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的我可不是这样。
单纯必然伴随着轻信,敏感必然伴随着多情。
可以为一只流浪的小狗在雨中撑伞的善良女子,按理说应该在父母保护的襁褓下按部就班地恋爱结婚生子,过上安稳又平淡幸福的生活。
可我为何偏要与自己过不去,偏要在这样的高龄,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究竟呢?
我只知道,如果不是曾经那段彻底失败丧失尊严的恋情,我不会重新审视我自己;
如果不是去了英国了解到表妹的生活,我不会开始着迷于金发帅哥,更不会处心积虑四处结识他们;
如果不是结识了在香城的美国人Josh,我不会意识到,我也有机会出国留学。
30岁,留学梦。你们敢做吗。我敢,我还真的就来了美国了。
当然怎么也不会想到一段以为会开心无比的行程是在泪水中开启的。
离开自己的祖国和亲人,义无反顾,还是会伤心的吧,尤其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这一走,注定是要和国内的一切,有所了断。
Josh是个金发碧眼的小帅哥。
他有一副多情慈悲的心肠。
他喜欢中国文化,会说一口流利的中文,于是我们经常一起讨论天南海北。
他非常喜欢大理,我们还一起徒步穿越虎跳峡,拜访过那里的山民。
他的朋友来自世界各地,西班牙,意大利,日本,后来我和大家熟悉了,常常在一家名叫后院的小酒吧厮混着。
在那里我了解了各种鸡尾酒大致好喝或不好喝。
虽然我并不爱酒,但是每每浪费一杯酒钱在那里厮混一晚似乎是必须的。
像我这样穿行于夜色中而洁身自好的人,大概已不多了。
酒和人不一样,只适合浅尝辄止。
Tequilasunrise大概是我的最爱,日出般的色泽伴随着甜蜜的口感,比sex on the beach要温柔许多。
这个喜好一直保持着,直到后来我在墨西哥著名的春假海滩坎昆旅行时,发现一种叫pina colada的椰子味朗姆调和酒更为可口。
酒的故事说多了,人容易敞开心扉。
他们是一群金发碧眼的漂在中国的异乡人,走到哪里总是扎堆,但是圈子里很少能看见中国人。
我和小冈无疑是里面两个最为突出的中国面孔。
小冈的男朋友Daniel是Josh的好朋友,一个意大利人,从他那里,我才知道意大利人出门要磨趁几个小时,晚饭经常是在晚上9点以后。
小冈十分美丽,美丽得像年轻时的三毛,但是她的眼角有一块伤疤。
据说是某一天她和Daniel去吃饭时,邻桌的一群男人看这么一个美丽的女子和一个外国人交往,故意找茬,拿酒杯砸到了她脸上,从此她美丽的脸上就有一块消不掉的伤疤了。
那时候的中国人,不是盲目的崇拜外国人,便是盲目的歧视外国人。
那时候在我的眼中,不仅这件事,满眼看到的皆是国人的缺点:自私,狭隘。
可我到了美国之后,才知道人性中的好坏真的不能够用种族来论断,这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