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活着》

    每次在书店看到它,都是匆匆一瞥便擦肩而过,今天终于耐下性子花了两个多小时读了一遍,就来分享一下读后的感受。

    这是一本黑皮胶订的小册子,总共还不到两百张印刷页。主要描写了一个旧时代的地主叫福贵,他年轻时游手好闲,沾上了黄赌的陋习,终于输光了所有家产。后面又被国民党拉去当炮灰,好在大难不死活着回来了。可这时家中已不复当年光景,一家人开始艰苦的劳动生活。在后面三十多年里,悲剧在他们家接二连三的发生,几乎每个家庭成员都因为种种原因死去,连他的小孙子苦根都不能幸免于难,到最后只剩下了福贵一个人孤单的活在世上,陪伴他的也只有一头老黄牛。

    这个故事看得我很压抑,类似的小说我读过一篇,那就是老舍先生的《我这一辈子》。写了一个还算机灵的巡警在旧社会奋力打拼,在底层不断挣扎,最终还是一无所有,只能在街头乞讨等死。但老舍先生留了情,留了孙子和儿媳的命,尽管结尾说她们“可能”饿死,但终究没有作实。我在读到只剩福贵和小孙子苦根相依为命的时候想对作者说:“够了,该收手了,让他们爷孙活下去吧,老舍先生的《我这一辈子》最后也留了儿媳和孙子一口气,不能赶尽杀绝呀”。可他没有,余华冷峻的笔调也许是想告诉我们:既然现实本身残酷无情,那他又何必手下留情呢。

    一将功成万骨枯,千年的历史压平了时代的地基,凸显的只有成功者,下层的芸芸众生只能同蚯蚓作伴。如今人们只感叹长城,金字塔的伟大,赞美秦始皇或图坦卡蒙的功绩,却已不记得底下埋了多少枯骨。“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诚然。

    余华把活着写成了一种奢望,爷爷盼着孙子活着,丈夫盼望妻子活着,父亲盼着儿子活着,可所盼望的没有一个实现。既然把活着写的这么累,为什么要活下去呢?一本隔几页就把人写死的书为什么叫《活着》呢,因为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尽管明知厄运来临的无能为力,叫谁看了都要不免心痛。虽然挣扎了一次又一次,最终也没有改变什么,就像胳膊拧不过大腿,水大漫不过鸭子,哪怕看着活着不如死了,可是人要活着,必须好好活着。

    读了这个故事,我庆幸自己的生活,有了相比的幸福,因为我没有生活在战乱动荡的年代,也不会因为几句话说的不对被关起来毒打,当今的时代真的比以前好很多。尽管偶有烦心不如意的事情,但并不是完全不能改变,大部分是可以变好的。

    最后,令我比较在意的是附录的外文版评论摘要,尽管这些摘要已经是屎里淘金了,但还是那种说不出来的味道。我发现这些老外就是喜欢用“惨淡”,“匮乏”,“灾难”来描绘中国,作品中的一些负面描写也许正合他们的胃口。他们自然不会想到,中国多年的贫穷落后很大程度上都是拜他们祖上所赐,他们当年来中国烧杀抢掠的时候可是毫不手软。就是说,几伙强盗先把你家抢一遍,然后看到你家日子过的很苦啦,贫病交加都快死人了,他们还在边上说风凉话,在背后处处使绊子,且不时露出伪善的表情,这就是所谓“西方绅士”的无耻嘴脸!

    不想写了,停笔罢,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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