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的21:20,接到爸爸的电话,前一秒我在睡觉。
爸爸:在做什么呢 ? 我:刚才在睡觉。 爸爸:(十分惊讶)身体不舒服吗?
从接起电话开始,就尽量调整声音找好状态,但依然一半醒着一半迷糊。多是爸爸在说话,我反应缓慢地回他。
“你什么时候回家呀?哦,那是还有多少天呀?要不要我去接你呀?…………北京好冷,你多穿点,快睡吧……”
结束电话后,我大哭,持续了很久很久,就像在医院里醒来的Christine,她拨了家里的电话,述说了她对他们的爱以及对那个她成长的地方的怀念。
但是,Christine不会因为意识到远走高飞后并不那么美好,明白原来的世界最爱她,就回到原本的地方。不会的。就如同我不会因为今天哭了这一场,因为意识到了外面世界的不堪,懂得了自己对家人的爱,就回头,甚至回到原点。
不会的。
《致青春》不是我的青春,《那些年》也不是;我的青春不是《匆匆那年》,更不是《小时代》。
《我的少女时代》里有我青春的模样,但终究电影比现实美好。终于,我找到了一部电影,它的剧本,就如某个普通女孩的日记。我也在那个女孩的故事里,读到了曾经的自己,甚至忍不住叹气一声,这才是我青春的模样。
电影《伯德小姐》,没有任何所谓青春片里惯用的元素,没有学霸加傻白甜,没有富二代加灰姑娘,没有三角恋和堕胎,也没有姐妹情的跌宕;而是将最大的笔墨给了亲情这条线。
在我的青春里,亲情的故事也刻得最深。
Christine:我希望你喜欢我。 妈妈:我当然爱你。 Christine:但是你喜欢我吗? ……镜头调转……
大多数时候,我们习惯说:“喜欢不等于爱,你喜欢一个人不代表你爱他。”
我们却很少谈“你爱一个人,却不一定喜欢他。”这个定论听起来很怪异,但一直在我心里立的很清晰。所以整部《伯德小姐》,Christine和妈妈的那段对话最让我动容。
你爱但是不一定喜欢的那个人,一定是你生命中无法割舍的人,你们之间也注定会有抗衡,甚至战争,其中和父母的关系尤为典型。
Christine和父母,尤其和妈妈之间,是如此。我和父母,尤其与爸爸,亦是如此。
故事发生在加州首府萨克拉门托,故事的主人公叫做Christine,Christine自然是父母赋予她的名字,这位来自工薪阶层的少女,叛逆又酷,还有些虚荣。她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Ladybird(伯德小姐),并且强迫父母叫她“新名字”。
伯德小姐不仅处处署名Ladybird,还在自己的照片上加上鸟翼,她每天都在想如何凭着她的翅膀远走高飞,飞到有文化氛围的城市上大学,向远方驰骋。
中学时代,尤其到了高三,自我觉醒开始萌芽,欲望濒临爆炸。伯德小姐很爱她的家人,但她爱原生家庭的同时也对它有几分嫌弃。所以当同学问她住址时,她撒了谎。
《伯德小姐》到底有多成功,不用赘述,从17年年底豆瓣、各大电影公众号预测的18年冲奥影单中就可以知道。1月7日的金球奖,甜茶凭借我最爱的《Call Me By Your Name》获得了最佳男主角的提名,而南罗因出演伯德小姐一角摘得了最佳女主角的奖项。
但《伯德小姐》的一切荣誉都与我对它的喜欢无关,钟意它,只因为它真实地展示了一个青春期的女孩与家庭的种种矛盾、冲突、抗衡,爱,及逃离。
写下标题的那一刻,是我近几年来第一次回忆高三那年,这或许也是为什么我会在一通电话后哭得厉害。
伯德小姐很爱她妈妈,妈妈当然也十分爱她,但她始终觉得妈妈并不喜欢她。我们有多少人也是这样。爱,只是因为至亲;不喜欢,是因为诸多不满意和不可选择。或许伯德小姐也不喜欢她妈妈。
我很清楚地记得,高中那些年,我非常不喜欢父母,和爸爸有过很多极大的战争,但我同样忘不了,我很爱他。后来我才明白,我和爸爸太相似,俩个人都太热烈。伯德小姐和她妈妈也一样,都是烈酒的两个人,相处伴随着危险。
伯德小姐瞪着大眼睛问妈妈:“你说个数字,把我养大要花多少钱?等我找到能挣大钱的工作,通通还给你,然后就再也不用跟你说话了。”在那个年纪,我和父母说过一模一样的话,那时候的我,以为我和父母之间就是我欠了他们的抚养费,还了,就清了。所以我渴望逃离,和伯德小姐一样。
伯德小姐不情愿要父母赋予的名字,那时候的我们,好像都这样,希望一切都能自己决定,出生,容貌,名字。而我,虽然没有扔掉父母给的名字,却发过“我要流掉最后一滴和他们一样的血”如此令人发瘆的愿。
伯德小姐瞒着妈妈偷偷申请学校,想去纽约上大学。我同样瞒着父母填志愿,哪里离家最远就选哪。我们都一样,一样急切地渴望逃离,逃离父母逃离不够精彩的生活。又同样对远方存在无限想象,以为那里应有尽有。
伯德小姐经常和妈妈大吵,有时候会摔门离去。我也经常和爸爸大吵,因为吵架,有过逃课也有过闭门大哭。而比伯德小姐更具冲突的是,在战争积累到一定程度,在学习问题和家庭问题的双重重压下,十七岁的我,在高考前两个月离家出走了。
伯德小姐没有去妈妈希望她去的学校,她去了远方,逃离计划成功。妈妈很生气,却试图用写信来表达她的爱,她表现得对她冷漠,却在她离开后哭了起来。我没有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上大学,但同样“逃离”了父母。送我上大学的那天,分别时,爸爸哭了。那个瞬间,是一辈子的记忆。
伯德小姐如愿以偿地到了自己渴望的城市,但她却也终于明白自己原本拼命要逃离的,才是最好的。她也终于接受了她原本的一切,包括父母赋予的名字——I’m Christine.
从踏入大学的那一刻开始,意味着离开父母,我为逃离感到窃喜。后来,越走越远,从南到北,自由是真的,快乐也是真的;思念是真的,遗憾也是真的。
如今,我和Christine一样,懂得了更多,深爱着父母,也爱着他们赋予的一切。我们也一样,对渴望中的世界充满失望,却又继续等待明天的到来。
我知道,Christine不会往回走,我也不会。往回走,就不是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