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看春秋时期的战争,会觉得那时候的战争简直如同儿戏一般。我们从《曹刿论战》中可以看到那时候的战争形式颇为简单,主要是依靠战阵冲锋式的拼杀,曹刿在长勺之战中主要是依靠一种在鼓舞士气方面的技巧取胜的。“擂鼓出击、鸣金收兵”是约定俗成的军令,按照当时的战争规则,一方擂鼓的话,另一方闻鼓声的话,按理也需及时的擂鼓应和,这样双方军队就可以开始冲锋厮杀了。可是在这场战争中齐人三次击鼓,鲁人都没有作出应和,可以说是曹刿耍弄了齐人三次,仗还没有打,齐军就已经被弄得身疲力竭、士气低落了。其实,按照当时的战争规则来说,鲁国这样做其实是犯规的。
宋襄公在泓水之战中不愿趁楚军半渡与未成列而击之的行为,被许许多多人嘲笑为愚不可及。然而,这看似愚不可及的行为是深有根源的,这并非宋襄公的原创。正如宋襄公所言:“君子不重伤,不擒二毛”,这说明在宋襄公之前的很多战争都是这样打的,战争是有一定的礼仪讲究的,已经受了伤的敌人就不能再攻击他了,头发花白的敌人也不能抓他做俘虏。
齐桓公帮助燕国出兵征讨山戎,在齐军胜利凯旋后。燕国国君为感激齐桓公的恩德,亲送了齐桓公一程又一程,一直送到了齐国的境内。齐桓公说:“我不是天子,按礼来说,诸侯相送是不能送出国境的,我不可以对燕君无礼。”于是就把燕国国君所到的地方都割给了燕国。这个要是放在今天,这不是白缺的行为吗?你帮人家打仗,到头来还割让自己的土地给人家?可是,这个在当时的人看来却是仁义的表率,诸侯们听说了这件事,就纷纷拥护齐桓公了。
楚庄王因陈国夏徵舒之乱而趁机灭掉陈国,楚国大夫申叔时对楚庄王说:“夏徵舒弑杀了他的国君,他的罪恶是很大的,大王您讨伐他,这是仁义之举。不过我听了一个故事说:‘有一个人牵着牛,践踏了别人的庄稼,结果就把那人的牛夺过来了。’这样做合适吗?楚庄王领会了申叔时的意思,就让陈国重新复国了。
直到春秋末期,伯嚭还是以“古之伐国,服之而已,今越已服,又复何求?",这句话来劝服吴王夫差保留越国的,由此可见,虽然都说“春秋无义战”。但是,“古之仁义之战”还是对春秋时期的战争影响至深的。然而,这种“古之仁义之战”产生的根源何在呢?
一、这个跟周王室的分封制有关,周王室所分封七十一国、其中姬姓国就占了五十三,其余的也大都是分封给了传说中的古君王之后与周王朝的异姓功臣。按古代礼制,同姓不婚,所以,对于这些诸侯国来说,同姓国为兄弟之国、异姓国为婚姻之国,其实大家原本都是亲戚、都是一家人。再则,这些国家原本就是周王室所分封的,你轻易地把他给灭了,这不是打周天子的脸吗?所以,在周王室势力强大的时候,没有哪个国家敢于轻易地就把其他国家给灭了,所以,这期间的战争都是以讨伐型的战争为主,目的是让对方认错,没必要死磕。所以,要有一定的战争规则与礼仪,这样才能让对方输的心服口服,这期间的治军与治国的理念都是一样,都强调以正道而不以旁招。治国以正、治军以奇那是后来的事了。
二、更重要的原因是,各国的人口数量的有限,不足以占领与支配更广大的土地资源。春秋时期,虽然我们也能看到什么并国三十六、灭国二十等等的记载,但是,那些被灭掉的国家通常都是些芝麻绿豆大点的国家。而那些稍大点国家,如陈、蔡这等处于晋楚两强争霸之间的稍具实力与影响的中小等国家,被晋楚两大强国多番来回拉锯,多番被楚国所灭,却也能多番复国。
起初,周灭商就是以小邦攻克大国的,周王室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就广建诸侯,这些诸侯其实就是周人的一个又一个的据点,这些据点就像一颗颗钉子一样,将东方的夷商部落的势力给钉住。由于周人原本就是个小部落,而所分封的国家又很多,所以具体能分封到各诸侯国的人数其实都极其有限。这极有限的人数也只能集中聚居到都城周围,这些人被称为国人,而都城以外的其他地方居住的当地部落的人被统称为野人,这便是周人的“国野制”。所以在各诸侯国之间都是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隙的,而这些诸侯国之间早期都是同盟关系而又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冲突。所以,才会产生这种形式的“仁义之战”。到春秋时期,虽然天子式微,各诸侯国相继崛起,但是由于在各大诸侯国之间还是存在发展的空间地带的,所以,才使得“古之仁义之战”在春秋时期还有很大的残留与影响,直到大兼并的战国时代来临,“古之仁义之战”就彻底销声匿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