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上一次拿起笔认认真真写一篇文章还是高考的那篇议论文。中心思想也罢,题目也罢都已经在记忆里模糊的看不清模样,但那种看见题目提笔就来思如泉涌而获得灵感的能力现在早已荡然无存,感觉那种能力离我是那么遥远,好像从未属于过我,但细想起来,这也不过才过了两年而已。
昨天和妈妈收拾书橱的时候,不经意间发现三本24K大小的日记本,打开一看才回想起来原来是初中二年级时和朋友一起写过的小说。我记得那时的我皮肤黢黑,高高瘦瘦,一直留着运动头,穿着肥肥大大的校服,俨然一副假小子的模样。因为个子高,所以一直坐在后排,然而就在这个离黑板远,离老师远,紧靠墙后凉冰冰的瓷砖的地方在我们后排大军看来简直就是人间天堂,我们互相交流小说,悄咪咪的在老师转身的时候互递纸条,听写的时候把书藏在桌子底下,好时不时得瞄一眼等等,诸如此类的行为,也许在当时看来毫无光彩可言,可现在想想却甚是怀念,真是奇怪。
也不知是何时,我们那后两排兴起了看玄幻小说的潮流,什么类似于讲九尾狐的啦,孟婆汤的啦,吸血鬼啦,还有什么魔法啦,结界啦之类的,现在想想可能有点类似于爸妈那个年代的金庸武侠小说吧。看的多了自然自己就想写两句,于是我们后排三个小姑娘便商量着一起写篇玄幻小说,左思右想,最后把这篇在我们看来即将成为十万字巨作的小说取名为《十字架下的血玫瑰》
我们慷慨激昂,对自己的鸿鹄之志踌躇满志,男主女主叫什么忘记了,只记得剧情很玛丽苏,无非就是谁爱上了谁,谁为谁而死,谁因爱生恨,谁绿帽子戴了一摞却依旧选择原谅,但我们当时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只顾写的热血沸腾,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是我们的骄傲,无所顾忌的遣词造句更是充斥着刚步入青春期的我们对未来爱情的各种幻想。我们用纸和笔,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篇可以用文字为所欲为的天地,我们借男主女主的曲折爱情故事来抒发自己对未来恋人的构想,用最大胆的词汇,写最华丽的辞藻,编织最浮夸的剧情,在文章里欢笑和哭泣。
当时间慢慢过去,八年过后我已是大学二年级,回看我的中学时代,除了怀念那时最纯粹的友谊和最感人的师生关系外,更加让我感到遗憾的,是我随着年龄增长而逐渐被时光消磨殆尽的那股对青春的热情和对生活有无限可能的向往与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