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再回老家去看,我出生的那三间瓦房,有两间因为长年失修常年没人住的缘故,房梁断裂,墙皮屋顶都已经塌陷了一半。
塌陷的墙边,是厚厚的一片绿苔和随风摆动的“毛姑姑”。压井上的汲水把手早已不知去向,只剩下井上立在那凭着风吹,耐着雨打锈迹斑斑的“老龙头”,像我靠着墙角打盹的奶奶,像在那院子的树杈上筑窝的老斑鸠,载着我童年的乐趣,藏着我父母的乡愁。
小时候,家里特别穷。
雪上加霜的是我三天两头生病,留守在村子里只能将生命的沙漏加速倒流,要求生,就有了颠沛和奔走。
奶奶一直都是父亲的一块心病,没钱的时候接到身边待过一段时间,老人不忍徒增负累,声称还是想要回去跟随大伯一起住,说那个村子里有父老乡亲,有熟悉的乡音,还有爷爷的坟冢;爸妈有钱的时候,奶奶却已经衰老到走不动路。
他乡安命,寄人篱下,带着我和妹妹,父母做了三四年的长工。
有一年冬天,东家慈悲,招了我们一家人去吃年夜饭。
我大病初愈,难得的好胃口,饭桌上不懂礼数——小拳头大的肉丸子,我一口一个。嘴里的还没嚼完就拿筷子自己去夹,往自己和妹妹的碗里送。
父亲微醺,忽而暴怒,拎起手边的筷子就往我还夹不好菜的小手上掴,抽得我赶紧丢了筷子捂着手,塞在嘴里的肉丸子跟着嘴唇和眼泪一起哆嗦。
再后来,母亲告诉我,父亲那天临睡的时候,背对着她抽泣,还说希望自己的儿子也能跟他一样,即便是穷,也不能丢了骨气。
再后来,但凡老板家里请吃饭的时候,我都不会再上桌。但是每一次父亲吃完饭回来,都会给我带好吃的,那是他塞在衣服口袋里的,有肉丸子,有红烧肉,有罐装的健力宝和八宝粥。
每次他都会盯着我吃,边看边咕嘟咕嘟地咽着唾沫,旁边的妹妹滴溜溜地看看我,再看看爸爸。
我说爸爸你吃一口,他说爸爸不爱吃红烧肉,妹妹看看我再看看爸爸,盯着我手里的肉说,妹妹也不爱吃红烧肉。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荒诞可笑的事情?居然还有人会不爱吃红烧肉!
长大后才知道,那些肉是别人夹到他碗里,他偷偷倒在塑料袋里揣回来的肉,是直到入了我的喉咙,还一直带着他的温度的肉。
《请回答1988》里有一句戳中我肋骨的台词,说,“人真正变强大,不是因为守护着自尊心,而是抛开自尊心的时候。”,而我父亲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个父亲的成熟,应该是从他打了我的手又偷偷装起红烧肉开始,那是一个守护、丢掉然后继续守护尊严的过程。
爸爸之所以是爸爸,因为他儿子。爸爸也是第一次做爸爸,爸爸曾经应该也是个很喜欢吃红烧肉的小男孩吧。
对奶奶亏欠太多,对儿女给的不够,这应该是他拼命的理由。
2.
后来举家再次挪窝,没成想这一挪,竟然挪了20多个春夏秋冬。
新到的城市,一切都是新的,新得让人不寒而栗,寸步难行。
要在这里生存,要在这里立足,父亲好面子一度颓废,母亲要强,决定做生意。
她不识字,不会算账,拐几个胡同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不会骑三轮车,也不会说那座城市的方言。
她像一个迷路的孩子,光天化日,伸手却看不见五指。
这种陌生的漂流和无助让妈妈好长一段时间都红着眼眶的大步流星。
一年寒假,刚下火车,凌晨四点钟的小城,用各种早点档子和小吃摊子热气腾腾迎接我,是这寒冬里独特的一道风景,用以慰藉离家的孩子。
家?哪里是家?什么是家?大致就是有爸妈的地方吧。
我父母也是这起早贪黑的大部队的一员,他们在大菜市摆摊子做皮蛋、咸鸭蛋的批发生意。
其实,在我上大学之前,家里条件其实已经算得上是天翻地覆了,她早就告别了人力三轮,一千块钱以内的账目嘴里咕噜两句就能马上算出结果,就连自己的名字也签得像模像样的。
可是我对于母亲勤俭的印象却始终都波澜不惊——在我的记忆里,除了她脚上的布棉鞋是她自己的,几乎所有的衣服都是捡我穿完剩下来的,遑论合不合身,不伦不类是肯定的。
衣服对她来说,真的就是裹在身上的布匹,厚厚的,暖暖的,就够了。
在菜市场上见到她的时候,她左手拿着包子,右手攥着棵大葱,三轮车上还放着碗被络绎不绝地人流冷却掉的小米粥。身上穿的是我高一那年穿过的棉袄,袖口被磨开了花儿,拉链被拽掉了袢儿,就那么敞着怀,用一件男士的秋衣贴着身子抵挡着这清晨的严寒。
看见我拎着行李站在摊子面前,她抹了抹嘴,又擦了擦鼻涕。冲着旁边一起摆摊儿做生意的“邻居”喊,哎,老张老李你们快来看,看我儿子,长得帅不帅!
我下半身是警校发的作训靴和作训裤,上身是杰克琼斯的黑皮夹克和卡其色围巾。她自顾高兴,我把围巾给她围上。
凑上来的叔叔阿姨们一个劲儿地调侃,这老娘们真能吹牛,这娃娃哪点也看不出来是你生的崽儿啊!
她哈哈大笑说,幸亏我儿子长得不像我,不然没法看咯。
在她龇牙咧嘴冲着儿子傻笑的瞬间,我一把把她抱紧,哭得鼻涕横流,我看到了她身上那件破棉袄上漏出来的棉絮和秋衣破掉的洞里露出来的肚皮。
我看过母亲年轻时候的照片,别的不敢说,嫁给我爹,绝对跌了份!
我最怕寒冬,我怕长了刀子的风,皲裂你布满峡谷沟壑和岁月的手;
我怕那润濡了万米高空的寒冷,落在你的额头,钻进你的领口;
我怕看见你在那斑白茫茫的鹅毛里头,哈出的热气和弓起的身骨;
我怕这酷峻的时令,一轮轮地将你我的岁月带走。
让子女能吃得饱穿得暖,在人前足够体面,这是她拼命的理由。
3.
妻子是我大学同学,从大二就一直跟着我,走到哪我都带着,毕业的时候我什么都没有,她也不顾南墙,带着满满的托付和信任,就嫁了我。
她来自山海关北的呼伦贝尔,我和父母住在长江以南,两地直线距离1700多公里,单凭这份远嫁之情,所有的鸡毛蒜皮都值得被云淡风轻。
一儿一女,龙凤呈祥。
两个小家伙在茁壮成长,从襁褓里爬到床上,从床上能站到地面,到现在也都开始学会了冲着手机视频叫爸爸。这种孩童本能似的呼喊,没当过父母的人或许无感,当换了身份,有了责任和担当的时分,这呼喊,能在寒冬腊月里,给我暖出一片四季如春和艳阳连天。
于妻,虽然我曾不下于十次地想要让你滚蛋,虽然你也曾不下百次地骂自己是瞎了眼,可我还是愿意期盼有生之年,能终生相伴。
这浩瀚宇宙,你我的相逢像是前世就义无反顾准备好的一场患难与共,擦肩而过的一场梦。
好在这梦,发芽、开花、结果、留种。
而花期过后,一切虚无终究再回归到虚无中,无需慨叹,不留执念,更不用说来生。
将来某天,无论是我打了头,还是你垫了后,不必害怕,也不必难受,更不要认怂。
别怕,你我本不遥远,此生都注定与你牵连。
孩子能幸福健康地长大,给妻子一个可依赖可栖息的宽厚的臂膀,要爸妈不再吃别人家碗里捡来的剩菜,不再穿儿女淘汰的衣裳,这就是我拼命的理由!
4.
我听过太多关于“原生家庭”的诟病。
诸如性格孤僻,是原生家庭的错;人格和罪过的形成,是原生家庭的错;甚至将来的成就和能不能挣大钱都可以归咎于原生家庭。
或许吧,“一个人一生中所能达到最大成就的天花板,基本上是由他的原生家庭所限定的。”可能我们穷极一生,绞尽脑汁也够不到所谓的“上层建筑”,但我始终相信越高的摩天大厦越需要深入扎根且坚不可摧的地基给予支撑。
一将功成万骨枯,万丈高楼平地起。
而我偏纵容自己在这种原生的状态里徜徉遨游。我性本闲野,这由血脉搭建起来的感动却让我欲罢不能。
可以我为圆心,发散出无形的缰绳,降我束缚。
为了我爱的人,我大有用途——可埋在崖底做坚实的地基,也可做墙头上的毛咕咕草,随你枯荣。
5.
所以,正在拼命的你,是不是一定也有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