一个教育、监督、滋养、启发受督者的历程。
“好督导”的两个重要标准:
1.促进彼此关系中的互相尊重、支持、鼓励、相信、赞美、了解、不批评。
2.教导受督者学习对于特定当事人或咨询情境的处理,集中聚焦于如何协助受督者处理当事人的议题而非其他,且给予受督者的反馈是可学习与应用的。
一般督导者能够带给受督者赋能感的四个督导策略是:
1.建议其他替代技巧与观点;
2.引发受督者的观点与意见;
3.赞美受督者的优势与表现;
4.示范介入的技巧。
一个具有赋能精神的督导模式,应包含四个重点:
1.正向的督导气氛;
2.个案概念化;
3.临床教育;
4.后续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