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整理东西准备回校的时候翻出来了一个寒假60天碰都没碰过的学习资料,对于学习法律、应对考试乃至学习、解决问题本身有了一些思考。
从考试上来讲,大学里的纸面考试分为闭卷和开卷,表面上考试模式不同,实际上两者并无什么关键区别。凡考试必有题目,也即是一个个问题,目前本科阶段凡问题必有答案。应对考试的方法逻辑也要对症下药,从了解到的知识中发现问题,出于对自己弱势的角度对每个问题做出全面的解答并记录下来。如果做到,最后考试的内容必然在在这些问题中。开卷和闭卷的区别在于,开卷只需要能从哪里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而闭卷还需要在此基础上对问题的答案进行记忆。这种程度的区别基本可以忽略不计。至于题型对于复习的影响,这些都是考虑完上述问题的后话了。
如果往外再稍微延申一点,想到法考、考研、考公,这番道理似乎也说得通。再延申一点,想到学习本身,学习某一个对象,无疑还是对这个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只不过大部分时候需要自己提出问题。在知晓问题的基础上,我们能,并且也才能,寻找这个问题答案的来源,给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倘若再延申一点点,想到工作和解决抽象的所有“问题”,这仍然是我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的逻辑路径。但到了这个程度,知晓问题和找出答案的来源会非常困难,甚至相对简单一点的总结答案也不容易。管他易不易吧,如果连好的想法都没有,谈易不易又有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