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再一次被人问起,你为什么会一直坚持。
而我的回答,就只是简单的三个字“我喜欢”。
就这一点就足矣让许多人羡慕了吧,因为很少有人可以做自己喜欢的工作。
2015年7月22,我和班上的同学一起离开学校,加入到了实习的队伍,兴奋着自己终于可以做社工了,至今都还记得那时那个满腔热血的自己。
第一次去村里,坐着拥挤的农贸车,住在随处可见的马陆(一种长着很多只脚类似蜈蚣的虫)的房间,走在乡间蜿蜒而又漫长的小路上(总是会在心里默默地唱“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但那时的自己,享受着哪里的一切,眼中所有的都是美好的,因为我喜欢农村的生活;更喜欢的是和村里的孩子在一起,教他们写毛笔字、折花、带他们玩游戏和大雪天一起打雪仗。虽然有时会失落,可在第二天醒来,立刻就满血复活了。
在哪里的时光,应该是自己充满正能量最多的时候吧,有淳朴的村民、天真的孩子和一起疯的小伙伴。
在来到新机构的第一个月,自己一度情绪低落,每天都在同事的打击下工作着,有时想过反驳,可自己说不过人家,只能选择忍。也多次想过放弃,不在坚持。
而现在,我还在这里,因为坚信自己不会被这个现实世界的所打败,坚信自己可以帮助更多的人。也许,这样的理由在旁人眼里微不足道,但对我而言,就是全部。
曾在《送你一颗子弹》里看到这样一句话“一个人要像一支队伍”,开始并不是很理解这句话。再读了一遍原文的理解是:让自己的头脑和心灵富裕起来,为他们招兵买马,从而做到一个人要像一支队伍。
以后,我还会坚持在这条路上走下去,虽然知道会很苦、很累、会常常遭受打击,但我会努力让自己带着一个人要像一支队伍的状态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