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他难得骑上了高头大马,穿了坠着金色流苏镌着彩云腾龙的袍子,衣襟斜下来一条挺粗的扎眼的白。他穿着泾渭分明的蓝色与金色的绸缎,他的马背上安着嵌了红宝石的金边马鞍。
马背上还蜷缩着白布包着的另一个他。
骑马的他喜欢金色,白布里的他喜欢蓝色。
有人喜欢红色,于是他总把红宝石嵌在他喜欢的金色和另一个他喜欢的蓝色里边。不自然,但很好。
他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蓝色,只知道那是要等到月亮走到牦牛最爱吃的那片草地对准了的天山的山尖上,往月亮的方向看,才看得到的那种蓝色,很深,从一开始就带着一点黑色。
现在,那个他带不走他喜欢的那种蓝色了,只能带着点白色,被放在蓝色里面的那点黑色上。
黑色被带上天空,天空是浅浅的蓝色。
到那个时候就汇合成他喜欢的那种蓝了,他替他想。
他很是意气风发,现在,因为一定是最后一次的意气了。今天以后,他要转动比他岁数大很多的转经筒了,没办法追着春天掠过草原的风就一下跑出二三十里了,没办法对着灯读一直喜欢的书了。要像另一个和他一起的他自己,散了一身的意气和骄傲,沉进了蓝黑色的困顿。
他读诗书,他知道那种一日看尽长安花的骄傲;他爱写,写他自己,他知道那种明心绣口吐气成虹的快然自得。
他想啊,他想不若将韶华,换作清歌与酒伴,我骑了马,下个江南,听雨,听戏,看一路的桥,赏一路的花,写一写我这二十年的轻狂和放荡啊。
总要诀别的,可是。就像要被秃鹫啄食的白布里的那个自己一样。
谁都知道草原上随便一头牛背上坐着的颓废老头,曾经都比任何一个现在的草原汉子还要狂,还要气冲斗牛。
有一天所有的金色都要跌入蓝黑色的。像每一个他一样。这是人的悲哀,人永远如此,佛说。
佛更悲哀啊,如果佛真的无欲,无求。佛一生都不会喜欢上金色。他想着,更觉得天高了不知几千层,云散尽了不知几万里。
他把白布里蓝黑色的自己交给那个永远不搬家,住在山底下很多年,名字却不为人知的熟人。
从这一刻开始,他就不能再喜欢金色了。他也要堕入无边无际的蓝黑色的深渊里去了。
这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也要随着那轮明月去了,和白布里蓝黑色的他一样。
只不过年轻人要走两次。
从零到二十,紧接着,不歇一口气地,从八十,又到八十,就像他二十岁那年追着春天一路跑出去的数十里快哉风。那一次跑丢了满天舒卷流散的云,可这一次,要跑丢掉一切了。
这次也并不快意,并不需要几碗酒了。
毕竟牦牛半吨重,他有漫山遍野的牦牛。
他的那些不管怎样的想法有多重呢?用不上秤砣。
猎猎的风马旗边,那是最后一夜的天山的明月。
灯火换了月光。
现在他,这次换了他,又裹进了白布,安安静静地睡在高头大马的后边。
前面是金色蓝色的镶金的袍子。
他在后边,他在前边。
这一次又换了明月,明月在地里边,总能发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