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亚泊湖(转)

一个斯巴达少年离开城市去到森林,偷了一只小狐狸。少年把小狐狸藏在自己的长袍里,打算就这样秘密的带它回去。但是回程中少年遇见了一名同路的成年人。少年害怕被同路者发觉自己偷了一只小狐狸,就紧紧地按住袍内的小狐狸不让它乱动。可是他按得越紧,小狐狸越是挣扎。小狐狸在少年袍内乱抓乱咬,少年忍耐住痛苦一言不发。最后,小狐狸咬破了少年的腹部。少年静静的死了,没有透漏自己的秘密一句。

这便是斯巴达的孤独。

每个人的心里也许都会住着一只斯巴达狐狸,那个秘密也许会温顺乖巧,也许会发狂撕咬,也许你愈想拼命掩饰它越会将你的身心撕碎。


【阿奇】

阿奇叫做刘阿奇,他一直觉得这个名字跟张阿猫李阿狗没有太大差别。包括现在的处境,跟一只流浪猫流浪狗之类的差别也没有太大。一脚从游艺室跨出来,冰火两重天。空气突然的清新加上阳光的刺眼,闭上眼睛正想来个美式深呼吸,一把被后面的人骂骂咧咧地撞了个趔趄,阿奇心里那个火,愤怒的回头瞪着那人,仿佛很能打的样子。虽然阿奇很能打,但不见得人人他都打得过,尤其是对方是一群人。游艺室背街的巷子里,他靠在墙角喘气,身下压着垃圾袋,身上的脚印眼角的淤青是个事实。他输了。

输了就意味着挨打,不知道哪部烂片子里看来的,就记住了,并且印象深刻。可阿奇似乎老在输,考试输给分数,恋爱输给女生,刚才连打架也输,抬眼头顶是天空,辽远而空旷,阿奇想咧嘴笑,下一刻破裂翻起的嘴角疼得他一声哀嚎,我靠,下手这么狠,破相了你们养老子啊!抓起手边的空瓶子泄愤般扔出去,器皿撞击墙壁发出脆裂的响声,碎玻璃反射着太阳光丝丝刺眼,可阿奇似乎发现了什么,在那片破碎的阳光之后。

狭窄的街道,两旁是上个世纪初建成的老房舍,到现如今几十个年头,本身已经样式老旧,再加上住户自己为了扩大住房面积擅自加盖,整个地区愈发显得破挤不堪,时常这家吵个架,第二天街头巷尾可以开播战况的起因、时长及最后的胜负,比美国打伊拉克速度快得多,毫无内幕可言。因为地处并非闹市区,暂时没有投资商来搞开发,又有很多外来务工人员,人事是相当复杂,市政对这一片的各种问题也是异常头疼。

“嘿,阿奇,脸上颜色挺足的啊。” 小店里的中年男子逗乐着阿奇脸上的伤,阿奇懒得理他,把手里的东西往柜台上一搁:“坏了,看能修好吗?” 男人的目光落到他搁下的东西上,又忍不住乐了:“嘿,你小子,什么时候弄来个相机,要开始搞艺术了啊?” 见阿奇始终不搭话,男人自己说的没劲,埋头看那相机去了。

相机是刚才在背街巷子里捡来的,不知道是谁扔了的还是谁遗落在那里。阿奇想修好了之后应该可以换点零花钱。

当男人把相机交给他的时候,周围天色已暗。晃回家,巷子口停着辆车,同他主人一样,一副气宇轩昂的摸样。他一愣,听到有来人声音就侧身躲进一边的阴暗角落。

声音来自一男一女,男人十足暴发户地满面红光,正数落着那女人:“没碰上就没碰上,你来是给你那儿子送生活费,低三下四个什么劲。那老太婆也没个好脸色,跟他儿子一样,不识好歹,早晚进棺材也没人给抹个眼泪儿。要不是我,他们哪来的钱养活那个臭小子,唉,我说她呢!你抹个什么眼泪,来劲了是不是......” 剩下的话被“呼”的一声关在车门内,阿奇盯着副驾驶位子上的女人,纤瘦的身影,小心翼翼地对那个男人说了什么,又引来那男人一顿口沫横飞。

曾经熟悉而温暖的身影气息,一直都是最美的,虽然早已不属于自己。

车在狭窄的巷子里滑远了,车尾的两盏红灯凶煞煞地盯着人。肚子饿了,阿奇想起来回家。

桌上盖着饭菜,旁边放着钱。盛饭的时候奶奶开口说话:“那个女人今天来过了。” “哦” 了一声,阿奇揭开电饭煲盖子,米饭绵软的香味扑面而来。“她这次拿了不少钱过来,那个男人也来了,我没让他进屋。哼,还想当自己是客人,什么东西!一对狗男女,要不是她,你爸也不会关进去,他们哪里想过要你......”


【一个决定,单车上路】

爬上搭盖的阁楼,阿奇关上门。门后镜子里透出自己的脸,白天的伤痕让面相稍微有点变形,这张脸,像她,可她不要他。狠狠地瞥镜中人一眼,满眼的厌恶。

原来连生活,他都是输的。

抓起相机,推开小窗户,把自己的身体挤了出去,屋顶上晒了一个白天,温度到了傍晚不是那么凉,脊背贴上去感觉尚好。阿奇谈不上多喜欢这里,有时会一个人爬上来,躺着,脑子空荡荡什么也想不出来。春末夏初季节,竟已有不少星宿,他张大眼睛望着,夜空张大双臂将他拥了进去。相机充好了电,阿奇对着夜空试着拍了一张,可以用。他试着往前翻了一张,里面居然是有照片的,忽然一股兴奋的感觉顺着脊椎爬了上来。他坐起身,一张一张往前翻看,心里某个地方开始有什么东西蠢蠢欲动,张牙舞爪地抽打他的兴奋感。

天气一路就热了起来,这天早上起来,天气依旧燥热,他扇了扇背心,站在门后那面镜子前面,凝视半响,仿佛作出决定般转身换了件T恤,把书包里的书全倒出来,塞进去几件衣服、捡来的相机、生日时她偷偷塞给他的银行卡,下了楼。

十八岁之前,我想出去走走。

留下的字条上他这样写道。那句话不知道是给奶奶还是给妈妈还是给自己。

就这样,上路了。

推出单车踩出那片旧城区的时候,阿奇满心扬帆。海的声音就在不远处向他呼喊。那张笑脸温暖而美好,她说:“你为什么来找我?”


【你要去哪里】

他从来没有留意到城市的车是这样的多。清晨六点的街头,行人还不是很多,但七点时人车都开始多了起来,而且大多行色匆忙。黎少南踩着单车,现在是周末,他离开家一小时零八分。

河边人很少,晨练的大爷都已经早早地趁着凉快锻炼完了回家去。河对岸竖起巨幅广告牌,他知道那里面某个地产广告属于父亲的公司,看到旁边一个冰淇淋广告牌,广告语颇为作秀: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黎少南忍不住鼻腔一声冷哼,抿紧嘴唇,孤注一掷地将手里的电话扔了出去。毕竟是扔不到的,手机落到了浅浅的河水里,他看看水面荡起的水纹,脚向前迈出的半步似乎有几分忧郁,下一刻手却握成拳头,直到水面平滑如镜。转身,片刻间又恼恨般转了回来,迈步到浅水中手机落下的地点去细细摸索。

岸上围观的人看着他半小时后走上河岸,当看清他手里握住的手机都了然的发出响声,却不想黎少南摘下手机后盖电池,掏出SIM卡,又将开膛破肚的手机一把扔回了河中。随着手机落水的咕咚声,人群里又是一片哗然,看看年轻人推着单车离去,路面上鞋裤滴下的水迹晕染了开去,黑乎乎一团。

黎少南并不是想出风头的人,更不想用出位的行为博人眼球。他就进去了一家运动用品店,等到开门,换下湿的裤鞋,挑了个大背包,塞进一套新衣裤,问跟在一边的店员:“骑单车还需要什么?”

“你想要去哪里啊?”店员小姑娘好奇的打量他,看起来斯文俊秀的年轻人,容易博人好感的那种教养让她脸颊微红。直到黎少南走出去,她大喊:“先生,您,您的书包!”黎少南返身回去,拉开书包拉链,翻出一个本子装进新背包里,对人说:“麻烦你帮我处理掉它,这些我都不需要了。”

不需要了。的确不需要了。可还是捡回那张电话卡。并且,上路了。

黎少南想到这里,心头一个起伏,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我要去的地方】

一路上,除了汽车穿梭的气流和轰隆隆的马达声,他几乎听不见其他的声音。没有想到会这么热。他看见自己的影子在阳光和树荫之间闪躲,忽隐忽现,额头的汗水密密匝匝。上了高速公路之后,车流量少了下来,可视野所及只有白花花的路面和白花花的反光,炎热像一只挥不去的苍蝇,时时刻刻提醒你它的存在。

当然也有有趣的事儿,阿奇很乐意遇见的一件就是穿行隧道。在一条公路从山间穿透而过的时候,车行驶进去人的视觉会有片刻的失明,很慌很茫然,等到适应的时候也许前方就是隧道出口,或者出现了路灯。第一天傍晚,他到达了江川市。

第二天骑行的时候,又钻入一条隧道,他速度飞快,他想寻求在失明感还没有过去时通过隧道的快感,像死而后生。可是,没有死而后生,也没有生而后死,只是,撞了。撞了,和另一辆单车纠结地撞到一起,对方低声闷呼摔落在地,不知道撞到哪里,阿奇也是生生摔了出去。隧道黑暗无光,偶尔穿过的车辆的车灯照亮了绞在一起的车的位置,阿奇喊了一声:“喂,你没事吧,车绞住了,没事的话先一起抬出去。” 对方没有出声,但人已经过来与他一起抬车。一瘸一拐的将车抬出去,将绞在一起的部位分开,阿奇蹲下查看车况,然后忍不住叫了出来:“你这车真好!我那辆就不行。” 见那人不理他,抬眼看他一眼,蹲一边翻小工具修车。大概知道这人生性凉薄,可阿奇的毛躁性子是不改的,将自己的车调好了继续找他讲话:“你也是从江川来的吧?这个应该不会影响今天到达永春,马上可以上路了。” 自说自话着,那人却推了车就走。

阿奇一股吃瘪的感觉:“喂!”

那人肯定是不会回头看他了。阿奇烦躁地挥舞手上的小扳手,一辆车驶过,灰尘塞了满嘴,他生气的回去收拾工具,将他的10速山地车翻转了过来,也上路了。

踩了不多会儿他就乐了,前方那是谁,怎么就那么巧呢?他一股坏笑将车滑过去:“喂,车坏了?” 近了才看见,不是车的问题。

手臂上擦花好大一块皮,开始流血,估计是刚才在隧道摔的,黎少南先前也没太在意,没想到越骑越难,汗水顺着手臂滑到那里,染得伤口火辣辣得疼,他翻出书包的创可贴,比画了一下,实在是不够贴,只好用纸巾擦去周围的汗渍。他有片刻的失神,然后就看到那个聒噪的小子坏笑着停在面前。

没有清水冲洗。黎少南坚持不用水沟里的脏水,阿奇拿湿纸巾简单替他处理伤口,因为伤在右手,有个人帮忙方便了许多,阿奇用自己带的纱布将伤口包了起来:“只有先这样了,等晚上到了永春再找个诊所处理伤口,” 他看着他,“哦,正式认识下,我叫阿奇。”

“黎少南。这个,谢谢你帮忙。” 黎少南冲他抬了抬手臂,依旧没有笑容。

“黎少......男?原来是个少爷,不是大爷啊。” 感到冷冷的视线两条,阿奇又是一阵笑,然后觉得自己的冷笑话水平登峰造极,这“黎少”便一路叫了下去。

晚上天半黑的时候到达了永春。

阿奇去附近的旅店定了两个床位,黎少南独自去了诊所,回来的时候,向楼下打瞌睡的小姑娘打听这里的邮局怎么走。一天的奔波劳顿,外加意外的摔伤,两人都疲惫不堪。黎少南回去的时候阿奇已经洗过躺下,正在翻看自己相机里的东西,见他回来刚想跟他说话,黎少南又匆匆收拾了衣物去洗澡。等他回来的时候,那小子已经酣然入睡。黎少南轻出了口气,他是真的很不喜欢和人交谈,一句多余的话也不想讲。临睡前摸出了那个唯一留下的小本子。在灯下,他的表情柔和了许多,笔尖与纸张细微摩擦的声音让他的心很平静。

今天是骑行的第五天,晚间时候到达永春。路上稍微耽误了些时间,没想到会与人撞车。很意外的状况,手臂上有些擦伤,刚去小诊所看了看,问题不大,不必担心。比起前几天的独自骑行,撞一下似乎也不是太坏,只是希望伤口不要感染。好了,今天很累,真的很累,我很想你,我想我离悬亚泊湖更近了一些。


【欢迎加入】

第二天阿奇醒过来的时候,隔壁床铺已经不见了人,他看看收拾干净的床铺,心里略有些气闷,虽说人在旅途,各奔东西,可连一张字条也不曾留下,这人实在太过冷淡。

到楼下吃早饭时,阿奇翻看着今日的骑行路线,速度快的话,下午就可以到达西田堂,过两天路上会经过一座寺庙。刚刚张大嘴咬了口馒头,桌子上就“嗵嗵”多了两大罐水,他稀奇地看着来人:“我以为你走了。”

黎少南没有回答,只说:"多备着点水,今天会很热。"

“我们同路?你也是去西田堂?”

“悬亚泊湖。”

“真是同路,你怎么知道我要去哪里?你看了我相机里的照片?”

“嗯。” 黎少南不着痕迹的点了点头,阿奇立马跳脚:“你翻我相机,你这人你这人......”

“你忘了关机。” 黎少男一句话让他闭嘴。

上路后一小时,阿奇突然一个大叫:“黎少南,你个骗子!相机设定是1分钟会自动关机的!” 随着他的大叫,车在路上开始蛇形,黎少南甩给他一个“是吗?”的眼神,飞快的骑走。阿奇停车骂足三分钟才又上路。

果然一路上都没有歇脚点,路面平坦,但没有遮挡物。黎少南的包扎纱布几次被汗水浸湿而脱落,阿奇担心说伤口会不会感染,黎少南则是摇摇头:“没事。” 下午到西田堂,实在是个很穷很小的村镇。阿奇拉黎少南去诊所,路过镇上小邮政局,黎少南停下来:“阿奇你等等我。” 等黎少南出来时,阿奇身边多了一个人:“黎少,他也是要去悬亚泊湖的,咱们可以一起走!”他居然可以在这片刻工夫找到一个同伴。那人戴着墨镜,冲黎少南扬了扬手中的“大炮”:“我叫方端。” 黎少南点点头,没有说话。

行程第六天,下午到西田堂,天气炎热,伤口比我想象的严重一点,已经有大夫给上过药。你知道吗?西田堂地名来历就是西边的田地河塘,不过后来塘字换做堂字,很直白的地名吧。明天我们三人要上盘山公路了,今天休息得很早,啊,我忘了向你介绍他们,阿奇和方端。阿奇比我小,方端似乎比我年长,但也是个年轻人,可看他的眼睛,我觉得他似乎经历过很多,你认为我的感觉对吗?

合上笔记本,SIM卡掉了出来,方端看着黎少南捡起卡小心翼翼放入笔记本的小插格里:“你很宝贝那个。” 黎少南不接话,看他一眼:“早点休息,明天要上盘山公路。”

关上灯,室内陷入沉默黑暗。黎少南本来话少,就不再说话,阿奇少年心境,累得快。新加入的方端听着屋里渐次响起沉重的呼吸,窗外有月光洒了进来,他睁大眼睛盯住那一汪皎洁,不舍得眨一眨。


【盘山公路】

阿奇和黎少南都是第一次骑盘山公路,那种痛苦感不言而喻。腿像灌了铅块一样得不到休息,一直的上行让他们累得恨不得下车推行。

方端告诉他们,这个上坡大概是15公里,翻过去会有一段七八公里的下坡,那边会有一个小的镇子,离镇子不远的山坳里会有一座寺庙,福津寺。

“你知道的这么详细啊。” 阿奇边累得喘气边叹道。

“听人说的,还是书上看来的?” 黎少南瞥过去一眼,方端似乎骑得轻快许多。

“呵呵,书上看的居多,也向别人请教了一些。” 方端倒是不在意地笑起来,“知识这东西不嫌旧,能用就好。”

果然骑行到几人快要吐了的时候车身开始轻快,如方端所说的,七八公里的下坡到了,阿奇兴奋地欢叫,“啊啊啊”的叫声甩响了整个山谷:“我的心脏快要飞出去了!黎少,方端,你们听到我的心跳声了吗?” 方端冲他喊:“听不见,阿奇你的心再跳大声点儿!” 黎少南暗骂了句“两个傻子”,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如果一直是下坡路那就太舒服了。” 站在寺庙里的阿奇意犹未尽,方端看他一眼:“菩萨说,下坡路易走,上坡路难行,但施主你不上坡又哪来的下坡?” “这是哪里来的菩萨?!” 黎少南一句话说的沉思的阿奇笑得忘了想。方端留下来在周围拍摄,黎少南、阿奇先行回了驻地。

晚上回来,方端给黎少南和阿奇调车,阿奇还是对他比较好奇:“方端,你怎么什么都很行的样子?”

“有吗?” 方端故作惊讶,眼睛故作夸张地睁大,“倒是你,阿奇,你每天摆弄那个相机怎么从来不见你拍的?”

阿奇却瞟了黎少南一眼,方端看向黎少南,黎少南一脸莫名其妙:“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方端也不想再追问,看了窗外一眼,云很厚,最近也许会变天。

车子调了之后踩着轻快了许多,连挑剔的黎少南也不由对方端暗暗服了气。两天后,黎少南的伤口还是发炎了。手臂红肿,伤口开始化脓。当地人说雨季马上快要来了,行走山路是极其危险的,最好赶快上路赶到半山的玉里村。大伙又是一通猛踩。山里的雨,谁都知道是个什么阵势,来去捉摸不定,连续大雨还会引发地质灾害,总之是能躲就避。

快到玉里村的时候,天色一暗,雨就开始落下来,还好下的时候不长,但三人身上还是淋了个透湿。山上物资匮乏,围着炉火,还是抵不住阴湿之气,三人抖作一团。阿奇要方端讲点什么打发时间,方端乌黑的眼珠一转,讲了一个故事。


【斯巴达之狐】

一个斯巴达少年离开城市来到森林,偷了一只小狐狸。少年把狐狸藏在自己的长袍里,打算就这样秘密地带它回去。但是回程中少年遇到了一名同路的成年人。少年害怕被同路者发觉自己偷了一只小狐狸,就紧紧地按住袍内的小狐狸不让它乱动。可是他按得越紧,小狐狸就越是挣扎。小狐狸在少年袍内乱抓乱咬,少年忍耐住疼痛一言不发。最后,小狐狸咬破了少年的腹部。少年静静地死了,没有透露一句自己的秘密。

这便是斯巴达之狐。

在古代的斯巴达,成年人用这个故事教育少年勇士,要学会忍耐,使他们成为合格的战士,聚集个体的坚强凝结成斯巴达坚不可摧的武装。

故事很简单,方端很快就讲完了,却没有人说话。“怎么,不够精彩?我却是极其喜欢这个故事的,可以看到少年,或者说是那些仍有淡淡青涩存留心底的人们,面对着世界的真实,拼命的隐藏自己的迷惑、悲哀与恐惧。每个人的心里也许都会住着一只斯巴达狐狸,那个秘密也许温顺乖巧,也许会发狂撕咬,也许你越想拼命掩饰,它越会将你的身心撕碎。”

“你心里住着只斯巴达狐狸吗?” 阿奇忍不住问。

“嗯,住过吧。你们也看到了,我喜欢摄影,可你们看不看得出,我曾经有八年看不见?”

“看不见?” 阿奇惊诧道,连黎少南也忍不住流露出诧异表情。

“对。八岁之前我的眼睛是盲的。有足够把握了他们才给我动了手术,验光的那天我记得天气晴好无比,之后他们送给我第一台相机。摄影,我喜欢这个运动。奇怪吧,我把它叫做运动,因为对之前的我来说,看不见带来的不便让我对周围的世界异常恐惧,能看见后,我变得踏实,可以去拍很多我看见的东西,人、动物、风景,我能看见他们,我能跟他们产生互动,这本身让我觉得太奇妙了。你们知道吗?摄影就是我视力的延伸,失而复得般的,它能让我收获双倍的视觉享受和心理满足,它也能够补偿我生命中曾经日夜相守的那片黑暗的荒芜。”

方端的眼光有些发直,似乎又回到从前黑暗的世界,声音变得飘渺而呢喃:“我不想简单地浪费我能看得到的风景和时间,所以我拍摄,我去一个又一个地方。世界如此博大而美妙,我因此而感觉幸福。” 他说话间脸庞有一股柔和而安详的神色,阿奇和黎少南只觉圣洁无浊。

“我的相机,这个相机,其实不是我的。那天我捡到了它,本来想修好拿去卖了,但是我无意间发现它里面的照片,那片景色美的让我当时就愣住了,怀疑世界上还有这样美丽的地方。就是你看到的悬亚泊湖,是我问了别人才知道。而我真正要去的,除了悬亚泊湖,还有湖那边的一所学校,我要去找一个人。” 阿奇打开相机,脸色有些微微的羞涩发红,“就是她。” 相机上一个女孩子靠近镜头,好像在说:“你为什么来找我?” 女孩子笑靥如花,阳光填满了她的皮肤里的密度,整个面庞透露出温玉般的色泽。她身后一群山里孩子发出嘈杂兴奋的叫喊。

阿奇眼睛染上绚色:“他们肯定相爱,我觉得他肯定想把这些交给她。”

“阿奇你今年多大,有十八吗?” 方端看着他。

“还没,不过快了,我想把这次骑行当做我的成人式。” 他不好意思地笑,“我被叫做阿奇,虽然这样,却从未意味着我是个传奇,所以我总想创造些什么,却总是失败。这次我能坚持到现在,我自己也很诧异,也许是因为遇见了你们,黎少南和方端。谢谢你们。”

“也许应该谢谢她。” 方端指了指他的相机,火光之下,阿奇的脸色有抹奇异漂亮的红。

“你老这么看,相机电就不够了,山里用电不稳定,当心你到达时没有给人看的。”黎少南难得开个玩笑,感觉人也柔软了许多。

临睡前,黎少南叫住方端:“谢谢你的防水纸。” 他冲他摇摇手中干干的笔记本,上路匆忙,他并没作足准备。笔记本里夹着一张盖过邮戳的明信片,画面上是烟雾缭绕中的悬亚泊湖,因为主人反复的抽拉让卡片的边角磨损得有些毛糙。黎少南缓缓开口:“这是我心里住着的狐狸。”

“爱的人?” 看他点点头,方端了然地“哦”了一声。

“这趟回去,” 黎少南轻微一顿,明亮的眼神泛起温暖光泽,“我会带她去吃哈根达斯。”

方端笑起来:“祝你们幸福。” 他的话语不疾不徐,像停泊船只的宁静港湾。

电很早就停了,黎少南在煤油灯下记录在路上最后的行程。

今天我们平安到达玉里。烘干衣服的时候方端给我们讲了一个斯巴达狐狸的故事——住在每一个心里的狐狸,等我回来讲给你听好不好?现在外面在下雨,明天也许还会下,可我们不想耽误行程,我们三个人怀着各自的目的来到悬亚泊湖,不想在离它这么近的地方停下脚步。我似乎已经可以听见湖水对我说话,风吹过我的头发,想想这些曾经是你感受过的,我的心里就会莫名温暖。那些明信片你都收到了吗?像之前你做到的那样,在这趟旅途中每到一处,盖上当地邮戳的明信片,我也同样,一封一封地给了你一份。或许这是我们所希望的——平等的爱。还有这本旅行手记,是我给你的礼物。还有,我还想和你去吃哈根达斯。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我不想再懦弱,即使面对不理解,我也有我尊崇的选择。


【悬亚泊湖】

故事到这里似乎要结束了。

可我的记忆一直停留在那年夏初,晨曦里山间雾霭总是久久无法消散,山林里的绿色伴随我们一路,我想举步向它奔跑,却总是一再跌倒。直到满身泥泞地醒转过来,身上总有股酸疼的感觉挥之不去。这些都令我熟悉。一路行骑,驶向悬亚泊湖,我们都看到了我们各自想看到的,那顶端风景,山林喘息,都让心脏如泥猴的我们在自然面前安静的闭上嘴巴,如山中草木一般,变得虔诚。

我看见黎少南哭了,这个一路上少言寡语的男人也有这样细腻的一面,令我诧异。他手臂上的伤口前两天开始发炎,但此刻却像一枚巨大的勋章,他则是得到奖赏的孩子,眼神羞怯而甜蜜。方端仿佛醉了一般,躺倒在湖边,双眼迷离,我不知道他那一刻眼神的落点在哪里,仿佛失去焦距般失神。他微笑着,喃喃道:“白发老者,驻足西眺,年少韶光,肥马轻裘。” 他说的话,总是能让我心里升腾起一层感动,却又别有一番其处滋味在心头。他似乎是一个积极的悲观主义者,这也是在很多年之后我才渐渐领悟到的——在见到了光明之后,害怕再回到那样黑暗的梦中去。

我要寻找的那所学校因为生源问题,已经被拆除,所以我没有找到相机的拍摄对象,也没有把它交还给它的主人,于是相机至今被我妥帖存放,成了我这趟行程的一路见证。于我来说,已是意义非凡,只差日日烧香入神仙般供着。遗憾的是没有知道相机背后的故事,却也给了我无限想象的可能。当你的心胸装下了万里河山,又怎会在意那些区区小蚁?这便是所谓的开阔。

一年之后,方端出了本摄影集,那时我正在学校图书馆收集悬亚泊湖的资料写一个作业,意外看到时我浑身泛起了燥热,像那年夏天骑行时一路伴随的高温。翻开封面,他写了这样一句话:“在我还能看见的时候,我要去看很多,人、动物和这个世界。” 我的心突突地跳,记忆再次飞出去。如今,我在这里,而他的旅程一定还在继续。他是懂得珍惜并感恩般用它重生的眼睛来记录这个世界的人,是值得尊重的人。

黎少南在那之后不久便出国了。原来他真是个少爷,有钱人家的少爷,偶尔我们会邮件联系,我告诉他方端出了本悬亚泊湖的摄影集,他说方端若来国外办摄影展他一定到场支持。我一直有个想问又没有问的问题,黎少南心里的那只狐狸到底是什么。方端一定知道,他那么聪明。后来我就安慰自己,黎少南的那只狐狸一定像他一样是只闷狐狸。

至于我嘛,刘阿奇,还是那个没有传奇的刘阿奇,只是我不再轻易害怕和逃避。只要梦醒过来,便什么也不怕了。一个身无分文的人本就没什么可以失去或是值得来害怕。所以我可以更多地去争取这个世界,创造真正属于我的世界。

生活安好,源远流长。

阿猫阿狗,入得梦来。

悬亚泊湖,像一面立于山巅悬崖的美丽镜子,终日云雾缭绕,历经风雨飘摇,宛若仙境。有心走进的人,看得到,摸得着。心若明镜,一切美不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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