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每个人都可以为保护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
1、坚持系统治理与高水平保护。国家层面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同时,要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手段,持续巩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2、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将绿色发展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全过程。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严控高耗能产业规模,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智能化升级。通过高水平保护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着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
3、强化科技创新与法治保障。在科技方面,强化重点领域技术支撑,突破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低碳技术瓶颈。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无人机等数字技术应用,建立生态环境科学观测研究网络和智慧决策平台,为生态保护提供精准的技术支撑。在法治方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实施《生态环境法典》,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依法严惩偷排漏排、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
4、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需从日常生活的细微处做起:践行光盘行动,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合理设定空调温度,纸张双面利用,及时关闭电器电源。理性消费,优先选择绿色低碳产品,少购买一次性用品,外出自带购物袋和水杯,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捐赠。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学习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按标识单独投放有害垃圾,不乱扔、乱放。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不随意引入或放生外来物种。
5、积极参与环境监督与环保实践。公众应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争做生态环境志愿者。同时,依法行使监督权,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积极劝阻、制止或通过“12369”等平台举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浪费粮食的行为,共同营造清洁、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