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境界的看法》
人生如同一面镜子。自己看自己的人生,就好像一个人看镜子,看出了那个正在看镜子的人以及镜子里的影像。这是有阅历之人的看镜观。
人生境界有三种层次:
1.看山是山(只看到镜子里的影像);
2.看山不是山(从镜子里的影像看到自己的本我以及和他人的不同之处);
3.看山还是山(已超脱物外,既看到镜中影像,还看到整个镜子以及正在看镜子的那个“自己”——灵体已挣脱躯壳,不受外物所困)。
每个有独立思维的个体,都在以不同的形式写就自己的人生。有以说唱形式,如戏子、歌手、讲古说书人、播音员……等等,以舞台为媒介;或以文字,如写作者、诗人、写词人……等等,文字创作者;或以物体(雕塑家),以个人行为(行为艺术家),以图相(幕后导演、建筑师、绘画家……)……。使人能通过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味觉,这五觉来感知他的作品,以达到共鸣。
我对文字和图案比较敏感,能拿出手的也就文字表达和文字鉴赏。一般说来能说的东西,大多是自己也擅长的东西。就说文字吧,如下:
平庸的作品只能表达出第一种层次。优秀的作品能表达出第二种层次。能表达出第三层次的作品,才算脱俗,这个层次可遇不可求,即使是大宗师来写也不例外。
第一种作品,靠勤奋就能写出;第二种作品,要有天赋和对生活的个人体悟(即社会阅历);第三种作品,只能靠机缘。第二和第三,是文学,第一种作品与文学搭不上界,或者只沾上一点边,仅供人消遣所用。不过,三种各有用处,它们提供给有这三种层次需要的人消费。因而我从不鄙视低层次追求的人们,毕竟所有追求仅是出于自身需要,它可以有高低之分,不应有贵贱之别。
亚里士多德有段话写在《政治学》里就说得很好:“我们应当为了奴隶而不是为了自由人,提供更多的节庆和娱乐,因为自由人为了创设这些东西,已充分享受过了。”文学的意义就体现在这里。我因认同上处的话而认可把网络小说也归纳到文学范畴。至于那些专家特意把它区别开来,叫网络文学,便是“文化人”这顶高帽在某些人的心里作祟了。文学不应该那么狭隘,应该服务大众,何况能上网看书的人又不是大树底下那些听说书人讲故事的文盲,都脱盲了,甚至不少人还从事教育工作。显然,专家们落伍,偏执了。
(2016.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