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学四书之《大学》(1)——明德灯

夜色如墨,书生林修攥着油纸伞,跌跌撞撞穿过雨幕。一路上,村里小六与林爷爷说的话一直在耳边回想,“阿爷,这月的赋税实在是交不上了。”小六沙哑的声音中满是痛苦和无奈,陋室寂静中传来林爷爷的一声叹息。这一声叹息仿佛一记重锤,锤在怀中已被雨水洇湿的《大学》上,也锤在林修的心上。

深夜,书院斋舍。

“你真要告发里正?”同窗陈瑜压低声,“书院规矩第一条——学子不得干预地方政务!”油灯摇曳,映着林修案头的状纸,墨迹未干。

他想起离乡时,母亲将一枚铜钱缝进他衣襟:“修儿,读书人心里得有一盏灯。”

此刻那盏灯在烧,他指尖摩挲书页,赫然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三日后,知府衙门门前积雪三尺。林修跪在冰冷的地面上,挺直背脊,手中高举状纸高喊“学生秀水县林修,状告秀水县县令王奇私设税目,横征暴敛以致乡里民不聊生。请知府大人秉公直断,还秀水县百姓一个公道,给秀水县乡里一条生路。”人群窃窃私语:“这书生疯了吧?这县令是知府的妻弟……”

忽然有人往他身边扔了一筐炭。

“小老儿替青石村三十六户谢过林相公。”老樵夫佝偻着背,身后跟着更多瑟缩的百姓。雪越下越大,炭筐却越堆越高,渐渐垒成一道漆黑的高墙。

知府越门而出时,林修几乎冻僵。却听身后传来一声冷笑“刘大人可真是让本官看了一出好戏啊。”玄色大氅掠过雪地,越众而出,那人腰间玉牌一晃——竟是微服私访的钦差大臣。

腊月廿三,县令伏法,知府贬官,多征税银如数退还。书院山长罚林修抄《大学》百遍。斋舍烛火通明,陈瑜却拎着酒翻窗而入:“你可知,那日钦差为何帮你?”

他展开一卷泛黄奏折,竟是二十年前一位学子被书院除名的旧案,朱批赫然:“书生妄议朝政,永不录用。”

林修恍然,“当年他缺了那盏灯,如今这盏明德灯,该传下去了。”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此为《大学》第一章中的第一句,被人称为大学的宗旨。

“大学”并非我们现今的高等教育学府大学,更倾向为一种大人之学、君子之学、人生之学。

“在明明德”第一个“明”是一个动词,有彰显、弘扬之意,“明德”为光明的品德,此一句可理解为,要弘扬光明的品德。

“在亲民”中“亲民”可通“新民”,有去旧图新之意,此一句可理解为,要去旧求新,追求光明。

“在止于至善”中“止”是指到达,“至善”可理解为完美极度的道德之境,此一句可理解为,让整个社会都能达到完美的道德之境并长久地保持下去。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在今天看来可以理解为,大人之学的法门,在于彰显光明正大的品性,在于不断向新向好,在于以美善目标为终身追求。

但世间万物总是会有遗憾,真正完美的境界是不存在在现实中的。以我浅显的生活阅历来看,以自己心中的美好愿景为目标,每天前进一点点,也是对自身美好品质的一种修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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