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和于正的官司终于结束了。听说,有另一方正在状告于正,依然是关于抄袭。“抄袭”这个词,也够于正喝一壶的了。
作家的创意真的值500万吗?不一定。要知道,那是琼瑶啊!是言情剧创始人,是爱情小说的领军人物,于正,闹呐?难道你没经历过1990年?
梅花烙那时在中国家喻户晓,深入民心,上至八十岁老妇,下至8岁的娃娃。“借鉴”就“借鉴”,你是稍微改一改啊!人家“偷龙换凤”,你也“偷龙换凤”,你不会直接把孩子送人?人家由下人扔在溪边,你也由保姆扔在河边;人家是王爷夫人,你也是王爷夫人;人家皇帝考验男主,你也皇帝考验男主……。如果这样算借鉴,那我能写一部《绿楼梦》。
翻看于正的作品史,发现他以往的作品差不多都属“借鉴”,只不过这部《宫锁连城》,他犯懒了,几乎原封不动地照搬过来,琼瑶老先生能不生气吗?一个作家的作品,相当于自己的孩子,它的每一处细节,都深印在脑子里,也许是她熬了三个通宵想出来的。无论在哪儿,以什么形式出现,她都会一眼认出,这是自己的东西。
其实,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儿,我国几千年传承下来的文学作品,都是互相变换衍生的,在古代就有“借鉴”一法,如李白的“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到苏轼那成了“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客”;五代南唐江为有诗“竹影横斜水清浅,桂香浮动月黄昏”,北宋有诗人改为“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也有现代借鉴古代小说的,听说《甄嬛传》就借鉴了许多网文,《夏洛特烦恼》借鉴了国外的电影。
把别人的东西拿来改装,变成自己的叫借鉴,把别人的东西拿来直接当成自己的,还硬说就是自己的,就叫抄袭。连王思聪都说于正“像个脑瘫儿童似的”!那么多别人不知道的故事,段子,情节你不抄,非得抄知名度那么高的,想出名想疯了,还是黔驴技穷了?
500万的赔偿费,琼瑶老师全部捐给了中国贫困儿童。所以琼瑶争夺版权绝不是为了钱。这是在为中国文学验明正身,让那些“脑瘫儿童”安静些,没有那个创意的头脑,就别想着出名赚大钱,老老实实写评论,写小报纸文章得了,像我似的!从小妈妈就教导我们,绝不拿别人一针一线。不是你的到什么时候都不是。
时下随着媒体行业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影视创作这个行业。前几日热播的《芈月传》的编剧也在争夺编剧权。而有网友罗列出《甄嬛传》和《芈月传》的相似之处,足有二十行以上,这个行业是怎么了?所以,琼瑶的官司打对了,这不仅挽回了自己的创意,还打击了来钻法律空的不法分子。
值500万的,不只是版权,还有尊严、正义、肚量和勇气,还有对于正方的否定、揭露、打压。坚决打压盗取别人财产的一切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