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文琪
上周日中午二刷完《心迷宫》,陡然生出某种睡不着的困倦感。影片多处使用手持摄像,以晃动的镜头代替第一人称视角增添真实感受,而又以黑白灰的色调为全剧蒙上一层压抑和虚妄。在案件一层层抽丝剥茧,真相似乎要趋于明朗的过程中,影片带给观众的却又是如磨花了的镜片般的不清晰、不真实,以及生死间可笑的度量。
“北上广是中国的幻象,小县城才是中国的真相。”作为成本只有一百七十万的黑色剧情电影,把镜头转向繁华城市背后的农村生活,挖掘和揭露更普遍存在的中国式病态,是它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忻导用非常细腻和含蓄的方法,将人性中的灰暗地带小心翼翼地捧上银幕,意味深长。
粗观本片,似乎只是一场由黄欢的两个谎言牵扯出来的闹剧。实则若非各自心怀鬼胎,不会落得个啼笑皆非的结局。黄欢为留住感情,不惜扯谎自己怀孕来逼嫁肖宗耀;宗耀父亲担任一村之长,看似光明磊落,在大是大非面前却自乱阵脚;丽琴、大壮、王宝山、白虎和陈自立等人只不过站在自己利益场上似乎无罪可判,但却也搅了趟浑水无法明哲保身。莫比乌斯环的结构,让故事绕了一个圈,又以一种荒诞的形式回归原点——好像众人都得到了相对合理的解释,却不知道自己不过是管中窥豹,井蛙之见。
故事的第一个板块大致由肖宗耀和黄欢的视角展开,着墨不多而轮廓清晰,为故事的起承转合架构筋骨:黄欢与肖宗耀小树林密会,黄欢谎称自己怀孕要求肖与之结婚,谈话被白虎听到,白虎以封口费为由向肖索要钱财,推搡中白虎死亡。两人连夜逃亡,黄欢因心念家里不情愿跟肖逃往广州,遂私藏肖在现场留下的父亲的勋章,劝说肖应该为父着想,不应甩手走人。
第二板块主要以丽琴、大壮和王宝山的视角叙事,为两次“认错尸”提供了素材。王宝山到大壮店里买火机,大壮见其往自家相反方向离开,误以为其尾随黄欢,于是在第一天认尸的过程中指控王宝山。实际上王宝山与丽琴私会,丽琴为保全自己的声誉不肯为王宝山作证。后来村委在焦尸中发现丽琴老公陈自立的身份证,第二次宣告死者为陈自立。在为陈自立办追悼会期间,对丽琴心存私心的大壮在外出采购葬礼所用东西时碰见并未死亡的陈自立,而隐瞒了陈自立在闲人坡坠落的消息。一天后丽琴接到派出所电话,说找到陈自立遗体。丽琴发现大壮车里有陈自立所柱拐杖,却选择闭口不言,退还了大壮先前赠送的手镯。尸体再一次待认领,事件再一次陷入混沌。
第三板块主要由核心人物——肖宗耀的父亲——村长肖卫国展开。期间还插叙了白虎偷陈自立钱包等事件,以完整故事始末。村长目睹自己儿子行凶后选择烧尸,希望众人认为事故只是因为白虎酒后不慎烧山导致引火上身,故引导尸体认领指向正确的方向。一直以来行为正直的村长在这过程中其实苦求着某种救赎,最终却疲于事态失控。滑稽的是,白虎哥哥因受白虎在外追拖欠的债务烦扰,向村长提出“借尸”的请求。
影片用了很多隐晦的东西来诠释自己的主旨。比如“烧”。影片的开头首先响起了打火机的声音,封建意味浓厚的农村中信奉的“烧香拜佛”’,紧接着是宗耀二叔和白虎均死于烧山。更细致一点的场景还有王宝山、村长等人在小卖部所买的香烟、火机,折射出一种沉默又激烈的挣扎和压制。“烧”是强烈的文字,是对罪恶有声的审判。
情节的严丝合缝,故事的层层相扣,案件的抽丝剥茧,让影片充满了值得推敲的地方。开头让故事主角在因烧山而死的人的流水席上相遇,接近尾声时又让出殡途中,让镜头依次遇到宝山和宝山老婆、大壮、尚未得知真相的肖宗耀、在安葬陈自立的丽琴,再制造父子俩的相遇。黄欢站立一旁,此时埋下的是奖章,埋不下的是棺材和人心。
诚然,过多技巧的卖弄和烧脑的推理也可能成为此片的缺憾,由于几个片段的分界并不是非常清晰,没有缜密思维的观众(比如我)在一刷时很容易就被绕得不知其所以然。但是一部低成本的电影能做到如此反响,登顶2015豆瓣华语电影评分榜单,就已经是一项非常不错的成绩了。
尸体最终还是归属白虎,真相大白的背后却是彼此的心照不宣。没有下葬的棺材,棺材前相遇的父子,忻导用这个简单而有力的场景,来揭露人性中深不可测的丑恶。其实隐秘的罪恶无法永远藏身,就像无法入土为安的遗体将永远如同巨石横卧在父子两人心上。
肖宗耀还是喊出了一声“爸”,而这声“爸”带来的代价和冲击,暴裂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