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印被封存在干涸的沥青里,
青春被封印在这座山城里。
初来这座城市,我甚至厌倦,放眼望去,视线被一座座山阻拦。这些山没有郁郁葱葱,甚至压抑。就好比如未来道路上的绊脚石,厌恶。
从外地来的我字正腔圆,出口成章。而这里的本地人,浓厚的口音让我在和房东阿姨讨价还价时失去了耐心。
阿宸问我:“作为金牌编辑,北上广大城市随你挑,你为什么一定要来这个夏天热死人的鬼地方?”对。我厌恶夏天,汗水随时湿嗒嗒的附着在身上,粘稠。谁不想享受北上广的繁华?
“为了他。”
你喜欢了一个男孩子十年,杳无音讯。
和一个喜欢你三年的男孩子,不离不弃。
很明显,我选择了前者。
大学四年我读的环境工程专业,和他一样,却不同校,相隔340公里,没有直达机票,高铁一个半小时,票价一百五十四。原以为说不定我们以后会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可现在,我成为了文案编辑者,在他大学生活了四年的城市上班,而他成了IT男,在国外发展的不错。
嗯,不错。
这里的轻轨很发达。我住在八楼,可每次开窗交织的轨道仿佛就在触手可及的前方。慢慢的,我开始很喜欢这种感觉,每天早晨伴随着第一趟列车驶过,开启忙碌的一天。然而上班高峰期的轻轨又让人害怕,拥挤的车厢,一只手护住自己的包包,一只手紧握把手,还要呼吸车厢里各式各样的味道。今天是我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九百八十七天,在这里工作的第八百四十五天,早高峰上班我只坐到过四次座位。可我依旧感谢,省下了一大笔买车的钱,穿一次阿玛尼,喷一次香奈儿。
我和很多人一样,吃着简单的包子稀饭,觊觎着橱窗里的不菲项链。
对,普通人。
加班到很晚,文案总是被退回,修改,再退回,再修改。每个月和同事去吃一次火锅,对,这座城市走到哪都有火锅,味道都大同小异,可久了不吃还是会想念。冲着前段时间《火锅英雄》的热映,我和阿宸去把所有的窑洞火锅吃了个遍。
阿宸是我的挚友,她一直不懂,要爱到什么程度才会为了他放弃多年的生活环境,追随他。两个月前,她结婚了,婚礼我没去,不是没时间只是不知道该怎样去祝福。婚礼在上海举行,那晚她给我打电话说:“远筝,我好像突然能明白你这些年的感受了。”可是我的感受,又有谁能感同身受。
嗯,27岁。我到现在都还是一个人,
不,好像又算不上
对,还有他的……痕迹。
早晨七点整,经理的连环夺命电话又来了。
“远筝啊!你的文案还要拖多久?”
“今天之内。”
不管是雨后的清爽,还是炎热的骄阳。我都与这座城市相融合,原来爱上一个人真的会爱上一座城。我喜欢在天台上抬头用力呼吸,好像鱼儿浮出水面缓口气。
“远筝阿!起床啦,第一堂化学课老头子要点名啊,我可不想挂科啊”耳畔突然响起阿宸熟悉的声音。
我猛地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熟悉的寝室里。
哦,对,我还在上大学,环境工程学院。
他也还在离我三百四十公里的城市上大学,环境工程学院。
“你好,我要一张九点到重庆的车票。”
“到重庆的吗?”
“嗯,对。重庆。”
我梦想的重庆,有他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