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楚娴(来源:《福州大学报》)
“逃课回来看我科最后一场球赛。”在看球赛的时候手机震动了一下,看到发信人我会心一笑,好久不见啊。
方是我很多年的朋友,多少年呢,从小学一年级扔篮球砸到我,到大学一年级的今天给我发了这条没有人称的信息。一周前,微博腾讯处处都在推送“科比最后一战”时我翻了张高一时运动会的合照,辗转反侧一夜,最终也没给他发句问候。
他在吉林,我在福州。方从小就是长得好看的那种男孩,有倒三角的背,长睫毛,深深的,像潭湖泊一样的眼睛。四年级的联欢会他抱着吉他,穿着牛仔短裤站在台上唱了首《童年》,从那之后我对男生的审美就定了格。那一年是哪一年,我忘了吧,只知道过了没多久的十二月,我过生日的时候他画了幅国画,装裱得像个大家作品,卷轴上龙飞凤舞签着他的名字和生日快乐四个字——那幅画现在还在我家里的书柜里躺着,裱纸泛了黄。
那时候他坐在我旁边,琴棋书画球,样样精通,成绩也好,是那种旁边小男生都做着拿笔戳女孩子后背,被老师训时还会哭鼻子的事情时,他会在自然课我没带课本时把书扔给我,自己到后面去罚站的人。
那年周董的 《七里香》 红遍全国,他转着笔哼着歌做着奥数题,突然拿胳膊捅了我一下说,你出现在我诗的每一页,喂,这歌最后一句有你名字耶。
那之后,我常常和别人这样介绍自己:“你出现在我诗的每一页,嗯,就是我的名字。”
等高一那年再见,方就是个有故事的大男孩了。他依旧和以前一样,在一个满是学霸的班级里,旷课打球,迟到,在考试前一天打电话问我考试时间,在打铃前一分钟到了考场找我拿笔。
当时的他失了一场恋,那个女孩还在他的课堂作文里。
我那时候还没想过和除了他之外的谁会谈场恋爱,他在我的课堂作文里。
他像是我心中一座山丘,像是醉翁的山水,我是那个醒来就必须走的醉翁。
高一寒假他去了趟苏州,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了席慕蓉的第七本诗集。“知道你喜欢,就带回来了。”他穿着球服跨在山地车上,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然后把一罐可乐递给我,“别喝太多可乐,会胖。”细枝末节,那时的我,能感受到所有细微的善意,来自于他。
他很爱打球,喜欢科比。高一快结束的时候,科比跟腱断裂。那年湖人打得一败涂地,他拉着我和他一起看球,最后热火赢了马刺,他骂了差不多一年份的脏话。然后对我说:“今年是科比受伤了,等明年他好了,湖人一定赢。到那时候我请你吃饭啊。”
那个夏天像一首诗。我们天天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从他赢了斗牛,聊到我分班考试拿了文科第一。我常常以为,这个人啊闪闪发光地存在于我的生命中这么多年,就为他浪费一生也无所谓。他笑,问我:“在一起真的比现在好吗?”
常常听人说:“如果你生命中曾有那样一个人出现,其他的人都会成了将就。”我和他都不愿将就。只不过,那个女孩从来没从他的生活中消失过,只要她出现,我立马不战而败。他是别人的何以琛,至今仍在那场恋爱中挣扎。
球赛结束的时候我刚好走到男生宿舍楼下,周围一片欢呼,湖人赢了,科比在自己退役最后一战拿了60分。我看着屏幕上的和队友拥抱着的黑曼巴,突然好想回到那个夏天,他在地理课上坐在我后面,拿着手机看热火和马刺的球赛,气得咕咚咕咚喝了瓶可乐,和我说:“明年一定能请你吃饭!”
我点开信息,他发过来一大串的流泪的表情。“嘿,今年湖人真的赢了,什么时候我们吃顿饭?”打完字发出去,我笑而不语。浮云蔽白日,南北两茫茫。回首望时,原已越过这座山丘。那不如,我们从头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