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如何发放执行回款?
执行过程中,无论是法院执行、扣划的被执行人名下存款,还是拍卖、变卖执行财产所得的执行款,均会先进入法院的专用账户。通常情况下,执行款到账后30日内,申请执行人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收据、本人收款账户信息等材料后,执行法院会以转账或现金领取的方式完成执行款的发放工作。
关于执行款的发放,一般应当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本人,确有特殊情形如申请执行人是境外的企业、自然人,确需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经执行法院合议庭审查,并提交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手续等材料后,可以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但实践中,为避免出现执行款被错领、冒领的情况,执行法院通常都要求申请执行人本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