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发布的“新十条”——《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是进一步优化,不是全面放开。
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还是要验核酸。
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还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还要查验健康码。
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不得不说,“新十条”还是给防疫爱好者、封控爱好者留下了很多发挥空间。
防疫爱好者是不会认输认错的。
如果你所在的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特定场所,头头是防疫爱好者,那么,请节哀。
有一个小漏洞,他们能整出个大窟窿来。所以,即使就在“新十条”发布的第二天,有的城市街上还是有核酸检测点;有些企业,还是要求员工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说起戴口罩,看见不戴口罩的人,有的人就咬牙切齿,恨不得人人得而诛之。
关于戴口罩,2021年8月1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了新版《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指出普通民众六种需戴口罩场景和情形。
不管有些地方在层层加码公告中用词多么严厉,必须指出的是,指引没有强制性,不具备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你不遵守,也不存在违法犯罪的问题。
有一种情形除外。就是明知自己感染后,仍不隔离,仍不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出入公共场所。和有性病、艾滋病帮衬失足妇女不采取防护措施一样,这样的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他可以选择戴口罩,也可以自己承担感染风险不戴口罩。无论选择何种方式,你可以看不惯,但没有干涉的权力。
遇到不戴口罩自己承担感染风险的人,注意保持情绪稳定。
谩骂、攻击不戴口罩的人,不好意思,违法甚至犯罪的人,是你。
别忘了,三年前,你是不戴口罩的。
因为疫情防控,有些人由富有变贫穷,有些人从贫穷变赤贫。有的人陷入了无法翻身的境地,他们失去的不是三年,而是往后余生的幸福。再极端一点的,如上海东方医院护士周盛妮,失去的,是宝贵的生命。
现在的优化,需不需要更进一步?
之前一些动辄影响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人的防控措施,是否有不科学甚至错误的地方?
一些反常的防控措施,是否存在见不得人的事情?……
一系列问题,都应该反思,应该检讨。对于有责任的人,必须坚决追究责任。
被疫情影响了三年的人,需要一个交代。
三年疫情下来,一些人不是有钱不想创业,不是有钱不想消费,而是他们已经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已经难以翻身或无法翻身了。
一个人腿断了,长期待在家里,你打开门和他说,你现在可以奔跑了,去吧!他立即就能奔跑吗?不能。
一些工厂走了,不会因为放开,立即就搬回来。
即使放开,大家也要做好继续过苦日子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