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想到会有一天和玛歌站在家乡的火车站里,而当我意识到这是一个错误时,事情已经不可更改。确实是我邀请玛歌跟我一起回到老家的,我记得那天夜里,我和玛歌躺在熟悉的床上,房间里没有开灯,电视机里发出幽幽的荧光,我们都没有看电视,但是为了避免交谈,我们都目不转睛的盯着屏幕,电视节目无聊到极点,我们自己也百无聊赖,任何事情发展到烂熟都会出现的沮丧情景,意识到这一点并不让我特别难过,多年来我遇到过很多次这样的情景,我的办法是躲起来,找个地方待上几天,然后又重新开始,于是我脱口说了一句:“我们到乡下去玩玩吧。”没想到的是玛歌居然同意了,这对她毫无意义,而我却为自己的无心之语暗暗惊讶,实在想不通为什么今夜会突然想起来回故乡去。
我知道对于目前的生活没有什么好抱怨的,玛歌是个漂亮的女人,长着一张宝石一般熠熠生辉的脸,她和我属于两个世界,她属于这座城市,而我自从遇到她以后,十多年里都需要从她的体温和慰藉中找到归宿,我对她的依恋就像依恋这座我不熟悉的城市一样,即陌生又缠绵,但是我还是常常一个人陷入无休止的沉思,就像在无尽的深渊中坠落,身边没有一双手可以牵挂。
今天上午,坐在我旁边办公桌的老加林第一万次从我背后走过,也就是第一万次踢过我的椅子后,我觉得世界真是荒谬到极点,老加林漠然的神情表明他踢了这么多年的椅子完全无知无觉。坐在办公室尽头的康妮太太,她巨大的体型让她从任何人身边走过都会投下一片阴影并带走一片云彩,即使不用眼睛看见她,也会产生若有所失的感觉。我跟他们待了十多年的时间,熟悉得有点生厌。然后我端着茶杯到开水房接水,结果秘书黎妮小姐用身体抵住热水器正在深情的打电话,她背对着我,肯定听不到我的提示,于是我默默的端着空茶杯又回到了座位上。
所以今天晚上,我就有了刚才脱口而出的一句话,而玛歌心不在焉的答应了一声。
我们早晨走下火车,车站还懒洋洋的没有彻底清醒过来,有些角落还隐藏在阴影中。我们走出车站,空气中的寒冷夹杂着潮气扑面而来,树叶与运河的哗哗声真是再熟悉不过了。
“这么到这种地方?太凄凉了”,玛歌说。
我不想费精力跟她解释这里并不凄凉,即使是一名从我们面前走过的搬运工也令我感到亲切,天色刚蒙蒙亮,车站隔壁的菜市场已经开始繁忙起来,小贩们一边手脚不停的摆摊一边乐呵呵的跟老主顾打招呼,他们聊的不是今天的白菜黄鱼多少钱一斤,而是谁家的儿子结婚了,谁家的媳妇怀孕了,哪个老头儿住进医院了……多年前我就知道这里是小镇的信息汇聚中心。玛歌皱皱眉头,她和这里就像我跟她的城市一样,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但这不是她的错。
我们的手提箱很轻,这倒是我们相投合的地方,我们到任何地方去都不会带很多行李,所以我就背着一个很轻的包袱步行。小镇的很多老建筑都拆了重建成了新式的楼房,却因为笨拙的效颦而显出卑微的滑稽相,商场外的高音喇叭在咆哮着推销商品,人行道上装饰得五颜六色却不知道是为什么。再前面是一座破旧的教堂,墙壁上的石灰已经剥落了不少,从远处看起来却像是有人故意在上面画了一幅壁画,我们从门口走过,我瞟了一眼里面幽深黑暗的大厅,还是跟以前一样看不清楚,只是隐隐约约看见一排排的长条木椅。我们走过了我以前的中学校门,居然还没有拆掉,一座老式拱形门廊锈迹斑斑的矗立在小街的旁边,陈旧腐败的气息从操场上弥漫到我鼻孔里,我分辨出这是草坪上割下来的青草堆积起来,底下一部分开始腐烂的味道夹杂着最顶上的新鲜的植物味道,我们从前就是在这个操场上狂奔,有时候是踢足球,大多数时候却是漫无目的的乱跑,十多岁的男孩子有用不完的精力需要消耗在操场上。
这段漫步好像在聆听一首乐曲,人生的第一个十二年的感觉扑面而来,如果我没有回到这里,我不会想到这种感觉是如此强烈,从前的普普通通的日子,那些泥巴,那些青草,令人厌倦的课本,唠叨的老师,如今带着柴火的烟味,带着阴暗的青石板中浸出的凉意,狠狠的抓住了我。
我对玛歌说:“我们就在这个小旅馆休息吧,你会发现,这儿没什么可看的,我们吃过饭就睡觉吧。”我情不自禁的希望是我一个人回来的,我希望记忆迎上来的时候,我不需要提醒自己还要照顾另外一个人,而这些伤感与怀旧并不适合与他人分担,尤其是玛歌,她与这些回忆格格不入,我看见她在努力寻找有趣的地方,但是失望的神情总是一次又一次浮现在脸上,我真希望玛歌没有和我一起来,玛歌也有同感,所以,当第二天我对她说:“你不想被我拽着继续逛了吧,要不今天你就在小旅店里休息一下,到楼下喝杯咖啡,旁边还有个小酒吧,我再出去走走,你不介意吧?”她不介意。我说过玛歌是个漂亮的女人,她在任何地方都不会独自一个人待很久。
我向小街的尽头走去,又一次路过了那所学校,熟悉的味道又开始出现,不知道是什么唤起了回忆,我猜也许是秋天的季节、空气中寒冷的湿意、落在地上又被风卷起的枯叶,还有从当年的音乐教室里传出来的叮叮咚咚的钢琴声,我自然而然的想起了那个叫玫瑰的女孩子。原来不需要翻开相册,只要有相同的味道与声音就足以让人想起某个人。
她并不是我们班上长得最好看的女孩,还有一个比她更漂亮的女生长得肌肤胜雪,但是我还是更喜欢玫瑰,她的模样如今我想起来有点模糊,大概是小小脸庞上长着一切都小巧的五官,不整齐的牙齿笑起来毫不露怯的全都展现出来,却使她的可爱显得更亲切。她长得又瘦又小,但是她是个聪明的女孩子,知道怎样利用自己的柔弱博取大家的好感。我们全班男生都悄悄把她当作自己暗慕的小仙女,我也不例外。
我对她的爱之深,我相信从她之后,我再也没有体验过,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妄想过跟她有任何密切的接触,根本没有婚姻的憧憬,不用教你也明白那样的事情不会发生,我仅仅是幻想了几段战争、灾难、世界末日等片段,以坚强者的姿态博得她的青睐,仅仅是这些幻想就足以令我的少年时代色彩缤纷,在如此明艳的色彩照耀下,我沮丧的中年时代更显出灰冷的色调。我突然明白这里之所以吸引我的原因,是纯真的色彩,正是我一路不断抛弃的东西,原来都汇集到了这里,埋藏在我的记忆中。
我也不是没有接近玫瑰的机会,有一年我和玫瑰担任了学校广播站的播音员,玫瑰有点外省口音,我却觉得格外动听,她仿佛知道似的,她上学期间自始至终坚持用这种怪异的口音说话,从没改变过。我们常常一起待在播音室里,整个房间里除了各种古怪的机器,就只剩下我们两人,但是即使是有这样的机会,我们也没有过多的话语交流,而且播音结束后,我们从来没有一起回家,我一播报结束就卷起播音稿抢先站起来跑了出去,就像生怕被背后的怪兽抓住一样,这有点奇怪,但是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反而觉得这样最正常不过了。
有一次,美术老师带我们到一个博物馆参观,正好有一名雕塑家在打磨一尊石膏像,奇怪的是,我现在完全记不起来他雕塑的是什么东西,却清晰的记得玫瑰拿起手边的两片薄砖替他抹掉上面多余的石膏,我觉得她的动作太优美了,就像刚刚看过的油画里那位林中仙女一样温柔多姿。等大家离开后,我悄悄挪到刚才玫瑰站过的地方,伸出手掌,轻轻抚摸那堆粉末,我仿佛能感觉到玫瑰的体温。雕塑家抬起头莫名其妙的看看我。
孤立在江边的迷雾中,我感觉到寒冷透过衣服直侵肌肤,我拉起衣领。不知谁家的钢琴声响起,弹奏的是约翰.斯特劳斯的《南国玫瑰圆舞曲》。
似乎走了很长的一段旅程,到了终点发现站着的是玛歌而已,我也没有可抱怨的,玛歌是个可人儿,但是我心里深深知晓,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这根本骗不了我的心。
当我当大成人以后,曾经有一段时间,如果我对某个女孩不满意了,我只要再花钱去找另一个就可以了,而在那个少年时代,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我灼热的感情写在纸上,然后把纸条塞进教堂后门的木制门洞里,教堂正好在学校附近的小街上。我曾经告诉过她,我在那里放了纸条,但是很多天以后,我再去查看的时候纸条原封不动的还在门洞里,我受到了打击,好几天都闷闷不乐。后来我和玫瑰都不在广播站播音了,再后来我们就从那所学校毕业了,我到了外地读书、工作、不断的恋爱,又不断的失恋,直到遇到玛歌才固定下来。到现在,我的生命时间已经过去大半,我以为我的一生已经坚固得像屋顶上的横梁,像架在运河中的石桥,但是一旦我回到故乡,站在浓雾中却怅然若失,开始吊唁我这些年失去的光阴和纯真。
我信步走到教堂的后门,那扇门还在,我一路走过去,检查那个洞是否还在,它居然还在那里,我伸出手指头钻进洞里,时光仿佛在这个黑洞里凝固了,数十年光阴如梭,岁月更替,在这个安全的庇护所里,时间被挡在门外,洞里一切静止不动,那张纸片安然无恙。我展开纸条,铅笔画的线条被搓揉的有些模糊,我点燃打火机,一团小火焰划破了晦暗的浓雾,借着微弱的火光,我大吃一惊,看见纸条上画着一幅似是而非的色情图画,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交缠在一起,笔法简洁幼稚,但是我不能否认这确确实实是一幅色情画,下面有我名字的缩写,但是它唤起的回忆远远不及错落的门牙、雨天的树叶、墨水的清香、饶舌的口音来得真切。我一时想不起自己曾经画过这幅画,也许是某个肮脏的陌生人画了以后塞进门洞里的,这不是我,我真希望是这样。我能记起的是那份感情的焦灼与痛苦,我感到纯真的感情被背叛了,只是我又不敢去深究背叛者是谁。
我回到旅店,和玛歌汇合,她告诉我在这个小镇最好的娱乐方式就是睡觉,我有点抱歉把她带到了这种格格不入的环境中。
到了这天的深夜,当玛歌在我身边翻了一个身又熟睡过去的时候,我对自己说:“其实玛歌也挺不错的,她跟我有很多相同的地方,比如我们可以随时一拎包就离开一个地方再到另一个地方去,我们都是世界的过客。”
但是当我注视着窗外万古不变的黑夜,想起多年前的明亮色彩的时候,我开始渐渐明白了那幅画的纯真,我想起当时觉得这幅画情真意美,只有到了现在,当我觉得这幅画不堪入目的时候,二十年光阴已然逝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