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说,某某某还没长大,已经长老。也就是说,一个人身体的长大并不意味着他真正成熟。原因何在?因为心还关在笼子里,没有成长。
人、人类,或者说人作为一个物种,诞生于此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答曰:自由,是从外到内和谐的自由,终其一生尽力使之达到更深远更广大的自由。
卢梭在《爱弥儿》中说,教育的最高目的在于培养自由人(马克思也称共产主义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他进一步阐明,自由就是自主。它包括三个递进层面,即自然自由、社会自由和道德自由。
自然自由是每个人天赋的权利,永远无法剥夺。而社会是人作为一种特殊物种无法回避的必然轨迹,当每个个体(以及由个体组成的集体)的自由,经过彼此不断的磨合、冲撞之后,便诞生出新的“被套上笼头的自由”——社会秩序,比如法治社会中,每个社会成员必须在尊重这个秩序的前提下方获自由。然后,当社会自由这一动态历史进程变得自觉化,即人性本身开始趋向完善和崇高,便进入道德自由。
以一个具体的人来说,首先他要追求自然自由,即身体、心灵跟随其本性(天然的人性)“顺势而为”,不受外来事物的扭曲、限制甚至伤害,像四季更迭、万物生灭一样自由地发生和发展。卢梭建议一个人的早期教育应以自然教育、消极教育为主,不要过多地人为干扰自然这个最好的导师。而人类初期缺乏自主意识的天然欲望可以自然达成平衡,只要真正做到顺其自然并不会酿成大恶,所以无需横加干预。当然,凡自娘胎落地,人从完整的被包容的正向的状态投身到一个正负平衡、美丑兼备的环境,受伤在所难免,同时享受资源获得成长也是他天生的权利,都是我们来地球的必修功课。我认为心理学中常提到的内在小孩,便是早期没有获得自由发展的遗憾,它需要我们在之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去疗愈、解放和重新成长。被期待、被管束、被比较、被定义、被否定,甚至被虐待,上一代人“受伤的小孩”还没有好就已经长“老”,然后或冠冕堂皇或潜移默化地将好的、不好的东西一股脑儿传下去,每个人内在和外在的机缘、能量不同,导致的结果有很大差别。是否能够相对自由的发展,即身体得以按自然需要健康地成长不被过度约束,心灵得到足够多爱的供给并习惯于以爱的模式与外界融合;没有被过早代入愚顽的世俗概念,对客观世界既不恐惧也不鄙视,心地单纯状态积极,有能力也有意愿去迎接所有迎面而来的新事物——这或许就是孩童期的幸运和周围人能给予他的最大善意。
这时的自由是一种几近纯天然的自由。
第二阶段,社会自由。即便我们幸运地得以相对理想的方式顺利长大(事实是不理想的方式占多数),当不得不开始进入社会,乍遇到和你大同小异多少带着各式各样伤疤的、一路摸爬滚打过来的同伴,众人之间的磨合、斗争让个体的人性混杂着彼此的利益变得更加复杂,更别说这些复杂的小个体组成的集体。个体与个体之间、集体与集体之间、个体与集体之间,“具备了自主意识的成年人”如脱缰的野马,经过长期的勾心斗角或血雨腥风,付出惨重代价,最终以或正面或负面的方式,让所有的人意识到“无论是谁,如果成了自由的扼杀者,受害的也将包括他自己”,只有达成共识,尊重别人之后自己才能更好地生存。于是法律作为“共同目标的公约”应运而生,每个人在法律保护之下可以自由,脱离法律将受到惩罚。从此天下相对太平,人类进了一大步。
但不自由并不仅限于生命安危、社会稳定这样的宏大,一纸法令无法照亮人性的每个角落。即便在相对平和的日常里,作为一个人,你平和么?票子、孩子、面子裹挟着我们,房奴、孩奴、官奴遍地开花,焦虑、恐惧、抱怨、虚荣、对抗,哪个不是紧缚住你我心灵的枷锁?束缚得日久天长,甚至已出现将束缚当作依托而不能自拔的错觉。人们为逃避压力拼命寻找安慰,不期又滋生出新的压力,爱情不再是两个独立个体之间的赏心悦目和共同成长,成了或是给自己找爸找妈的依赖和挑剔,或是发泄压力张扬钱势的有价商品。看似光鲜的人群,试问有几个不被这样或那样的“绳索”牵绊着;看似自由的言论,有几个不是压抑得发狂后的盲目叫喊?看似竭力张扬个性,又有几人敢于放下面具做自己,不再扮演别人的角色?
幸好,这世界有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那就是凡事不达到平衡便不罢休,这点真是千真万确的真理呐!于是,身体站出来抱怨,心理开始失衡,关系濒临崩溃,环境跳出来发难,世界不再安宁,终于让我们在一味往前冲的道路上感到难受了!这些“负面”的东西提醒我们,再不注意内心和外在和谐、发展与保护的平衡,减少对抗、让爱作主,一切将会走向极端甚至灭亡。在这里且不谈社会发展,单就个体而言,让内在小孩疗愈,逐渐强大最终自给自足不再向外求索,不在金钱、伴侣和事业里找寻安全感,这是成熟之后的我们能够也必须做到的事。因为只有这样,一个人才能真正获得和平与富足,实现在社会标准下的自我自由,并为进一步走向道德自由铺平道路。个体都是“好细胞”,社会的肌体自然也跟着强健。因此,社会自由是人有自主意识之后,不得不进行的弃恶扬善的加工过程,这是每个人和人类发展的宿命。
这一阶段的自由是必要约束之下的自由。
道德自由和社会自由的界限并没有那么清楚,或许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质变”的那一瞬间——当社会自由进行得心甘情愿,只想往前探索而不是回到欲望狂野的“自由”状态,一个人的心灵得以升华,自律、自控达到炉火纯青,束缚不再是外界的压迫而是内心的主动,这时候便会产生强大的内驱力,真正实现自我的“小宇宙”!他对自己和客观世界越来越充满包容和支持的主动意识,在他的眼中黑白不是是非,只是存在,都有它们存在的理由,都有被理解的必要。不争不执,只管用力去爱自己爱他人爱世界,并与它们共进退!比如佛陀,比如甘地、特蕾莎修女,比如即将到来的你和我——如此简单放松,当然游刃有余自由自在。
这时的自由是高度的自主、自控、自觉,是一种崇高的精神自在。
应该说这三个阶段的自由是自下而上兼容进行,最后循环往复。实现社会自由的同时当然具备自然自由的要求,只是轻重有所侧重。而从社会自由向道德自由的过渡中,同样是潜移默化螺旋式的发展,并且自然自由的要求依然同样存在,只是需求程度持续变化,好比“身陷囹圄、心自高飞”的众多历史先驱。虽然道德自由看似处于所有人类自由的顶端,其实它和社会自由的真正标准都是自然,即卢梭提到的“把自然自由作为一面镜子,鉴别出社会现实中种种不平等和不自由”。三种状态循环递进,或许可以比作凉水变成凉白开的过程——看起来一样,实质却已改变。
因此,成长的本质便是从各种不自主变得可自主:让身体从不得不依赖外界养护否则便难以生存的不自主,成长为力拔山兮不再仰仗别人还有余力帮助别人的盖世英雄;让心灵一次次跳出舒适圈,从成见、偏执、彷徨与恐惧的不自主中走出来,实现全然的自给自足和丰盈喜悦,再回馈给生你养你的大千世界!
不囿于物、不囿于情,不囿于思、不囿于心,不囿于名利、不囿于谤诽,不囿于自身的欲望,更不囿于社会的标准……,就如同问题是发展道路上必然出现的内生性事物一样,樊笼在生命之路上同样会随时产生并可能固着不去,我们必须随时觉知、主动超越,这当然需要相当的智慧和勇气。但正因为如此,每一次的超越必将带来身心的成长和成熟;也唯有如此,樊笼才只是人生路上用来的激励你的阶段性问题,而不是压倒你生命活力的终结性问题。
这好比中医讲求“通”不要“滞”,文学里面说“风过竹面,雁过长空”,佛家提倡“无所住”,都是一样的道理。任何引起阻滞、固着,影响生发活力的情形,都应该得到疏导和改变。
跳出樊笼,投入广袤,是为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