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转深,知了在更生的宽露台长呜,玫瑰与雅历斯成日泡在海滩。老妈埋怨,“晒得那个样子,坐在抽木地板上,简直有保护色呢,脏相。”
我笑说:“奶还是奶,白牛奶变了巧克力奶。”
玫瑰的滑水技术学得一等,已可以用一只履,看她自水中冉冉升起,才了解什么叫做出水芙蓉。
我提醒她,“你那九科功课,小心点!”
她说:“啊,大哥,我有摄影机记忆,凡书只要翻一次就能背,别担心。”
我气结,居然自称过目不忘。
玫瑰并没有跟雅历斯学剑击,她的眼光浮游不定,落在旁人的身上,疏远了没有中文名字的林先生。
下班在家,我常接到雅历斯找玫瑰的电话——
“对不起,玫瑰不在家。”——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我会告诉她你找过她。”——
“我会跟她说你想见她。”
有时候玫瑰在家,也会摇头摆脑地装蒜,叫我代她遮瞒,说她人不在,我不肯,把话筒一摔,对她说:“你自己告诉他你不在家!”
玫瑰吐舌装鬼脸,但对雅历斯很不耐烦,“晤,”地敷衍数声,然后就借故挂断电话。再过一个星期,我索性告诉雅历斯,玫瑰已不住我家:“在亲戚家,那边电话不方便告诉你,我知道你已经半个月没有见过她,好,我代你告诉她……”
没出息。
大丈夫何患无妻,巴巴地求一个女孩子管什么用,女人变了心就是变了心。
况且我不相信玫瑰曾经对他交过心,我甚至怀疑玫瑰是否有一颗心。
玫瑰有一个好处,她决不甜言蜜语地骗人,她根本懒得做,所以这些男人若没有心理准备,就不该与玫瑰做朋友。玫瑰与雅历斯算是完了。
玫瑰这孩子,服装店送到我写字楼来的账单,往往一万数千元。
几件白蒙蒙的衣裳,贵得这样,我严重向她提出警告。
“还是中学生哪!”我提醒她,“你只有十六岁。”
“十七。”她说。
“十六岁半。”
“十七。”
“我不跟你吵,你少顾左右而言他,总而言之,每季不准花多过三千元。”
“三千元!”她几乎要昏厥,“三千元还不够买一件大衣哪,大哥。”
“那太坏了,”我说,“那你就不用穿大衣了,你跟老妈去说。”
我也知道一切劝告是不起作用的,玫瑰对忠告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