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秦在电台里轻声唱着,孟靖翻来覆去还是睡不着。房间里除了忽近忽远的淡淡歌声,只剩下时钟指针发出的嗒嗒声,让这夜晚更是寂静得可怕。
起身开灯,从床头柜里拿出小药瓶,吞下一颗。他转头看了看身旁的郝琳,她早已身处梦乡,这点动作不至于吵醒她。他看到了那个墨绿色的眼罩。那是上周徐欢给他的高科技玩意,说是戴上它睡觉,在梦里就能感知到自己是在做梦。剩下的事情,你就能自己控制了,你可以为所欲为,直到你醒来时分。
“什么感觉?真那么神奇?”孟靖喜形于色。
“感觉?老子戴上它就没睡着过,一取下他马上能睡着。”徐欢愤愤地说,“这玩意就是骗钱的,眼罩里面藏了几个小灯,它感知到你进入那个什么快速眼动期,然后那几个小灯就会闪。你在梦里,看到天上有几坨大灯在闪啊闪,你就知道哇原来我在做梦。就这个意思。”
“听着有点道理,你借我试试?”
“拿去拿去。”徐欢说,“亏本投资,送给你玩好了,还干干净净的,没有味道。”
孟靖试了两次,戴着它同样睡不着觉,这个眼罩比普通眼罩厚一层,里面还包含一小块电路和纽扣电池,虽然还是很轻,但也有普通眼罩的两倍重量。不过今天既然服了药,那肯定能睡着了。孟靖利索的戴了上去,关灯,躺下。
“我的夜晚是你的白天,当我思念时你正入眠,戴的手表是你的时间……”电台里齐秦还在唱着。
孟靖走在一条很像京都的小路上,似乎来过,又似乎头一次走到这里,他努力思考自己要去哪儿干什么,这时看到了头上的红光。
四盏比UFO还大的灯泡,在阳光灿烂的大白天悬浮在空中十几层楼的高度上,忽闪忽闪。
“我操,我真的在梦里!”
他走出小巷,转过街口,到下一条小路,终于跟上一个身型苗条的姑娘。她的裙子短过膝盖,很好下手。孟靖扑了上去。
姑娘躺在他身下,很冷静地看着他在身上活动着,几乎没有反抗。孟靖看不清楚她的相貌,她有一张白净粉嫩的脸,但是五官却模糊不清。
孟靖突然从梦中惊醒,满头大汗坐起身来,他扯掉眼罩,阳光正要照进窗户。他伸手摸向两腿之间,内裤并没有湿,床上也没有弄脏。奇怪,刚才明明在那女人身上射了。
他拿起眼罩看了看,大笑了起来。
“神经病啊你,快起床,别又迟到!一大早在那傻笑。”郝琳从厕所出来,她的呵斥声伴随着马桶冲水的声音。
弗洛伊德说梦是欲望的替代物,它是释放压抑的主要途径。人在清醒的状态中可以有效地压抑潜意识,使那些违背道德习俗的欲望不能为所欲为。但当进入睡眠状态时,有些欲望就会避开潜意识的检查作用,偷偷地浮出意识层面,以各种各样的形象表现自己,这就是梦。
上班路上,孟靖研究了一番梦到底是什么,快速眼动周期又是什么,他惊讶地发现,清醒梦这种事情是真的可以存在。地铁上,他拿着手机捂着嘴一路在偷笑。
这天晚上,孟靖早早上床,直接服下一颗药,戴上眼罩。郝琳从公司饭局回来时,他正睡得香。
梦中他又见到了那个姑娘,同样完全没有抗拒,这次他看清楚了,果然是熟悉的面孔。郑诗诗,虽然算不上校花,但是在学院里也人人皆知。孟靖曾经很多次试图接近她,但是一直没有壮起胆。
孟靖问诗诗:“你为什么不反抗,多少半推半就一下也是应该的吧?”
“因为是你。”诗诗娇羞地微笑着,“我为什么要反抗。你那四年为什么都不敢和我说一句话?”
“我……我其实胆挺小的,我不敢。”
“那你,现在怎么敢这样?”诗诗慢慢把嘴凑了上来,“差点我们就错过了。”
孟靖正要亲上她柔软的嘴唇,突然间一阵朦胧,眼前的人变成了郝琳。
“喂,你什么毛病啊?这么早睡觉?才10点!”郝琳扯掉了眼罩,摇醒了他。
“我操,老子睡得好好的,你弄醒我干什么!”被打扰了美梦,孟靖火冒三丈,直接把郝琳推到一边。
“那么凶干什么!篮子里满满的衣服还没洗,昨天晚饭的碗也没洗,你倒好,这么早睡觉!”郝琳声音高了八度。
“我不舒服,想早点睡不行吗!昨天我做的饭,碗你洗不行吗?”
“说好了每天都是你做饭你洗碗,为什么要我洗,我工作那么忙,这时候才回,你不能体谅一下我吗?”郝琳声音高了两个八度。 “怎么着?没法过了就分手呗!”
以往每次吵架郝琳提到分手,孟靖就立刻服软了,他服软的表现就是什么都不说,默默的去把她交代的事情给做了。他们每个月都分手一两次,郝琳对这一招驾轻就熟。这次孟靖也什么都没说,他冲到厨房,把所有的碗都砸了。
郝琳搬走后,孟靖和郑诗诗结婚了,对,就是那个多年前他日思夜想为了她没少弄脏裤子的漂亮姑娘。他平躺在床上,享受着眼罩下的快乐时光。在梦中他能和郑诗诗呆上一整天,有时候能呆上好几天。直到每天早上9点半闹钟响起,他才依依不舍爬下床来用最后的半小时洗漱完毕并且跑向地铁,偶尔能赶上不迟到。
孟靖最反感的是每周五下午的例会。作为每周的总结,他的经理一口气几乎要讲上两三个小时,讲到大家肚子都开始咕咕乱叫,他仍意识不到已经过了晚饭点。经理讲完后,每个员工要轮流发言,讲讲自己这一个礼拜手上业务进度,以及对团队的建议,以及对其他合作的同事的点评,好的坏的都要开诚布公地说。这样的周会几乎每次都会开到晚上9点之后,所有人都敢怒不敢言。
“那个……我个人觉得吧,我有个小建议。”轮到孟靖发言了,这时已经晚上8点多,他已经饿过了。“范总,咱们这种周会,以后……是不是可以放在周五上午就开始,不然每次都下午4点才开,开完回到家都……都10点多了。”
他说话有气无力,一边说着一边脸就红了,似乎做错了多大的事情。他看看左右两边坐着的十几个同事,有些在微微点着头表示附和,有些埋头作思索状,他知道每个人想的都和他一样,但总得有个人出来表个态。他看到徐欢偷偷向他竖了个大拇指,然后又飞快的把手藏了起来。
“怎么,你比我还忙吗?”经理瞪着他,敲了敲桌子,“你有孩子吗?我两个孩子,都不到一岁,你以为我很闲吗?”
“不是……不是,我只是觉得,今天,今天世界杯开幕式嘛。当然,我也不看球的 ,我觉得,在座肯定有人看球……”孟靖说话声音开始发抖,他把目光移向那些开会前还在热烈讨论足球的同事们,他们一个个双唇紧闭,表情严肃。
“世界杯很重要吗?你们看球吗?你,你,你们几个,要回去看球吗?”经理环顾一周,没人敢接话,“这样,想结束会议回去看开幕式的,举手,我让你们回去。”
没有一个人举手。
“孟靖,你回去看世界杯吧。好像就你比较感兴趣。”经理把孟靖打印的总结报告扔到他面前,“周一你不用来了。下一个,继续发言。”
呼吸着周末夜晚街边的尾气,孟靖似乎觉得异常轻松,大概如释重负也就这种感受了。他点了一碗牛肉面一扫而干,回到家中。
阴魂不散,他又坐到了那个如董事局首脑大会般的会议桌前,经理直勾勾地看着他,那犀利的眼神似乎在说,怎么,你的发言还没准备好吗?
“范总,我有个小建议。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了,我们就散会吧。大家都要回去看世界杯呢。”孟靖一口气非常流利地说完了这些,然后得意地看着左右的同事,徐欢举起两只手,高高的竖起了拇指,喜笑颜开。
“怎么,你比我还忙吗?”经理瞪着他,“你有孩子吗?世界杯很重要吗?你们有谁要去看世界杯的?”
所有人都叽叽喳喳开始发表意见,说什么的都有,一时间会议室里乱糟糟的。这时候大老板经过会议室外,推门进来,赶上这一幕。
“徐欢,你刚才说什么!别以为我没听到!”经理怒吼道,他没意识到老板已经站在门口。
“我说,你太low了,下去吧!”徐欢靠在转椅上,快活地摇晃着。
“他说,你太low了,下去吧!”孟靖拍着桌子大声说。其他所有同事们都站起来,有的拍桌子,有的鼓掌有的喝彩,打印出来的各种报告扔得漫天都是。
“孟靖。”老板走到主席座位,按住了已经怒不可遏的经理,“以后你就是这个部门的经理了,直接向我汇报,薪水翻番。范经理,周一你不用来了。”
如果现实中真有梦里那么痛快该有多好,孟靖坐在马桶上想到这些。这几天他都睡到下午才醒来,要不是大小便逼得人必须起床,他不会舍得离开床和眼罩半步。他突然想到,可以少喝水,少吃东西,屯点饼干和巧克力在床边就够。
他头也没梳便下了楼,走过两个街口,来到银行外的自动提款机。账上只有最后的一千块了,他咬咬牙全都取了出来,然后穿过马路去到超市。
口袋似乎轻了很多,他一摸,银行卡还在,刚取的钱没了。一定是刚才超市门口擦肩而过的那个人!
他追出门去,那个戴着棉帽的瘦高个正半靠着栏杆数着钱,他看到孟靖走了过来,一点也不紧张,嘴角倒是露出诡异的笑容。
孟靖握紧拳头慢慢接近,这时瘦高个的身边出现了三个同伙,最壮的像一头蛮牛,最高的头快撞到广告灯箱,最黑的那个倒很常见,如今广州街头巷尾常见的那些黑人,都长一个模样。他们看着孟靖快步走过来,就像等候久违的老朋友。
孟靖转头走开,呼出一口粗气。他越走越快。
“你刚才叫谁?郝琳?”郑诗诗问他,她怀中的宝宝似乎睡得正香。
“没有,郝琳是谁?我没说吧。”孟靖恍惚了一下,他也说不清楚刚才自己在想些什么。
“我告诉你啊,你在外面乱搞姑娘我不是不知道,但是你不能回家还挂在嘴边。你刚才到底在琢磨什么呢?”
“抢银行!”
“啊?什么?”郑诗诗吓了一跳,随即大笑起来。
再次潜入梦乡时,孟靖知道自己还有很重要的事情没有体验。他怀抱娇妻,娇妻是富二代,还给他添了双胞胎,他现在住着豪宅,事业有成,似乎该有的也都已经有了。
但是银行是必须要抢的。
他原本想要一把枪,但是手上只有一把雨伞。也够了,在他的梦中,雨伞就足够干翻银行。他闲庭信步到银行门口,用伞尖推开玻璃大门,大摇大摆走了进去。里头的场面却出乎意料。
四个劫匪四支枪,一个壮得像蛮牛般的大汉和一个黑鬼正一左一右监督着蹲在墙角的无辜群众,柜台的玻璃墙后,一个戴着棉帽的瘦子正往大旅行包里成捆成捆地塞钱,站在门口把风的高个脑袋快撞到吊灯,他手上的枪正指着孟靖的脑门。这时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这个突然闯进来自以为很潇洒的倒霉蛋身上。
孟靖耸了耸肩,抬起雨伞挑掉眼前的手枪,然后回转伞尖刺入其喉咙,反应迟缓的高个什么动作都没做就直接躺下了。黑鬼和蛮牛扑了过来,孟靖骇客帝国般半躺,雨伞在正前方从左往右划出一条弧线,冲来的两人眼睛瞬间鲜血直流,哇哇的抱头哭喊。棉帽从柜台后窜出来,朝孟靖连开两枪。
“没感觉,你是没打中呢,还是买了假枪?”孟靖把雨伞扔在一旁,扑上去把棉帽按到在地,一顿拳头。周围的群众一拥而上,孟靖赶紧从满脸鲜血的棉帽口袋中翻出一千块,塞回自己兜里。
他成了那个城市的英雄,电视新闻不停地报道他的英勇事迹,他的老板顺势又给他升了两级,一段时间来报纸头条和新闻封面都是他,走在街头巷尾谁都能认出他来。他越来越多的时间用来睡觉,不愿醒来,不愿下床,他不去想现实世界的种种不顺。在他的梦境里,他能一次过上好几个月无忧无虑又放肆大胆的生活,只有碰到电话响和狂躁的敲门声才会让他从美好世界里消失片刻。
门外那个人说他是徐欢,他才睁大眼睛看了看这个乱糟糟的房间。自从郝琳离开之后,这里再没有打扫过,遍布灰尘,连那些碎在厨房地上的碗……不对,那些碎片不见了,也许是郝琳走之前打扫过?郝琳走了多久了?上周走的?还是走了两年了?脑袋里有些混乱。
“我的大英雄啊!”徐欢边闪身进门边说。“我专程来看看你该不是抑郁了要自杀吧。”
“英雄?你是说骂范总low?还是说我替大家说要回去看世界杯的事情?还是说,你知道我勇斗劫匪?”曾亮绞尽脑汁在回忆,到底什么是真实的。这些发生在几天前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已经是一两年了。
“你在说些什么?”徐欢在房里踱步,旁边有很多椅子,但他不愿意坐下。
“不说这个,我现在很困扰。我在梦中的时间越来越长,我感觉梦里才是我的真实生活。醒来之后觉得一切都没意思,非常无聊。我在梦里有家有孩子,有钱有面子,什么都有,那才是我要的生活,我不舍得醒来。”
“我的孟总啊,你这样不行,你不能再做白日梦了,那种幻想务必要赶紧结束掉。你只能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回归正常生活。”徐欢斩钉截铁说完,准备离开,他打开门走到外面。“沉迷做梦算什么?一切都是空。”
“活着本就是一场空吧。”孟靖躺到床上,“还不都怨你,给我那眼罩。”
“眼罩?我给你什么眼罩了?”
孟靖找遍床头,都没找到他的宝贝眼罩,他翻遍枕头被单,找遍床头柜抽屉和床下的角落,他把床边满地的零食垃圾翻了个底朝天,都没见到那个眼罩。他似乎想起,好像最近几次,都并没有戴眼罩睡觉了,直接躺下,就能进入到那个世界。他听到砰的一声,徐欢已经带上门,走了。
午后的阳光从窗帘缝隙里照进灰暗又明亮的小房间,空气中遍布着飞舞的灰尘,孟靖穿戴整齐走到床边,把药瓶里剩余的十多颗药全数吞下,然后趟上床,他看了一眼从窗帘间偷跑进房间里的一丝丝明媚光线,闭上了眼睛。
墙上的时钟不知什么时候已不再出声,电台还在播放,袁惟仁正抱着吉他轻轻唱着。
“我的夜晚是你的白天,当我醒时你梦里相见。只为了和你再见一面,我会不分昼夜地想念……”
“现在,我们有请年度见义勇为勋章获得者、及年度先进青年孟靖上台领奖!”人民大会堂里,掌声连绵不绝,孟靖站起身来,向四周频频鞠躬。
“其实我那天,原本是准备去抢银行的,我就拿着一把雨伞,就出发了。”孟靖站在舞台中间,对着话筒低声地说,台下一阵笑声。
“我是说真的,但是我知道你们不会相信。人嘛,总是更愿意相信虚无缥缈的东西,即使知道那是假的。不过那天当我看到那些人在打劫,我内心的正义感爆发了。我其实是个很懦弱的人,真的。”孟靖摸了摸左边胸口佩戴的小花,这朵花是墨绿色的,真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