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朋友?曾拜读孟子之文章,其注释为“志同道合之人”,抱着一探究竟的心理,翻开大部头的词典,解释为“彼此有交情的人”,而有的心理学著作,更是开门见山地引出“朋友”的概论:通俗地说,指“玩得很好的人”。或许这些说法各有各的道理,但我既不能全部排除否定,亦不能一律点头称是,究竟何谓朋友?
先跟着莫泊桑先生的笔触,来到他那个年代一探究竟吧。在他洋洋洒洒的文字间,一处处夜夜灯火通明的酒馆跃然纸上。饮酒者欢饮达旦,然后愉悦地打牌赌钱至天明,又一哄而散。他们全身散发着劣酒之气,眼中只有金钱与玉露琼浆,他们是朋友吗?不知是谁给他们起了个贴切的绰号:酒肉朋友,靠不住,也不能有长久。对于这类人群,我只想讪笑,并且指责他们的低俗与不长心眼。这种“友”,必不能交!
再来看看伟大的马克吐温是怎么写的吧。那个《金钱的魔力》中满脸是阿庾奉承的奸笑的服装店老板被刻画得入木三分,尤其当他得知眼前的顾客是坐拥百万英镑的富豪时,他语无伦次地讨好顾客,并都以“朋友,您……”打头,可叹哪!这只不过是一位见钱眼开的势利眼,对一个富人永恒不变的谄媚与奉承。他们不是也不可能成为朋友,因为一个只为利益处心积虑的人,充其量只能算一个小人!
长叹于友情的难觅之际,我忆起欧.亨利的经典短篇《项链》,不过我并不打算施舍那位自怨自艾的女主人公过多的评论。只是她与另一位富翁太太的友情耐人寻味。固然作者为她们安排了“闺蜜”这个身份代词,但她们真的算吗?穷太太向富太太借饰物时,对方的确慷慨解馕,但是见到穷太太迟迟未归还项链,身为一个蜜友,怎么说也应该表达一些关切吧?结果只有一句“怎么这么晚才还给我”的冷漠抱怨。在穷太太还债的十年间,富太太也漠不关心。做一个朋友起码定期得探望一下对方吧?的确,富太太不算一个反面人物形象,但是她几乎没有把这段友谊放在心上。当然,这也有其他因素——既然她坐拥财富,何必去结交一位寒酸的小人物呢?不过身为一个朋友,既然结交了,也就没有理由对对方像对待陌生人一样。命运是公平的,穷太太悲惨的结局早已注定,她错就错在没有及时摆脱一段没有意义的友谊。
朋友之间是一定得互相往来的,至少心里要有诚意。对于这一点,王安石和孙少述就是一个典型。他们的确阔别甚久,但是两个人互相挂记着。他们身份相同吗?怎么会呢?一个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一个是不知名的小官,但他们并不会因为际遇和地位的不同而疏远对方。友谊要达到他们这样境界,不会因时间与空间或是人生处境而改变,才能算是真情,而且定能保存长久。但是依我看,这仅仅算得上友谊,却彼此算不上知己。这就是一个新的概念了:何为知己?通俗地说,朋友不一定是知己,而知己一定是朋友。那么,什么样的朋友才算得上绝对的知己呢?你可曾知悉,令人敬佩的瞿秋白同志之所以能在革命的部分黑暗岁月中坚强地生存下去,得归功于背后的一位仁兄,那就是我们的“民族魂”鲁迅先生。他们为什么可以成为知己?首先,在白色恐怖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等并存的黑暗的年代里,他们都有着绝对先进的思想,都大声疾呼誓为中华之崛起而贡献力量。在思想与行动上的高度一致,奠定了友情的基石。其次,他们都热爱文学创作且颇有造诣。试想一下,有着相同爱好的人之间会摩擦出怎样绚烂的友情之花呢?但这都不是最重点的———听闻瞿秋白被捕,鲁迅不远千里赶往福建,为救瞿秋白奋斗到瞿被害的前一日。生死相依,不离不弃,大抵是真正的知己最完美的诠释吧?只有这样,两个人之间才会完全无拘无束,一同生活,一种面对生活的乐与坷,也只有这样才会有那句千古流芳并被我尊奉为座右铭之一的名句:人生在世有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而视之。
幸运如我,交友之路上,我已经“一枝结双果”了,交往之乐,足矣!