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中提到的,古典的认知模式和浪漫的认知模式。本科研究生读了将近7年,一直以理科生自居,现在接触的也全是代码,电磁等等。按道理来说,我的认知模式应该是偏古典才对,但是我发现,就拿写程序来说,我欣赏的是程序所展示出来的效果或者结果,现在仍然能够回想起第一次看到漂亮前端带给我的感动,命令行操作带给我的便捷操作,让我兴奋不已。可是对于代码本身,我想和大多数人一样,啃代码是一个痛苦的过程,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头昏眼花。
所以说我的认知模式就是浪漫的吗?我想也不是。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因为我觉得,一个人的认知模式必然是古典和浪漫的结合,两者不可能被个人活生生地剥离,在欣赏浪漫的同时,必然也会剖析它内在的原理。同时,如果一头扎进最小的模块,对事物进行抽离,时间长了也会觉得单调乏味。至少对于我来讲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