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了董平教授精讲阳明心学之徐爱录第十则,里面有说到,先生曰:……若是一切纵人欲灭天理的事,又安肯详以示人?是长乱导奸也……
大概的意思就是孔子倡导隐恶扬善,一些坏事的具体经过没有必要具体说出来,避免后世人去模仿如何作恶,这一些事情就不好了。
现在回想起来,很多的媒体,甚至传统主流媒体,许多时候都会将一些犯罪案件比较详细的说出来,相信他们主要的初衷都是要批评作为一些反面教材。如果按照孔夫子的观念来看的话,儒家观点,认为这样是不太适宜的;作为媒体,尤其是传统媒体,更多的应该是去倡导正面正能量的会更好,让更多的人去学习这些就足够了。这一点的意义上说,我是非常认同古代圣贤的超前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