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知识获得是直接来自于对自然的感知,自古以来人类智能的一步步积累就是在生活认知过程中不断获得的。
感觉和知觉是最简单的心理现象,但它们在人的心理活动中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人只有通过感觉和知觉,才有可能逐步认识不依赖于他而存在的客观世界。一切较高级的心理现象,如想象、思维、情绪、意志等,都是在感觉和知觉的基础上产生的。
人类对于这个生活中发生的种种事物所作出的反应与行为,都取决于他对这个世界,这个事件的看法,然后决定自己该如何去做。这一点,终极表现为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这需要我们人对不同境遇进行合理认知,避免情绪化的错误认知,是一个主观能动极强的过程。
与动物只有感觉而无知觉不同,人类拥有自我意志,这意味着认知的过程不是像并非像行为主义认为的那样,是外显的刺激与反应,通过训练,促使刺激与反应之间的联结形成与巩固的,而是环境刺激时的内部过程,是认知的个体本身作用于环境,而不是环境引起人的行为。环境只不过是提供潜在的刺激,至于这些刺激是否受到注意或者接受到进一步的加工,则取决于学习者的内部的心理结构。并不是所有的刺激都会经过感觉登记进而进入长时记忆系统的,在学习者对于外部信息进行加工的时候,会经历一个选择阶段。个体根据自己以往的认知结构对外部刺激进行选择;与此同时,在这个与外界信息进行交换的过程中,个体也会不断的根据反馈来调整自己的认知。
在认知的过程中,存在两条基本原理:第一,不平衡原则。即认为如果个体现有的认知结构在进行学习的时侯,试图加工所选择的刺激,如果不成功,则会导致结构的失衡。个体在力图重新得到平衡的时候,认知结构的变化也就随着发生了。第二,迁移原则。新的认知结构始终会受到以往的认知结构的影响,即知觉是现实刺激和已贮存的知识经验的相互作用的结果,既具有直接性质,也具有间接性质。对此,生活出现的心理大多是由人们对于这个世界、这个事件偏颇的认识造成的,需要通过矫正认知来予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