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为浩瀚星河所动心。
一见钟情,说起来是见色起意,但倘若每次再见都能起意,也能算是喜欢吧。
我认为一见钟情是存在的,喜欢就只是那一秒的事,没有什么理由,就只是因为那个人是你。
心动就在那一瞬间,那一刻,你就是人间光芒。
很多时候,总会想到,喜欢一个人到底是喜欢他什么,他的才华能力,他的长相,他的性格,还是他的财富。
但仔细想想,难道他所有的东西,别人没有嘛?别人明明比他更好,更优秀,但我们却只是欣赏、仰慕,也不会想着喜欢。虽然看似喜欢,但经过几日后,也无太多想法。
心动真的就这那一瞬间,一眼看上的东西,至死都不会改变。它会印刻在脑海里,直到再遇到时,才会舒心畅快。
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一见钟情的人。
我极为相信一见钟情,在儿时一眼看上的东西,到现在,我都无法忘怀。也许只是一根橡皮筋,或是衣服,抑或是玩具。
其实说起日久生情,我不是很赞同。
有时候,在一起生活久了,也不明白到底是不是喜欢,是喜欢身边的这个人呢,还是只是习惯性的依赖。
时间久了,可能习惯了一样东西后,就很难脱身。
无论怎样,我都认为时间无法真正淘洗出喜欢。喜欢到一定境界的东西,就算是浴火焚身也无畏惧。
但人总是理性的,不能去真正地赴死,每个人都害怕死亡,这是人的天性,这不必去遏制。
在现实中,爱一个人要为对方好,也要为自己好,只有双方都过得融洽,才能保持感情的稳定,并不能一味地付出,或者一味地等待对方的全身心的付出。
但于我而言,喜欢就是一种瘾。
当我喜欢上了一样东西,就会不断地去寻找,去追寻那样东西的原型。
对于爱,我则更多的是疯狂。
对于喜欢的东西,看一眼就会心动。
再看还是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