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狗狗灵魂互换的365天(3)

梅还在睡觉,她应该会一直睡到中午才会醒。所以要想填饱肚子,我们只能自己动手弄吃的了。

我走到厨房,小金金很自觉地跟在我身后,一起进了厨房。

壁橱右上角的柜子里存着干粮,这我知道,梅每当赶稿的时候,为了节省时间,就只吃干粮,或者简易食物,所以那个壁橱一定还有大量的存货。

但是,我不够高。够不着那个壁橱,我将目光移向蹲在一边的小金金。它现在尽管蹲着,但还是要比我高出两个头。

“去,小金金,站起来给我俩拿早餐!”我对它说。(其实只是发出汪汪的声音)。

它歪着头望向我,回应似地也汪了两声,期待着我能给它食物。

“你去拿!站起来就能拿到了,很简单的!”因为肚子饿,我固执地希望它能听懂我的话。

它望着我,脸上一脸兴奋,激动地也发出汪汪的声音作为回应。

“站起来!站起来就能拿到了!”我提高了声音。

汪汪汪!小金金也提高了声音,还原因不明地愈加兴奋起来,身体扭动,又开始摇那条不存在的尾巴。

我胸中憋气,原本刚起床就容易有起床气,加上肚子饿,再加上沟通不畅,一股火开始在我的胸腔里积聚。

房间的另一端,粉色的大床上,蓬松被子下方的那个人动了动,从被窝里探出头。

梅睡眼朦胧,朝噪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她看见阿景和金毛两人蹲在厨房的地板上,正互相汪来汪去。

她坐在床上没动,慢慢地将双手从被窝里抽出来,然后两只手的手指扣在一起,缓慢地搅动。

阿景就在距离她十几米的地方,她看着他的背影。

就两天前,她还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看见阿景了。那个阿景,那个她曾经幻想着,会把戒指轻轻地戴上她无名指的那个男人,打电话跟她说分手了。

他跟她说分手了。梅的手指搅动着,指节处已经被挤压得发白。

今天早晨,诗人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她以为他是在开玩笑。

“如果你把我吵醒,只是为了开一个玩笑的话。”梅的声音充满杀气,“我一定会去把你的破书店一把火烧掉。”

“阿景有麻烦了。”诗人张口直切主题,其中停顿了一下,他深吸了一口烟,“他疯了,不,准确来说,是精神分裂。”

“什么?”梅的神情顿住。

“阿景现在以为自己是一只狗。”诗人说。

以为自己是只狗?

梅愣了几十秒。

诗人一口接一口地抽了好几口烟,等着。

阳台上的风通过手机话话筒传到梅的耳边,她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 

“你说的是真的?精神分裂……?”梅倒吸着凉气,“为什么会这样?”     

“不知道。”诗人又顿一下,“我想你可能会知道,所以我打电话问你,前段时间,他还跟我说,他想自杀。你想想,他最近有没有显露出什么不正常的地方?”

梅眼睛直直望着空荡荡的房间,她慢慢地想,昨天,阿景跟她说了分手,然后她的卡上多了五十多万的数字。

是分手费吗?

她记得她当时的嗤之以鼻和钻心之痛。

睡了一觉之后,这些感觉并未淡去。

诗人继续说:“阿景现在认为自己是一只狗,失去人类的智商和过往所有的记忆,无法生活自理。他需要人照顾。

梅坐在床上,看着阿景的背影,枕头边的手机震动了几下,接连来了几条新的微信消息。

她没理,下床穿上拖鞋,朝厨房走去。

我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她身上那干草和郁金香的气味早就充满了我的鼻子。

我抬起头看她,小金金慢了半拍,也抬头看她。她从柜子里拿出两只碗,洗干净,在两只碗里都均匀地倒满玉米片,淋上冰冻的牛奶,然后将碗放在我和阿景的面前。

因为肚子饿,我也就没有在乎太多,低下头,舌头卷着冰凉的玉米片就吃了起来。

小金金也和我一样,俯下身,把嘴伸到碗里面,笨拙地伸着他人类的舌头,一下一下地卷玉米片吃。

梅忽然一个健步上前,拿走了小金金的碗。

“阿景,你别这样!”梅的声音都变了。

小金金抬头看她,一脸错愕,牛奶布满了嘴唇,正从嘴角边流下来。

我不愿意看到梅此刻的表情,那种痛苦,我不想看到。此时我的变得敏锐的感官感觉到她正在颤抖,仿佛一只被清晨的寒意冻得瑟瑟发抖的蝴蝶,她在发抖!

“阿景,你别这样……”她又说了一次,但是声音不抖了。她拿着碗,转身走到客厅去,把碗放在桌子上。

“过来这里,你快过来这里。”梅朝它招手。

小金金明显又错愕了一下,歪着脑袋看梅,直到梅第三次叫它过去,它才迟疑地从地板上站起来,四肢伏地地朝梅爬过去。

梅把一把勺子交到它的手里,让他吃。

小金金手里拿着勺子,把头朝碗伸过去,再次把嘴伸到牛奶里。

“不,不是这样子的。”梅轻轻拉开它,拿过勺子,勺起一勺喂它。

汪!

小金金原因不明地吠叫了一声,眼睛一直盯着梅的眼睛,梅很快又把一勺玉米片放进它嘴巴。

我蹲坐在厨房的地板上,远远地看着这一幕,看着“我”被梅拿着勺子喂食。尽管是在恋爱最亲密的时候,我们也不曾有过这样的举动。

我们偶尔相互喂食零食,但是梅却从没喂我吃过饭。

一种连我自己都觉得好笑的嫉妒情绪在我的胸腔里弥漫开,满嘴的牙齿忽然之间好痒。

算了,好狗不跟渣男斗。

我狂吃了一会儿,将玉米片吃到见底,然后奔到梅的身边,熟练地把下巴放在她腿上。

“狗狗,你吃饱啦?”梅望向我,脸上痛苦的表情稍微有些舒展。

我蹭蹭她,她的体温顺着我的皮毛传过来。她腾出那只空余的手轻轻拍我的头,我开心地摇尾巴。

哼,你看什么看,虽然你是个人样,但你看看她愿意摸你吗?我得意地望向小金金,贱贱地吐出舌头。

在梅给小金金喂饭和给我拍头期间,卧室里的手机又接连震动了好几次。

梅没听见,但是我能。那种震动的频率不是短信,而是有人打电话来,而手机处于静音震动模式。这个早晨原本是梅的睡眠时间。

吃完饭后,梅打开电视给我们看,自己回到房间,翻出了画笔,开始工作。

小金金坐在地板上,有些茫然地盯着电视屏幕,那上面正在上演一部周星驰的电影,叫做功夫足球。它似乎不习惯坐沙发,大部分被主人宠溺的金毛都喜欢和主人在沙发上或者床上厮混,但小金金显然与它们不同。

不知是偶然还是梅故意使然,电视机上正在播放的功夫足球,对于我和梅来说,是一部有回忆的片子。

那时候,我只有22岁。

穿着可笑的宽松牛仔裤和黑背心,头发有些长,甚至遮住了我一半眼睛。我刚来到这座城市,带着我征服世界的梦想。

到三十岁的时候,我大概已经是一个千万富翁了吧。我当时想,到那时我的名下至少已经有了一家上市公司,还有几支正在飘红的股票。

所以那时候我总是步履轻快,尽管走在人生嘈杂的街上,心中却充满了歌曲。

当一个人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时候,好运也往往会在这个时候来敲门。

一年后,我没有挣到钱,但是有了一个全世界最棒的女朋友。

梅那时候19岁,是一所艺术学院的大二学生,她那时候总是穿薄纱的碎花裙,配棕色的小靴子,整个人看上去像是从英国电影里走出来的女孩子一样。

刚开始的交往的时候,因为我个人的恶趣味,我希望她换上蓝白相间的水手裙,加上白色衬衫。

第二天,梅没有回我短信,没接我电话。

第三天也是一样。

第四天也是。

实在没办法,我从诗人的书店里抢来一大堆绝版书,冲到她宿舍楼下,扬言要把它们一把火烧掉,她才从窗户里露出半张脸。

“为什么不理我!?”我撕心裂肺地喊。

路人纷纷侧目,甚至有些背着书包的闲人还停了下来,就站在不远处围观。

梅隔着窗户望着我,美丽的牙齿咬住下嘴唇。

“我做错了什么吗?!你说啊,你说出来我一定改!”我晃着手里的绝版书。

梅还是不说话。

周围聚集的人群更多了,他们一定觉得我是大傻逼,都要被女孩子甩了却还是这么不知好歹地执着。

过了十多分钟,裤带里的手机震动了两下

有新短信来了。

我掏出手机,划开手机屏幕,嘴角就浮现出微笑。

“QQ说。”梅发来的简讯。

这一刻,我知道我活了。

“晚上去吃点儿什么吧。”我直接跳过那个不愉快的话题。

“我才不想和你出去。”手机上弹出来一行字。

“可是,我想和你出去啊。”我手指飞快,不假思索。

“好肉麻,干嘛老是说这种话……”慢吞吞地发过来。

“是吗?哪里肉麻,我怎么不觉得。”我依旧回得飞快。

“……”

“我知道诗人那家店附近有家新开的火锅店超级好吃的哦,我们今晚去吃好不好。”我继续保持火力。

“新开的店你怎么知道好吃?”

“诗人跟我说的咯。”

“……”

“陪我去吧,好不好?”我感觉到眼睛有东西在里面打转,我真怕她再拒绝,真的。

“阿景,”梅一本正经,“你为什么这么色?”

“哈?!”我大跌眼镜,尽管我那时并没有眼镜。

这话题为什么转的这么快?

“为什么这么说?”我脑子转得飞快,心想:如果女朋友说男友色,那他是不是要完?

“那你为什么叫我穿蓝色水手服?”

“我只是随口一说……”我快速移动光标把这句删掉,一个字一个字地换成另外一句,“你不喜欢就不穿了,永远也不用穿。”

让蓝色水手服见鬼去吧。

屏幕那边没了声息,我抓着手机,一次又一次地点亮屏幕,等待。

我手心开始渗出汗珠,将手机屏幕的边沿染上一层雾气。

“哦……”梅说。

“去吃火锅好不好?“我快速回。

”哦……”

YES!!!

然后,最后那天晚上我们并没有去吃火锅,我们先是去甜点店,买了很多各式各样的甜点,然后去了一家个人影院,在包厢里放功夫足球。

说实话,这比去那家火锅店好了太多倍。

我趴在沙发上,望着电影里的足球飞来飞去,一群中年人组队装逼,默默地回忆那时候所有的细节。

灵魂转移,但是智商保持,记忆保持,对于此,我想大呼万幸。接下来的日子,就让我这样呆在梅的身边,带着以往和她的所有记忆,呆在她的身边。

这时,房间的门铃响了起来。

铃铃……

响了两次,又响两次。

铃铃……

是诗人回来了?还是有快递?

我从电视机上移开目光,转向门口,梅从卧室走了出来。

一束玫瑰花,不,准确的来说是一大束玫瑰花从打开的门缝里挤了进来。

“小姐,你的花,请您签收。”精力充沛的快递小哥露出笑容,一口白牙。

梅愣了一下,然后接过花,关上门。那束玫瑰花大到将她的脸都遮住。

是九十九朵,我的直觉告诉我。

每一朵花都完美无瑕,饱满鲜艳的花朵上被花农细心地撒上水珠,每一支看起来都想刚刚从某个公主的花园里采下。

谁一大早就送这么大一束花?

梅的表情充满迷惑,条件反射一般地望了小金金一眼,但旋即微微摇了摇头。

花束上放着一张卡片,上面用钢笔写了一句话,送给可爱的女孩子,梅。

没有署名,但是我也知道是谁送的,一定是那个杜总监,他早就已经在暗中展开了对梅的攻势,现在这攻势正在越来越猛烈。

汪汪汪!

我忍不住对着那束玫瑰一阵狂吠,仿佛那束花是杜总监本人,我想把他赶出房子。

“狗狗不叫了,这是花,不会咬人的。”梅取出一只大大的玻璃瓶,一支一支地将玫瑰插进去,然后放在窗台上。

“挺好看的,希望它们能开得久一点。”她说。

我沉默了,看着她转身走进卧室的背影,内心第一次感觉到落寞。我回头看了一眼蹲在地上的小金金,它背靠着沙发,呆呆地看着电视,屏幕上,已经老掉的黄金右脚正在被球王蹂躏,为了争取到他们队报名的权利,不管球王怎么羞辱他,他都一直卑微地笑,不断说着讨好的话。

我为什么还活着呢?我盯着老掉的黄金右脚那张肥胖的脸和肿胀的眼袋。

既然都决定退出了,都决定要让梅幸福了,那就远远的滚开啊,为什么还要回来,而且还是以这副鬼样子!?

我知道永远再不可能和她在一起,我真心希望她幸福,但是为什么我要眼睁睁看着她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

接下来三天,我趴在沙发下面,整整三天不吃不喝。无论梅怎么喊我,逗我,拿美食诱惑我,我都一动不动,就像死了一样缩在沙发底下的最里面,身体蜷缩成小小一团。

梅没办法,只能把诗人叫过来,他才刚进门,我就闻到他身上那烟味。

我是不会出来的。我闭着眼睛,耳朵也紧紧地关住。

诗人俯下身,透过缝隙看我。

“这家伙怎么了?”诗人显然很诧异,因为我看上去简直跟死了一样。

“不知道,三天前它忽然钻到沙发下面,就怎么都不肯出来了。”梅说,“我试了好多方法,它就是不肯出来,我现在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诗人,救救我的狗啊。”

诗人没立即回答,他在房间里走了一圈,然后看见厨房窗台上的那一大束玫瑰,玫瑰已经开始凋零,红色的花瓣覆盖了窗台,场景美丽而哀伤。

“这束玫瑰是男人送的?”诗人开口问。

梅愣了一下,摇头说不知道是谁送的。

“哦,那我知道了。”诗人转身朝门口走去,“这事儿我帮不了你。”他打开门就要出去。

“诗人,你怎么这样!”梅在他身后喊。

诗人拧开门把:“其实你也不用太担心,在过一段时间,等那只狗饿昏了,你可以用扫帚把它扫出来。“

梅立在原地,难以置信诗人的冷淡,他怎么这样。

就在诗人开门的那一刻,一个人同时走进来,她身穿鹅黄色大衣,大衣的下摆一直覆盖到她黑色短靴的上部。

两人都吓了一跳,不过那个女人并没有停留,眼睛直接越过诗人,望向梅。

”梅,我来了,那只狗在哪儿?!“她朝我走过来,黑色短靴笃笃地敲击着地面。

是谁?我听见陌生的脚步声,微微抬一下眼皮。

诗人从后面看那个女人,长到背的黄色卷发,卷发的卷特别小,头发相当蓬松,从后面看发型简直有点儿像赫敏。

虽然发型像赫敏……诗人微微皱眉,但是这个女人的装扮也太奇怪了吧,现在可是初秋,她那件长长的大衣外套明显太厚实了。发型和装扮让这个女人浑身都透出一股怪怪的气息,感觉像是刚从地球上的某个不知名的地方飞过来。

“那只狗在哪儿?”她又问了一句。

“在……”

“不,你等等,不用告诉我。”她打断了梅。

“我自己来算算。”说着,她从厚外套的口袋里抽一副卡罗牌,快速在桌上展开,手指飞动,口中念念有词。

听到这阵动静,我忽然想起这个女人是谁了。

帕斯瓦。

梅的闺蜜,在打电话给诗人求救的同时,她也打电话给了她。

帕斯瓦并不是她的真名,而是她挂在网上兼职塔罗牌占卜师的网名。她的真名是李莎,一名朝九晚五的标准上班族。原本上班族和自由职业者是八杆子都打不到一块儿的存在,更别说成为朋友。

因为塔罗牌,梅认识了帕斯瓦,没多久两个八杆子都打不到一块儿的人就成了超级好闺蜜。

女人啊,这种生物我还是不太懂……我垂头丧气地趴着,心里打定主意,除非我死了,否则没人能把我从沙发下面弄出来。就像诗人说的那样,等我死了,用扫帚把我扫出来就好。然后拿一个纸袋一包,扔到楼下的垃圾堆,低碳环保,不会给大家添太多的麻烦。

忽然,我背后一寒,背上的毛发不由自主地一根根书起来,我感到一道目光正朝这个方向注视过来。

不是吧……

帕斯瓦紧接着朝沙发这边走了过来。

“帕斯瓦的灵力超强的。”梅捏着自己的手指,紧张地看她。

诗人默默抽烟,不置一词。

而我直接在心里对怂:“灵力超强个鬼头啊,这件房间只有沙发下面可以藏好吧,这点只要智商正常的人稍微推测一下就能推测出来好吧。”

我其实超烦这个帕斯瓦,因为她的建议,梅曾经跟我提过好多奇奇怪怪的要求,要让梅开心,我当然不管它们有多奇怪,我都要把它们做一遍。

其中有一件是,要求我把26岁的人生中,所有的糗事都写一遍,尤其是关于女孩子的,然后寄到一个地址去。我猜想那个地址肯定是帕斯瓦的家,我一想到这女人,在下班之后,穿着睡衣坐在她家沙发上,一边抠脚一边读我的信,我就想启动超能力让这个女人永远从地球上消失。

只可惜,我没有超能力。只能避重就轻,又无比真诚地把所有糗事都写了一遍。

永远不要欺骗女孩子,因为有一个宇宙定理是:纸包不住火。是谎言就一定会有被拆穿的一天。而被女孩子发现你在骗她,那简直就是一段感情的末日了。

信寄出两天之后,我妹妹打电话跟我说:“哥,你原来是个大变态。”然后挂了电话。

原来那个地址,是我妹租在大学附近的公寓地址。

呵呵。这一刻,我苦心经营26年的全世界最好哥哥的形象,崩塌了。那些东西嘎拉嘎啦崩碎在地上的声音我全部都听到。

帕斯瓦,这辈子我跟你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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