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十五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教训极其惨痛。随着打捞工作结束,行车记录仪被找到,事故的原因终于浮出了水面。
10月28日上午10时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在万州区长江二桥相撞后,公交车坠入江中。于10月31日23时28分将坠江水深70余米的公交车打捞上岸。10月31日凌晨0时50分,潜水人员将车载行车记录仪及SD卡打捞出水后,对SD卡数据成功恢复,提取到事发前车辆内部监控视频。
公安机关综合前期调查走访情况,与提取到的车辆内部视频监控相互印证,还原事发当时情况。
10月28日凌晨5时1分,42岁的公交公司早班车驾驶员冉某离家上班,5时50分驾驶22路公交车在起始站万达广场发车,沿22路公交车路线正常行驶。这是冉某第3趟发车。9时35分,女乘客刘某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要去壹号家居馆站。由于道路维修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行经壹号家居馆站。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刘某并未下车。当车继续行驶途中,刘某才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10时3分32秒,刘某从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驾驶的冉某右后侧,靠在冉某旁边的扶手立柱上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随后升级为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并相互有攻击性语言。10时8分49秒,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距南桥头348米处时,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头部右侧,10时8分50秒,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10时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车辆时速为58公里)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公安机关根据调查事实认定,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将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消息一公布,再次引起舆论热议。
了解了整个过程后有的网友指责乘客刘某太过冲动,危害公共安全;有的网友批评司机缺乏职业精神,不该危险驾驶;有的网友认为同行乘客不该做冷漠看客,应该早些出面制止劝和……
所有这些指责都不能再次避免这类事故的发生,提高人们的修养需要时间和过程。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治标不如治本,必须给公交驾驶室安装防护栏了。
设想司机冉某驾驶的公交车如果安装了防护栏,能够将司机与乘客进行隔离,即便是刘某错过了公交站再怎么冲动和愤怒,也没机会对冉某实施直接的身体攻击。自然,冉某也就不可能与刘某产生肢体冲突而对车辆失去控制。事故也就肯能避免。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公交车司机与乘客发生口角,甚至打骂的事情,并不少见。乘客冲动起来抢夺司机方向盘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北京一公交乘客将整箱奶砸向司机——被依法刑事拘留!】
10月29日,北京678公交车驶出洋桥西公交站时,车内女乘客邓某称自己坐过站,要求司机停车。司机因车辆已驶出公交站,拒绝邓某要求。邓某突然用手提的整箱牛奶击砸司机的手部。公交车司机躲闪中,车偏离正常行驶方向,紧急刹车后,仍与左侧车道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剐蹭。目前,邓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丰台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沈阳一乘客殴打司机致车辆失控5人受伤——被警方刑事拘留】!
8月26日,辽宁沈阳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乘客崔某某在上车门处停留影响乘客通行,司机催促其向车厢后部走,引起崔某某不满,双方发生争执。崔某某用拳头击打司机面部,导致公交车失控撞坏路边护栏,冲进路边停车场,造成公交车上的5名乘客受伤及停车场内的5台机动车受损。目前,崔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浙江舟山一乘客因上错车怒抢司机方向盘——被处以7日拘留!】
4月2日,浙江舟山一男子发现自己上错公交车后,来到驾驶座前强烈要求司机谢师傅停车让其下车,被司机依规拒绝。乘客当即冲上前谩骂、殴打司机,并动手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企图逼迫停车。见此情况,谢师傅始终打不还手,紧握方向盘并立即踩刹车,让车在大桥上靠边停下并报警。随后,男子被派出所民警带走,并以“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处以7日拘留。
【安徽蚌埠一乘客中途下车遭拒抢方向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2日,安徽蚌埠司机包师傅驾驶长途大巴正常行驶,一名女乘客忽然提出在路边下车。包师傅向其解释该路段不能停车,女子不停劝阻抢夺方向盘来回转动,车辆随之来回晃动。在乘客多次劝阻、司机提醒下,该女子仍态度强硬,见抢夺方向盘无效,又开始推搡、击打包师傅。包师傅提醒其行为危险,该女子放言,“我胆子就是这么大!”为避免发生意外,包师傅牢牢抓住方向盘保持车辆稳定,靠边停车后报警。涉案女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湖南一大巴上一男子坐过站抢方向盘——后方一乘客猛踹肇事者】
4月20日,湖南一辆由衡阳驶往长沙的长途大巴上,一50岁男乘客因坐过站,与司机发生争执,出手抢夺方向盘,车辆随即发生剧烈摇晃。司机反应迅速牢牢把控住方向盘,后方一乘客则一脚猛踹,将该男子制服。随后司机将车靠边停稳并报警。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重庆一乘客中途下车遭拒怒转方向盘——被处以5日行拘!】
2017年6月,重庆铜梁区一名男子在公交出站200多米后,忽然要求下车。遭到拒绝后,该男子忽然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司机紧急停车,此时车辆距路边水沟仅有几厘米。最终,男子被行拘5日。
上面的一幕幕 还不能说明靠司机的素质和技术是不肯能阻止类似事件的!在司机职业素养和乘客素质不可能马上解决的当下,给公交驾驶室装防护栏是提高公共安全最为经济而有效的手段。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前几年,武汉市就已经开始着手给公交驾驶室装防护栏。给公交驾驶室安装防护栏,不高的花费给了司机专心开车的空间,增加了行车安全系数,更何况保护乘客公共安全而言那是无价的。
其实每次安全措施都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
以前,各地经常发生出租车司机半夜遭乘客抢劫案件,甚至有出租车女司机被乘客杀,还发生过一些出租车司机侵害乘客的案件。此类案件的增多后,一些地方开始改造出租车,通过增设防护栏将司机和乘客分开,此类事件也随之明显下降。香港在这方面就做得很好。
2009年06月05日上午8点02分,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北星公司的一辆牌号为川A49567的、满载乘客的9路公交车在行驶至成都动物园附近、市北三环川陕立交桥下桥处时发生燃烧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件。该事件造成27人遇难74人受伤。这次事故造成如此严重的伤亡,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车上没有配备能够砸开车窗玻璃的安全锤。经此之后,全国所有的公交车都进行了改造,配备了安全锤,以备遇到意外,乘客逃生所用。
而这次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就公交车而言,也到了必须给公交车司机驾驶室增设防护栏的时候了。公交车是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承载着公共安全,因此,在设计上必须要优先考虑安全。 无论是飞机、火车、轮船,这些大型交通工具基本上都专门配备了独立的驾驶室,虽然公交车空间有限,但是给公交车驾驶室安装一个防护栏,还是能够做到的。公交车安全行驶核心是司机,为了让司机专心驾驶,增设一个排除乘客干扰防护栏是可以也是必须的。而那重庆公交坠江事故的要经过危险路线的公交车,则应该必须由政府规定要强制安装。
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各级部门和公交部门和公交公司更应该警醒了,而公交车亮的生产设计者也应该从设计上是否该考虑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