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先读《去见那个男人》,除了集子选择这个篇名作为书名外,“去见那个男人”是一个太有幻想空间的句子了,一个爱情故事?一个色情故事?一个复仇故事?一个复合的故事?然而,都不是。
杰西是个年过不惑的白人警官,晚上因为与妻子的性生活不能完成无以入睡,一些与黑人交集的往事如奔马一样闪过他的脑际:那些总也做不好事的黑鬼、那些被关在监狱里的黑鬼,那个被他揍得鲜血淋漓却不肯屈服的黑人孩子,那个在军队里胡作非为的黑人……回忆竟让杰西情绪复杂地将自己想象成一个黑鬼,竟然因此完成了睡前想要与妻子做的那件事——这样的故事,为什么题名“去见那个男人”?
《去见那个男人》是詹姆斯·鲍德温短篇小说集《去见那个男人》的最后一篇。而之前的篇什,《岩石堆》,一个继父不能善待黑人少年的故事;《郊游》,一次砸了锅的教会组织的郊游;《传宗接代》,一个黑孩子被和睦相处的邻居扭断了脖子;《命中注定》,一个黑皮肤青年在生活中无以着落的故事;《桑尼的蓝调》,一个只有在音乐和毒品中灵魂才能得以安宁的故事;《游子请》,一个漂泊欧洲12年的黑人音乐家试图回美国以解思乡之情的故事;《来自荒野》,一个来自荒野的黑人姑娘在纽约没着没落的故事;然后,就是《去见那个男人》。仿佛,詹姆斯·鲍德温在前面7个故事中积聚起来的情绪,痛恨美国社会对非洲裔美国人极端歧视的情绪,到了《去见那个男人》之前已经忍无可忍,作家必须让前面7个故事里被歧视被唾弃甚至被殴打的黑人们,变成了杰西的梦魇。此刻,杰西已成为让非洲裔美国人屡遭迫害、屡遭打击的那个男人,他们去见这个男人,就是为了发出自己的怒吼:他们的祖先迁徙到美国已经数百年,他们何以依然没有自己的家园?
自己也是非洲裔,詹姆斯·鲍德温看来也被无家可归的困苦磨损得负面情绪涨满了胸臆,于是,我试图概述《去见那个男人》中的每一个故事来完成这篇读后感时,惊恐地发现,这竟然是很难完成的一件事,我将原因归咎于詹姆斯·鲍德温在叙事和宣泄之间更注重后者,像《传宗接代》,作家怎么能虚构出这么阴毒的故事?看不得邻居家有了可以传宗接代的男孩,杰米居然假装和善骗取艾力克的信任后再拧断了他的脖子。杰米得感受着什么样的生活压力才会做出这么丧尽天良的事情?尤其念及杰米也是一个非洲裔,美国到底对黑人做了什么才让原本应该惺惺相惜的同胞,转而成为相杀的敌手?
一个读完回味都能让人不寒而栗的故事,詹姆斯·鲍德温写得够狠。如果你以为《传宗接代》是《去见那个男人》中最狠毒的故事的话,接下来,你该怎么去形容《桑尼的蓝调》?
不到20岁的桑尼因为藏有毒品被警察抓了去,《桑尼的蓝调》的起始句在美国小说中太司空见惯了,这篇小说为什么会被许多高校选入文学课指南的短篇小说?它将黑人在美国无以立身的宿命,写到了极致。这是一个由桑尼哥哥的视角讲的叫人凉彻心肺的故事,倒不是因为哥哥对桑尼的爱有多深、失望有多大、怜惜有多粘滞,而是,詹姆斯·鲍德温说,他们父亲的弟弟在美国也是死于非命。也就是说,这一家的弟弟总是命运多舛,那么,如果放大对弟弟这一任务的想象,谁在美国过不上好日子?于是,蓝调成了已经命中注定必然在美国活不下去的桑尼的救命稻草,浮出水面时我们看到了桑尼的正面下沉到水底时我们看到的,是桑尼的背面,此刻,唯有毒品是桑尼的解药,真的是桑尼再怎么挣扎也是美国社会里的一个失败者,原因唯一:黑人。
故事依然悲凉,詹姆斯·鲍德温的一支笔能将这种悲凉超出百分之一百地传递给读者,这也许是其被选入文学课指南的更主要的原因?将蓝调与毒品调和成一种甜蜜让其如水银泻地一样渗透进桑尼的身心,詹姆斯·鲍德温是怎么做到的?
“我对音乐的全部了解,就是从来没有很多人在真正地聆听音乐。在极罕见的情况下,内心的某个地方被打开了,音乐流进去,即便是在那个时候,我们主要听到的,或者正听到的,也是属于个人的‘私密的、正在消逝的召唤。但是创作音乐的人倾听的是其他东西,他在克制因寂寞空虚而发出的吼叫,并在音乐飞上空中时强加以秩序。而在他内心唤起的杂事另一种秩序,更加令人敬畏,因为它没有语言,也更加得意洋洋。“
且不说詹姆斯·鲍德温赋予“音乐”一词或者本意以什么样的引申义,我只想说,他明明可以写得温软可人,却在《去见那个男人》中篇篇暗藏杀气,如若不是切身的体验,又怎么能将他人的故事写得那般恶狠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