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在洗澡的,花洒喷出热水,整个浴室瞬间变得氤氲起来,透过百叶窗看到玻璃上悬挂着水珠,热水从头部泄漏下来,冲刷了连日来的疲惫。忽然之间感觉到一股温暖包围自己。那一刻,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温热的东西跟更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忘记了有多久没有自己亲手煮一碗面犒劳自己,好像无论什么时候,有火气的东西更能暖和人的心。
自古以来,中国人在饮食上都是保持以大火煮熟的基本烹饪方式来享受食物,在原始的时期,人们通过钻木取火,保存火种,烤制猎物,用于充饥,使得人类的生命在进化的过程中得已延续。在寒冷的北方跟湿冷的南方地区一到冬天会有温酒这个习惯。其中水浴加温是一种比较好的一种温酒方式,比如绍兴当地黄酒加热方法是“串筒水烫”。即是将酒倒入串筒,然后放入沸水中水浴,加温至40~45℃,通常的检测方式是,用手触碰一下杯壁,人体温是37℃,加热至40~45℃,感觉稍稍比体温高些,就可以取出来喝了。小小一杯酒,经过舌头的亲吻然后散发去温和的气息,通过人味蕾的感受,缓慢沿着喉咙经过肠道到达我们的胃部,只有暖意。因为温酒的风行也盛产出许多精美的温酒器具,这都是人们在生活中所挥发出来的智慧结晶。
记得友人说过,她最喜欢的季节是冬季,外面北风四散,家里放着一个火炉,然后小孩子跟家人围在火炉前,边聊天嬉戏边把橘子放在铁丝网上烤。烤热后的橘子外表有点焦黑但是并不影响里面果肉的食用,剥开皮,一阵自然的果香,那是食物香精所无法替代的。轻轻撕开一片,放进嘴里,橘子的酸甜跟炉火的温度相糅合,一点也不感觉到冰冷。或许这就是中国人在数千年的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经验,通过食物与火光的交接,产生一种让人感到舒适的感觉。
可能是从小就习惯温热的食物存于胃部,在夏天的时候别人家的小孩可以喝着冷掉的白粥或者白饭,那对于我来说是不可能的事。或许有人听到会觉得矫情,说那你吃冰淇凌呢,那也不一样是冷的。但是冰淇淋跟食物不一样,这种习惯一直到现在,这么多年都无法改变,也许身体里的器官都是有专属的记忆。
对于湿热的岭南地区,广东人擅长煲汤,也爱煲汤,我们家也不例外,经常煲各种各样的汤,滋补类的,清凉类的。但我最爱的是莲藕猪骨汤,在莲藕盛产的季节里,母亲会去市场里买来新鲜的莲藕,刚刚从泥塘里挖出来的莲藕还裹着肥黑的塘泥,黑黝黝的,看起来好不讨人喜欢,甚至有点脏,但是在卖藕人的一番冲洗后,瞬眼间,就变成一个干净可爱的胖娃娃。藕蒂切下来洗干净后可以煲水,有清热的功效,加点冰糖在夏日的时候特别凉爽,丝毫不亚于现在外面的热销饮料。
母亲喜用筒骨煲汤,筒骨煲汤其实是最香的,但是就是油腻了点。不同于扇骨的硬气也没有排骨的秀气,筒骨就像是凡人百姓家,反而更多的是一种接地气。母亲把猪骨冲水,然后放进清水里面煮开,煮开后把汤水倒掉接着用水龙头流动的的水进行冲洗。冲洗干净后连同削了皮的莲藕一起放进高压锅,(对,就是高压锅,暴露了年龄,哈哈)莲藕不切块,煮好后再切开。大火煮开,然后改中火熬制,大概1个半小时候,就可以开锅了,把莲藕整个捞起来,这时的猪骨已经去除了血腥,变成浅琥珀色,莲藕也由淡粉变成朱砂色。放到案板上大块切好,好品质的莲藕可是会“藕断丝连”的。切好的藕块放到陶瓷碗里,丢一勺盐到汤里面,提提味道。淋上汤汁,碗面漂浮着一层浅浅的油脂,小小的圈圈,晃得闪闪亮亮。不同于油头肥耳,有时候我反而觉得食材就是要有那么一层精细的油脂才显得有味道跟温度。撒上一小撮香菜或者葱花,瞬间就色香味俱全。每次我都能满满吃上一大碗,从齿间到舌尖,藕的清香跟骨头的浓郁缠绵,回味无穷。
16岁时,我第一次出远门。那是初三毕业打算去广州念职校,那时候已经收拾好行李,跟父亲两人来到学校,06年的时候还没有高铁,去广州还说要晃着大巴去,6个小时。对于晕车的我来说那6个小时就是一种煎熬,一路上我的肠胃被翻山倒海,整个口腔弥漫着胆汁的苦涩。一路上什么都吃不下,只能喝水。晃啊晃,终于到省城,在天河客运站下车,天河客运站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很特殊的回忆吧,很多人的开始跟结束都曾在这里过,那是我这辈子以来第一次来到省城,所看到的都很新鲜,一路上看到的广州,高楼大厦,马路宽阔。对于一个从小在乡下长大的小孩来说,对于省城最大的认识来源就是我们家常年订阅的《羊城晚报》,白云山,中山纪念堂,北京路,上下九,状元坊这些地方一直存在我的脑海里,曾经千万次在心里设想会到此一游的场景。
到了学校后刚好赶上晚餐,我们就在学校食堂用餐,因为一路颠簸,这时的我即使是看到龙肉也没有胃口,于是父亲就在食堂买了一碗白粥给我,没有其他佐菜,还好白粥煮的很好,不稠也不稀,仿佛有那么一丝故乡的味道。内心有点伤感,眼眶红红的,因为这是我在异乡的第一顿饭,从现在开始我要学会一个人在异乡学习生活。我就这样一口一口喝掉,喝完后白天被掏空的胃部得到满足,额头冒出了几颗小汗珠,身体重新恢复了力量。这么多年一来,我一直觉得平淡无奇的白粥拥有一股神奇的能量,因为无论你是在酒席丰满之后,独自异乡下,人在遇疾时,只要喝上一碗暖暖的白粥,似乎在一瞬间,一切的难受都会烟消云散。
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我们没有办理入学,就回到小城来了。再后来,按照正常的轨迹,高中,大学。
事隔三年,我再次返回广州,那是我去读大学了。大学入学报到是跟闺蜜两人自己去,坐着学校的包车,我执意不用父亲陪我去。因为在我的概念里这就是一个入学报到而已,我从小到大很多事情都是独自完成,所以觉得这次也不例外。多年后我才觉得那是我人生里无法在弥补的一页,如果以后的岁月里,我有小孩,在她踏入大学的时刻,我一定要陪着她完成这个仪式。
夜里12点出发,出发前,我记得母亲给我煮了一碗胡椒猪肚汤,胡椒的辛香扑面而来。我先小口喝了一口汤,这是我的习惯,猪肚切的整齐,加上几片金黄色的咸菜,中和了油腻。汤汁辛辣中带有一点酸,很是开胃。深夜里的这一碗猪肚汤包含着太多意义,喝完这一碗汤就标志着我要离开生活了19年的港湾独立去面对外面的世界生活,学习,做人,也包含着父辈们的关爱与眷念。所以旧时人们在出远门时,都会在家吃上最后一顿饭,而且吃的很饱,因为不知道多久之后才能回来光宗耀祖。后来我自己在外面这么多年,做了好多次,都没有19岁离开家那个晚上喝到的味道。每次不是胡椒下太多活太少就是猪肚煲的太烂或太硬,碰上还不错的时候,却还是勉强。始终做不出母亲的味道来,或许这就是每个母亲的拿手菜,有着自己的独门秘诀。
在《本草经疏》是这样记载胡椒:胡椒,其味辛,气大温,性虽无毒,然辛温太甚,过服未免有害,气味俱厚,阳中之阳也。其主下气、温中、去痰,除脏腑中风冷者,总因肠胃为寒冷所乘,以致脏腑不调。我从就特别喜欢胡椒煮的东西,那种气味很特殊,不是小米椒跟朝天椒的毒辣,也没有花椒的麻辣,而是一种有温度的香辣。在广东的冷不同于北方,是那种渗入骨髓的湿冷,所以在冬天吃胡椒有驱除风寒的功效。冬天的时候我最喜欢吃猪肚煲鸡,一进门还没开动,就闻到一股浓厚的胡椒味,瞬间整个人都精神抖擞了。一般的汤底都放枸杞,西洋参,胡椒还有其他中药材,不至于太燥又太寒。天气很冷的时候,叫上三几好友,围在桌子边上,看着彼此呼出的哈气在桌边散去,随着沸腾的锅气,空气变得朦胧迷茫起来,甚至有股炊烟袅袅的感觉。开动了,先盛上一碗乳白色又泛着浅黄色油脂的浓汤吧,这是吃火锅的首要顺序,得先把胃给暖和起来。猪肚鸡汤的味道很鲜甜,既有药材的淳朴又有胡椒的香气,相互揉和,说着说着都留口水了。就着沸腾的锅,把食材一样一样放进去,然后按照食材的容易生熟程度进行捞取,那个过程可有趣了,有点像探险,在浓汤的掩盖下你看不到食材的样貌,只能靠运气,有时捞到自己的心头之物,难免兴奋一番。“不走运”捞到自己不喜欢的有时候就先晾着,后面再吃,到了后面就忘记了,哈哈。吃到快接近尾声的时候可以添上一碗腊味煲仔饭,对于每餐必要米饭的我来说,这是不可跳过的流程。米饭汲取了腊肉的肉香跟油脂,变得晶莹剔透,颗粒分明一揭开瓦煲,香气四溢,每每此时,所有人都会说来一碗,还有人喜欢吃锅贴,很香,一刮过去,大一片,吃在嘴里咔嚓咔嚓的,甚是快哉。不过那对于我来说是个硬骨头,因为我牙齿不好,吃完一片牙齿都好累。
冬天吃猪肚汤不仅有暖胃功能,还有附带接地气“香水”。每次吃完后就会发现我都发现全身上下包括头发衣服都是一股火锅味,倘若中间还夹杂着几个老烟枪的话那就是“百感交集”。虽说如此,但还是乐此不疲,谁叫我的身体需要这些食材来温暖我呢。
吃的喝的,除了父母赋予我们生命之外,我觉得这是构成我们生命延续的一个重要途径,有人说过“人生嘛,不过就是吃吃喝喝”。现在想想确是这番道理,唯有爱与美食不可辜负,趁着还没有很多的爱,那就先温暖自己的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