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语言视听语言是电影的画面、声音艺术表现形式的代名词,又是电影艺术手段的总称。无声电影时期,电影的表现手段只有画面和画面的组接,即蒙太奇,所以电影语言就是蒙太奇。电影有了声音以后,声音逐渐成为与画面同等重要的艺术表现手段;特别是“长镜头”理论出现以后,蒙太奇的概念已不能概括电影语言的全部,人们遂用“视听语言”统称电影的艺术表现手段。
视听语言的基础是电影的两大基本元素--活动影像和同步声音。它涉及镜头内容、镜头形式、分镜头规则和声画关系处理四个方面。具有一定内容和以适当拍摄方式拍摄的镜头是电影视听语言的基本单位,镜头组接和声画关系处理则把它们联结成电影视听结构的整体。视听语言是表现电影内容的基本方式,与剧作、表演一起,共同构成导演创作的三大艺术手段。视听语言也是形成电影风格的主要因素,不同的导演以不同的方式运用视听语言,从而创造出风格各异的影片。
视听语言既是电影作为艺术的形式手段,也是电影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符号系统。作为艺术形式,视听语言贵在独创性;作为传媒符号系统,视听语言必须规范化。
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视听语言处在不断变化和演进中。随着电视和数字化媒体等的发展,电影视听语言在自身不断变化的同时,也在不断向其他领域延伸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