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好的爱情应该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不费力。
我叫五百,今天26,有人说人一辈子要谈三次恋爱,一次懵懂,一次刻骨,一次一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上天自有安排,到现在我刚好谈了三次恋爱,可惜懵懂了太久,刻骨的太短,惟愿一生的是可以真的一生。
我不是林真心,所以自然也遇不到徐太宇,唯一相似的是,我的第一次恋爱也是发生在高中时期。那一年,我高二,刚文理分科,而他刚去北京工作,我们是青梅竹马,与其这样说,我现在倒觉得他更像一个哥哥。那时我们的高中是市里管的最严的,学生不能带手机,mp3等,我们的恋爱,靠着他送的一部nokia手机维系,每天最开心的事莫过于晚自习结束开机发几条短信,然后关机睡觉,第二天起来前又小心翼翼得藏好,日复一日,这样的日子竟然一直持续到高中毕业。后来高考,我去了省城的某大学,我们依然靠着电话联系,他说他的生活与工作,我诉我的学习与生活,偶尔会相聚,偶尔会吵架,直到后来从别人口中得知她带女朋友回家,才发现我自欺欺人了这么久,自己的可笑与无知,一点点得弄疼自己,也可能划伤了别人。我搞不清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渐行渐远,还是我们从未靠近?一次懵懂,四年之久,我开始忘了我们为何会在一起,我不曾觉察到这样的事会发生?我甚至忘了好多个夜晚我躲在被子里偷偷哭泣,因为在乎,所以才会难过吧?能为某个人卑微一回也许是好的,毕竟能让我们卑微到尘埃里的人不多。我很累,我不睡,清醒得看这世间人心的烟花,每个人的伤疤,都那么美。好吧,恋爱无限好,谈得有点早。就让往事随风,都随风,都随风,与其虚情假意,倒不如一无所知。。。
是不是一段感情如果走过太多时间,所有的爱与恨,不甘与拼抢,不肯放弃与歇斯底里,都会在一次又一次的感情危机中,逐渐被抹去棱角,变得不再浓烈而直接。时间如此恢宏,我变得波澜不惊。
人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第一次异地恋失败,这一次还还是选择了异地恋,身边并不是没有喜欢的人,可是我以为好的爱情应该是自然而然,心照不宣,感觉到了就是ta了。我是相信缘分的,我相信人从遇见的第一秒就可以知道是否会有交集,会持续下去还是分道扬镳。你想过吗?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那么长,九个多月,居然连十个月都不到。在一起的序幕是我们一起去电影院看了《结婚狂想曲》,而失恋的前夕我刚好去看了《失恋三十三天》。我幻想过我们结局的无数种可能,却唯独没有想过有一种失恋叫父母不同意。不同意就不同意吧,毕竟我也不想让你为难。如果一个男人真爱你,永远不会丢下你,不管情形有多难。所以还是爱得不够,因为爱得不够,所以诸多借口。谁把谁真的当真,谁为谁心疼?
生活有时候真是件累人的事,尤其要毕业的那段日子,大家都开始忙着找工作,忙着考研,忙着为自己的未来打算,而我还悠闲得在图书馆看着《晃晃悠悠》,寝室三个丫头都早出晚归准备考研,只有我想都没想过。我依旧自由,散漫,听爸爸的话,慢慢找着要让自己喜欢的工作。我不急,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急,这种心情像是大家都交卷了而你还有一道大题没有答完的感觉,忐忑还夹杂一次期待。也许明天没有谁,陪我看潮起潮落;也许明天,会有一个人,陪我开始到最后。
我们不慌不忙,时间慢慢给我们带来想要的东西。我一直不是一个很勇敢的人,我总是害怕了就会掉眼泪。我疯癫爱做白日梦,我真实,笑点低,泪点更低。我相信我会遇到一个视我我珍宝的人,我相信好女孩不会被辜负。我又看到闪闪发光的爱情,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915天,这一路走来,有欢笑,有泪水,还好都走过来了,我们被彼此家人接受和祝福,我们来自同一个城市,毕业于同一所大学,我们的英文名只差一个字母,我们吃菜是相同口味,我们是彼此的铠甲和软肋,我们用自己的青春在一起打拼,我们在最美的年华陪伴在彼此身边,这一次,一定会是一生。
我还是愿意相信,好的爱情是水到渠成,如果没来,就活好自己原本的样子,you will never walk al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