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在此我先声明,我乃是主人豢养的一只宠物狗,具备一定的思维能力。当然,这点点思维能力与人类的聪慧相比,实在是不值一提!陪伴主人多年,我也渐渐能够读懂主人的心结。
主人遭遇电诈至今,已然过去半年有余,可警局方面始终杳无音讯。期间,主人曾致电办案民警询问案情进展,却被对方轻描淡写地敷衍了事。
主人心里明白,这案子警察或许破不了,但内心仍对办案民警留存着一丝希望。就如同案件刚发生,准备报案那会儿,不止一位朋友前来相劝:“被骗了,吸取个教训就行。报案没用,根本破不了案。”
其中,有个朋友的妻子也曾遭诈骗,至今案子未破,去警局询问几次后,办案民警甚至都显得不耐烦了。回想当初去警局报案的场景,也确实验证了朋友们所说。
报案时录完口供,主人就被警察问道:“你有工作吗?”
“有。”主人回答。
“什么单位呀?”警察接着追问。
“我在一个事业单位工作。”主人再次作答。
“哎呀!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报案会影响年终考评,还会影响爱人所在单位的考评。”警察再度提醒。
主人一时难以判断这话的真伪,报案影响自己的年终考评倒还能接受,可若牵连到爱人,那是万万不行的。然而,当时怎么也想不明白警察所说的“报案会影响自己的年终考评”究竟是何意。
由于无法确定警察所言是真是假,主人只好说:“那我先不报案了,回去问问单位领导再说。”回去后,主人反复思量,最终还是给上级主管人事的一位领导打去电话。领导表示:
“未曾听闻有这样的规定。”但领导也不敢完全确定,于是又致电一位纪检委的朋友询问。
那位纪检委的朋友直言:“没有这样的规定,该报案就报案,现在的警察坏得很,到年底了,警察怕影响他们的破案率,所以就千方百计阻止被害人报案。”
于是,第二天主人再次前往警局,接着昨日录完了口供,并拿到了报案回执。可至今报案已过去八个月,警局方面丝毫没有案情的反馈。
当时报案时,主人还给警察提供了其中一个诈骗人在聊天软件上使用的电话号码,主人试过还能拨通,警察却称毫无用处。以主人的理解,手机号码皆是实名认证的,通过手机号码注册的聊天软件,要找到这个人理应不难。即便不是本人,起码也能查出他的聊天软件租给了何人使用。可办案民警却坚称:“这毫无用处。”
想想也是,这种情况若不抓现行,的确难以作为证据。不过,我着实不懂办案程序,还望看官们莫要嘲笑!
待下次遇见黑猫警长,先咨询一番,再回复各位看官了。
切记,莫要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