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上班开公司车经过神农路西段高新中学附近路对面过来一个大约50多岁的妇女提着一个包急匆匆地横穿马路。当我回过神来时,懊恼一声:“糟了,没有礼让行人,说不定被电子眼抓拍到了,这次弄不好又违章了。” 一整上午只要闲下来就开始抱怨自己,开车呢,都想啥呢,这么不注意,牵扯到行人与车辆安全问题呢,都这么大意。中午下班回到家里脑海中还回忆着当时的情景。心里面一直安慰自己千万不要违章了,万一违章了可要罚一百块,扣3分。心里思索着下午上班后让同事登录网站帮我查下看是不是有违章记录,因此中午饭后稍微休息了20分钟就早早去上班了。下午到公司后没多久那同事也到了,我就去车上取到行驶证让他登录网站输入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急促让他查询。但他什么也没查到,另一个同事随后也到了,他说电子违章一般3天后可以查询,只扣50-100块钱,不扣分的。我心里面有点失落。下午开车出去,没事时手机上网查询车辆礼让行人的界定与我当时开车的情景做比较,脑海中回忆着当时的情景:双向4车道路,东西走向,她在由东向西路最北边那路上向南横穿马路,我在由西向东紧靠路中央双黄线向东行驶,由于她还没跨进紧靠双黄线的那车道,加上车速不高,感觉没有在礼让行人的界定处罚范围内。总之想来想去还是没有任何结果,还是等3天后再查询吧。
回想起开公司车辆违章记录,总是让人恼火气愤。一次是18年年底在高新小学附近快下午5点了,去工行那边维修设备,从5点过一点进银行,5点40分出来,驾驶室窗子上贴了一个罚单,赶紧给公司经理打电话让他找人把这违章记录消除了,他说“你咋不早点说呢,都过了半个小时了,明知道5点半小学一放学交警就封路上岗呢。”我失望之极,“好了,我知道了”就这样在19年5月份审车之前自己去交警队交罚款处理了这个违章。还有一次就是19年4月底去周至银行维修设备,那次是周一,我开公司另一辆车去周至,公司车辆尾号是6,公司经理与同事没人说今天限号这事,走到一个进县城十字路口,也没看到限行号码提示牌,公司审车前查车辆违章记录,才知道我那次被电子眼拍到了,最终自己扣了3分,罚200块。后来拿着机打违章处罚单问公司经理,看能想办法通过其它渠道把这个罚款给我报销下,经理只是慢条斯理的说这:“这个没法报呢,自己认了吧,下次注意。”我当时心里一阵火冒三丈,都是为公司干活呢,也没人提醒限号,罚单公司又不报销,谁违章谁掏钱处理。我此刻的内心一片哇凉。所以从那以后去周至那边只要有其他同事,我都让他们开车。自己在今后开车出去干活时也多留了个心眼,也因那两次违章吸取了教训。公司的一些管理做法让我有了点寒心。
今天的这次开车,是否在礼让行人方面被电子眼拍到违法,仍然让我心有余悸。外出上班还是要时刻把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不管是他人还是自己,都要时刻提醒自己注意安全,注意交通安全守法,文明驾驶,礼貌谦让,对她人负责也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